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我们能为创卫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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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最早起源于1989年10月,全国爱卫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全国开展了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活动,从此拉开了“创卫”工作的序幕。
绿色环保
“创卫”实质上是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的简称。它主要包括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乡、镇)”,其中国家卫生城市由全国爱卫办组织评审,国家卫生县(乡、镇)由全国爱卫会委托各省级爱卫会组织评审,全国爱卫办抽查确认。创建国家卫生城镇是一张含金量极高的城市名片,是评价和反映一个城镇综合管理水平和卫生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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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不是终身制。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1版)规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开展的工作。国家卫生城市每三年为一复审周期,每个复审周期内每季度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国家卫生城市,三年实现全覆盖。复审成绩由线上评估、现场评估(明查或暗访)和群众满意率三部分组成,其总分1000分,得分率大于80%且现场评估得分率大于75%为达标;未达标的城市本周期内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将直接撤销命名。
作为市民,
我们能为“创卫”做什么?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不文明的话。3. 不乱写乱画,不乱扔乱倒,不做不文明的事。
4.不违反交通规则,不践踏花木草地,不乱停乱摆。
5.不放养宠物,不让宠物在公共场所乱拉乱跑。
6.文明经商,不占道经营,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
7.不违规饲养畜禽,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设施,及时制止损害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8.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影响创卫工作的不良行为和卫生死角及时予以监督举报,并主动纠正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爱国卫生
创卫工作中,
我们应该做什么?
1、加强公共卫生意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遵守社会公德,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2、倡导正气,加强社会监督;积极举报城市脏、乱、差现象,主动劝阻和投诉损害公共卫生、市政设施的行为;
3、积极参加“创卫”宣传、环境治理、除害防病、卫生清扫、植树绿化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卫”氛围;
4、注重个人文明形象,待人礼貌,互助友爱;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当众挖鼻孔、擤鼻涕,咳嗽、打喷嚏时要掩上口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漱口,勤刷牙,勤剪指甲,勤洗衣服;
5、讲究饮食营养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不销售、不食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拒绝马路餐桌;
6、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7、保持居室、房前屋后的整洁卫生;保持室内、楼道整洁卫生,及时清除垃圾、积水,消灭″四害″—老鼠、蚊子、苍蝇、蟑螂,不违章饲养畜禽;
8、共同维护单位、社区的整洁卫生;单位院内和居民区内不违章建筑,车辆摆放整齐;
9、做到“十不”: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挂衣物,不乱画乱贴,不乱堆乱放,不乱设摊点,不占道经营,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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