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召开行政强制拆除四处违法建筑工作会议
10月27日下午,我县召开行政强制拆除四处违法建筑工作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刘畅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行政强制拆除我县四处违法建筑实施方案。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县将对兴隆镇工业园区辅线街北侧、文莱中学南侧违法建筑物;位于巴彦镇褔民村镇江三屯、巴彦三中南侧、武装部弹药库西南侧、假山位置的违法建筑;位于紧邻气象局北侧的违法建筑物;位于巴彦镇利民大市场东侧,西南老垃圾厂北侧的违法建筑物进行行政强制拆除。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刘畅在会上要求:各相关部门、乡镇要统一听从指挥,有令必行,分工负责。要文明执法,依法依规做好强拆各项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各执法部门要按法律程序,做好各环节工作。其它各部门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行政强制拆除工作依法顺利实施。
供 稿:李 强
摄 影:王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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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郭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