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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首例介绍贿赂案开庭审理
2018年8月13日,宁化县监察委移送的全市首例介绍贿赂案在宁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郑某当庭认真悔罪。
犯罪事实
2016年底至2017年8、9月期间,被告人郑某受江某委托,找到时任宁化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某,要求其在办理"雷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件"中给予雷某关照以及不追查涉案人员江某,张某同意不追查江某,使江某免受追诉。被告人郑某帮江某送给张某8.5万元人民币。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检察官提示
每个人都有朋友,朋友在我们的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朋友有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是人之常情,但是"朋友义气"也需要把握一个度,任何帮助都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否则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来源:宁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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