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统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统一城区低保和县域低保标准,在此基础上,将全市低保救助标准再提高10%。
2
完成弃管居民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任务
基本完成全市2254栋弃管住宅楼综合改造任务,实现老旧弃管小区标准化物业管理全覆盖。其中:双台子区改造1128栋、兴隆台区改造755栋、大洼区改造371栋。
3
继续推进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全市新建100个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其中:盘山县50个村、大洼区50个村。委托第三方运行,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4
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者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实现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全覆盖。2018年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80%。
5
完成市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升级改造
完成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升级,建设功能齐全的标准化市妇幼保健院,为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提供优质规范的系列保健服务,解决好出生缺陷干预、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事关妇幼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
6
全面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各县区、经济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加快盘锦市固废处理产业园区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探索提高垃圾分类新途径,推行北京环卫集团的生活垃圾智慧分类模式,不断提高垃圾分类质量。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和相关标准体系。
7
新建和完善城市公园5座
按照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的要求,新建4座公园:盘山县锦绣花谷、盘山县绕阳河公园、兴隆台区书法公园、大洼区胜利公园;完善1座公园:双台子区湖滨公园。
8
推广居家养老智慧服务平台
组织各县区、经济区将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平台推广应用到20个社区,让社区老人享受到“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做到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智慧平台下单订购服务或商品。
9
完成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建设农村替代水源供水管网258公里,改造农村供水厂43座。工程建成后,可以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受益人口68.3万人。
10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全市至少建设农村公路90公里,其中新建10公里,维修改造80公里,实现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协调发展,全力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体制机制顺畅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具体安排:市直属项目维修改造13 公里,盘山县维修改造27.7公里,大洼区维修改造30.6公里,兴隆台区维修改造2公里,双台子区维修改造1.9公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新建10公里、维修改造4.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