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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就印发《关于深入拓展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人民武警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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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就印发
《关于深入拓展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武警部队与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拓展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有什么重要意义?制定的过程和思路是怎样的?有哪些重要内容?如何抓好贯彻落实?武警部队相关业务部门就广大官兵关心的一系列问题回答了人民武警报记者的提问。
  
  问:印发《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印发《通知》的目的是,认真落实习主席关于繁荣兴盛社会主义文化和打造强军文化的重要指示,推广前期武警部队与文化和旅游系统组织的浙江金华、湖北黄冈、新疆和田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试点成果,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有重点、有步骤地铺开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工作,充分对接整合军地文化资源,推动武警部队文化建设纳入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强军文化助力社会主义繁荣兴盛,促进武警部队强军文化与地方特色群众文化相互补助、协调发展,不断丰富广大官兵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问:印发《通知》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通知》印发有4个方面重要意义:一是贯彻了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高度重视军地共建共享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加强资源共建共享,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军队基层文化建设,丰富军营文化体育活动。武警部队与文化和旅游部在理论调研、试点实践基础上印发《通知》,全面深入推进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充分体现了双方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习主席重要指示要求的鲜明态度、坚定立场、实际行动和丰硕成果。二是完善了政策制度。武警部队与文化和旅游系统成体系研究推进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开辟军地共建共享的新领域,在全国全军尚属首次。《通知》是军地双方前期探索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工作的制度性成果,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军地共建共享政策法规在文化领域的转化细化。《通知》出台,解决了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的制度依据问题,丰富了军地共建共享的政策制度,开启了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的新征程。三是规范了融合工作。《通知》就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合作内容、实施步骤和相关保障等,逐一进行了明确,回答了“为什么融、融什么、怎么融、谁来融”等一系列问题,为军地各级组织拓展试点建设、全面铺开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和具体抓手,使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工作迈上有法可依、规范运行的轨道,进入由点即面、由浅入深、由零散到系统的发展。四是推动了文化建设。印发《通知》,必将统一军地思想认识,汇聚各方资源力量,破除融合梗阻障碍,加快构建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共建共享深度发展格局,使军地文化在共建共享中实现繁荣发展,切实走出一条文化建设的新路子,形成军地一体化的文化建设体系和能力,为中国梦、强军梦的实现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支撑。
  
  问:《通知》把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通知》内容主要把握了4个原则:一是坚持正确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着眼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和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赓续红色文化,切实满足武警官兵和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培育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筑牢思想文化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二是坚持资源共享。针对军地文化资源发展和供需现状,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武警部队积极建立合作机制,整合部队、地方文旅系统和社会文化企业等多方文化资源,结合本地实际实施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项目,共建协作平台,共享发展成果。三是坚持依法推进。秉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遵守党中央关于军地共建共享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以及部队与文化和旅游系统的制度规范要求,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使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这个新领域的每项规划、决策、项目、程序、举措都合法合规,确保共建共享工作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四是坚持创新发展。把创新驱动贯穿融合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对接武警官兵和人民群众现实文化需求,做到融合发展与突出特色相结合、弘扬传统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地域文化与强军文化相结合,促进军地文化设施、装备、人才、活动、创作和管理等要素深度融合、兼容发展。
  
  问:《通知》明确的主要融合任务有哪些?
  
  答:《通知》明确重点推进5个方面融合:一是文化设施共建共享。军地双方的文化设施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向对方无偿开放,共同管理使用。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武警部队纳入,统筹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武警部队文化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适当向群众免费开放。二是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开发建设。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实施“公共数字文化进军营”项目,为武警部队搭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为艰苦地区、边海疆地区部队建设数字文化驿站,与武警部队合作打造特色数字文化产品。三是文艺精品联合创演。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支持武警部队文艺团队参加评奖、优秀文艺作品演出。武警部队按规定参加文化和旅游系统组织的公益性文艺展演、基层巡演等活动,共同创作主旋律文艺作品。四是文化人员交流互助。军地双方共同探索人才联合培养使用机制,地方公共文化机构为武警部队开展阅读服务、数字文化服务等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帮助武警部队培育文化管理人才、文艺创作人才和文化活动骨干。武警部队为公共文化机构和社会文艺团队开展文化服务提供必要帮助。五是文化活动利兵惠民。军地双方在重要节庆、纪念日期间,联合开展以军民团结为主题的文化活动。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托志愿服务品牌,为武警部队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和执行重大任务部队提供文化服务。武警部队将驻地群众纳入文艺轻骑队巡演服务范围,依据规定为国家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提供安全保障,定期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问:完成《通知》明确的任务分几个阶段?
  
  答:主要分3个阶段落实《通知》明确的任务:第一阶段,2020年,主要任务是推广部署,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驻地武警部队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一些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地方扩大试点,每个省(区、市)至少有1个市或县作为拓展试点。第二阶段,2021年至2023年,主要任务是试点建设,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驻地武警部队推进重点共建共享项目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探索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工作常态化开展的路径。第三阶段,2024年至2025年,主要任务是深化发展,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驻地武警部队系统总结试点经验,拓展合作形式,丰富合作内容,提升合作层次,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工作深入发展。
  
  问:贯彻落实《通知》有哪些要求?
  
  答:贯彻落实《通知》需要把握4点要求: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军地双方要抬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内容,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武警部队文化建设重点任务统筹推进。二是制度机制要到位。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武警部队依据《通知》细化落实举措,共同建立信息通报、需求对接、沟通协商、检查督促等制度机制,搭建合作平台、畅通对接渠道,加强沟通协调,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协商解决困难问题。三是工作保障要到位。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武警部队要为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工作预算必要的经费,发挥地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文化企业和部队文艺团体的作用,搞好场所、装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的协调保障,保证融合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四是宣传引导要到位。军地双方要及时总结梳理文化建设军地共建共享情况,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宣传报道试点进展和成效,进一步深化各方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促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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