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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我为什么不为法官吃“牢饭”点赞?

2017-07-24 律草堂

作者|王才亮

单位|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经作者授权转载)

王才亮律师

这几天,法院的新闻不少。其中周日网上刷屏的消息之一是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两任院长吃了10年以上的“法律饭”,如今都要吃“牢饭”了。7月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日前,上海市纪委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潘福仁进行了立案审查。”而一个月前,潘的前前任、后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陈旭亦因涉嫌受贿罪,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俩人被审查的共同点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加上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的“失踪"与辞职,法官队伍的负面新闻集中出现,有赶超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奚晓明俩人被查之舆情之势。


为此,许多吃瓜群众为法官“吃牢饭”点赞,而我却高兴不起来。法官本应该是吃法律饭的,吃“牢饭"显然是个悲剧。而且,不断发生的法官被查的情况是法官的“杯具”,也是社会的“杯具”。


第一,个别法官被审查不能扭转法官队伍整体“失廉”的趋势。全国法院系统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已逾30余万之众,公开的数据显示违法违纪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并不太高,其比例每年均在2‰-5‰之间浮动,实际应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就2‰-5‰的违法违纪比例看上去不高,但发生在知法执法的法官之中对于社会架构的破坏力是爆炸性的。近些年来,此起彼伏的法官腐败被审查表现了反腐败的成绩,更暴露了法官腐败的土壤没有变化。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何时是了?


第二,个别法官被审查不能扭转法官队伍整体“失公”的趋势。时下中国,司法不公是普遍存在,尤其是征地拆迁领域可以说是惨不忍睹。过去是“立审难、公正审判难”,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在全国有丁一些改观,但在上海这“两难”仍然存在。例如画家杨伟明家遭强拆造成巨额财产下落不明的行政案件在上海一中院到高院都无法进入实体审判程序,而此时潘福仁已卸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和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


眼下司法改革正在进行中。遗憾的是我们看到司法不公的现象没有根本性的改变。法院是老百姓的最后一道屏障,这一屏障出了问题,老百姓便不再有说理的地方,社会矛盾激化因此得不到化解。


第三,个别法官被审查不能扭转法官队伍整体“失信”的趋势。法院公信力是司法的生命力,体现着司法权凭借自身的信用而获得公众信任的程度,反映着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尊重与认同。公信力的根本来源在于人民群众的对一个个案子的感知和评判。英国思想家培根曾说,“在世间的一切灾难中,最大的莫过于枉法了,一次犯罪,其结果只是蔑视法律,就像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如同污染了水源。”


潘福仁2006年9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至2011年离任。在此期间,我多次到该院出庭代理行政案件,体会了该院行政审判的负面影响。如浦东新区机场镇发生的农民汪xx的优质桃林被毁坏案件,在同一个法院几天之间居然有对桃林是谁毁的这一事实有两个相反的裁判。一个裁判是汪诉公安不作为被认定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故公安不立案是正确的;又一个裁判是汪诉镇政府违法毁林被认定镇政府官员是去散步的,而毁林是村委会的民事行为。两个裁判的结果是一致的即驳回汪的诉讼请求,关上了当事人依法维权的大门。


虽然有的法官吃“牢饭”去了,但相关法院的冤假错案仍然无法纠正,就如仇和、吴天君等靠拆迁升官的官员一样,被追究的是其贪污受贿行为,而非其滥用职权、草菅人命、毁人房屋。


许多公民因为司法不公而完全失去了对法院的信任。而作为代理律师亦不可能舒坦。公民信法律是因为法院值得信任,继而才会请律师。法院失信于民,法律服务亦无市场。律师与法官,吃的应该是同一碗“法律饭",而今法官吃“牢饭”,唇亡齿寒,何乐之有?


故,我不为法官吃“牢饭”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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