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有效规划传承,优势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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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都是继承遗产
为什么有些人能顺利继承应有的份额?
而有些人却没有意识到
本应属于自己的财产
在大幅减少!
答案就在《民法典》里
王先生与刘女士是青梅竹马,两人相识相恋多年,尽管王先生父母早逝,但刘女士的家人并不介意这点,王先生和刘女士顺利步入婚姻的殿堂。
婚后第二年,刘女士顺利诞下一子王顺安,希望他一生顺遂平安。但天公不作美,给这个本应幸福美满的家庭涂上一层阴影,刘女士在一次体检中,查出自己患有癌症,病情急速恶化,很快就撒手人寰。
王先生工作繁忙,孩子又小,所以在亲戚的介绍下和张女士结婚。两人的感情说不上多么深厚,但相处和睦,张女士对王顺安也很是照顾。
谁料,不幸再一次降临这个家庭。王先生因为长期的加班,竟意外在下班路上猝死,留下一处全款购买的房屋和100万存款,而此时王顺安才6岁。
张女士一改王先生在世时温婉的形象,对王顺安动辄打骂,并大肆挥霍王先生留下的遗产,王顺安成年时王先生留下的房屋已被变卖,全部遗产仅剩5万元现金。
我们对王顺安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但也要反思如何避免出现这样的困境,让遗产继承人能顺利地拥有自己本该继承的金额。
已经生效的《民法典》用五条新规确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此处介绍管理人的职责这一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遗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遗产管理人顾名思义就是对去世之人的财产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分配的人。通过确定遗产管理人,可以实现以下几方面的需求。
01
财产的管理和保全。遗产管理人要管理遗产就必须清楚被继承人留下哪些财产。因此管理人在接管遗产后需要进行清点、盘存、编制遗产清单,确认遗产的范围和价值。
案例中,如果王先生在生前确定了一个遗产管理人,那么遗产管理人就会清楚地告知张女士和王顺安,王先生留下哪些财产。
02
维护继承人利益。遗产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以及各种债权。遗产管理人在接管遗产后,需要处理被继承人的相应债权债务,同时还要承担起妥善保管遗产的职责,防止部分遗产继承人对遗产进行藏匿、转移、大肆挥霍等。
上述案例中,张女士在王先生去世后,就开始大量消费,致使遗产金额减少,损害王顺安的利益。
若有一个遗产管理人,该种可能性会大大减弱。
03
实现遗产的公平分配。遗产管理人在优先清偿完税款和债务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则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或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分配遗产。
如果遗嘱中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应按照遗嘱处理,如果没有指定或者没有遗嘱的,继承人间可以协商确定或按份分割。
也就是说王顺安会对自己应得的遗产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哪怕是年龄尚小,也能知道一个确定的数字。
若张女士涉嫌侵害王顺安的个人合法财产,王顺安可以在成年后向张女士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遗产管理人兼具遗嘱保管人和遗嘱执行人的特征。不仅负有保管遗产的义务,还需要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手段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不仅有权按照被继承人意志执行遗嘱,在法定继承、遗赠、无人继承遗产等情况中也可以负责执行。在遗产管理人履行职责期间,继承人不得进行妨碍,也不得自行处分遗产。
同样,赋予遗产管理人这么多权利,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遗产管理人一旦接受了任命,就应当忠实、谨慎地履行遗产管理职责,若对任一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遗产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既然遗产管理人能实现这么多需求,那如何确定谁来担任遗产管理人呢?
担任遗产管理人是否会有报酬?
这些问题留待下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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