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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她都很了不起!| 致敬常州司法行政最美巾帼奋斗者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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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常州司法行政

最美巾帼奋斗者

编者按:

春暖花开时节,我们迎来了第111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我们向全市司法行政战线的广大女同胞送上一份节日祝福,向身边的每一个“她”致以深深敬意。

榜样引领,标杆力量。在新时代司法行政的舞台上,从来不缺少女性忙碌的身影,无论是奔走在法律服务、矛盾调解的路上,还是专注在地方立法、备案审查、公证鉴定的案前,或是坚守在战“疫”一线,在司法为民的靓丽风景线上,女性声音、女性元素、女性符号普遍而自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她们用奔走的脚步砥砺为民服务的初心,她们以法治的信仰践行依法治国的使命。

追梦新时代,巾帼绽芳华。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如何用实干答好“推动司法行政面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这张新考卷,如何在“让法治成为常州高质量发展的最强核心竞争力”中贡献力量,需要司法行政各条战线女同胞继续担当作为,更好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以“她担当”凝聚“她力量”,以“她作为”展现“她气象”。

铿锵玫瑰,最美绽放。在这个草木蔓发、春山可望的季节,让我们向身边的榜样、向每一个了不起的她——常州司法行政最美巾帼奋斗者致敬!


史 枫

溧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她从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把一名普通公务员的敬业奉献精神,传承演绎得愈发丰满厚实,努力执着地追求普法宣传的新天地。送法进村居、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总能看到她的身影,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媒体普法她都深度参与。她撰写的新闻稿件在《农民日报》《法治日报》《江苏法制报》《常州日报》等媒体上刊登达300余篇。曾被评为常州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常州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常州市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溧阳市文明职工,撰写的文章荣获常州市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一等奖。


王 琴

溧阳市公证处公证员(左一)










“当事人来办理公证是因为信任公证,我们要维护好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守得住这份信任!”王琴始终秉承“把群众当成家人”的理念,对每一位当事人都认真对待、详细解释,始终把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2021年1月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公证业务创新服务优化先进个人。为了尽快助力当地建筑项目如期复工,她第一时间陪同申请人深入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完成了保全证据的各项工作。她戴上安全帽和口罩穿过遍布钢筋混凝土、机器横陈的工地道路,越过高高的回土,走进一幢又一幢尚在建设的建筑物中,使用摄像设备记录下工地的客观现状,尽心尽力做到“公证需求在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贺罗凤

金坛区司法局薛埠司法所副所长










“既然干了人民调解这一行,就要全力让党委政府放心,尽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贺罗凤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有求必应,凭借女性特有的亲和力,先后调解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起,足迹遍布薛埠镇29个村(社区)。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她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和涉疫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她通过努力顺利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在基层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她深入村企,结合身边的人和事,结合调解的案例,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1000余场次,使群众深入了解人民调解,达到“遇到纠纷找人民调解”的社会效果。2020年10月,她被评为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吴承艳

江苏吴承燕律师事务所主任










从事律师行业17年来,她高质量地承办了大量民商事、刑事案件,并担任金坛区委区政府、区妇联、广播电视台等十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她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多年来已无偿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数千次法律咨询,办理数百件法律援助案件,用法律手段为弱势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公益律师。去年,武汉某企业与金坛某企业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有40万尾款没有追回。时逢疫情突发,武汉企业与代理律师无法到金坛处理相关事务,企业一度陷入周转困境,负责人游某对此一筹莫展。焦灼之时,游某一位金坛好友向他推送了金坛律师吴承艳的微信名片,让他联系看看能否帮助解决。吴承艳询问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后,免费为他们提供了相关法律服务。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使生效法律文书的权益得到实现,全部款项到账,有效解决了该企业资金周转的燃眉之急。


上官佳英

武进区司法局南夏墅司法所工作人员(左一)










她扎根司法行政基层13年,任劳任怨,无怨无悔,默默奉献,始终能够以一名优秀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抓普法打基础、重调解破难题、强服务増意识、勤帮教抓重点,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多次获评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武进区优秀司法行政干警、武进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普法工作看似没有一点技术含量,但是要想真正的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将法治入脑入心,还是要花大心思去做。”她深知法治宣传教育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如何使法治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宣传、教育百姓,成了她时常思考的问题,在每年的“3.15”消费日、“4.15”国安日、“6.26”禁毒日、“12.4”宪法日这些特定的普法时间节点,都有她的身影。


陈叶华

武进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










自2003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她一直从事窗口群众接待工作,2015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在近20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经历中,她坚持在一线认真接待来访群众,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她主持和参与全区重大矛盾纠纷调解百余件,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农民工维权工作中成绩突出,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多年来,她因工作表现突出,多次年度考核评为优秀并获区政府嘉奖,先后被评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使者”“平安家庭”建设先进个人、武进美丽女性、常州市医调工作先进个人。


陆爱芹

新北区司法局春江司法所所长










△陆爱芹在全省后续照管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虽然忙碌,却能锻炼人,很充实!”这是陆爱芹眼中基层工作人员的一种常态。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无论是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的答复,行政诉讼的答辩,还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及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她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2016年7月到春江司法所工作以来,她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与任务,从法治宣传教育、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到基层法治、人民调解等,都开展得有声有色。她秉持真情实意工作方法,因人施教、严格管理,鼓励并帮助特殊人群积极融入社会,近年来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重新犯罪。她先后获得新北区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后续照管先进个人等荣誉。


巢旭娟

新北区司法局薛家司法所工作人员










九年来,她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她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直接参与调解的婚姻家庭、工伤、农民工欠薪等各类矛盾纠纷322起,调解成功率达95%。疫情期间,巢旭娟从大年初二接到任务后,便来到了薛家高速道口的一线执勤。“您好!请出示证件,配合检查!”拦车、登记、检查,工作紧张、有序、熟练。用沙哑的声音指挥着刚下高速的汽车按序前行,接受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同样的动作,每天要重复数百次。她说:“疫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我是党员,我不上谁上。”近年来,她先后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常州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等荣誉。


冯 娜

天宁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从事法律援助十多年来,她一心为民,维护正义,彰显公仆精神;她爱护贫弱,心系妇儿,诠释人间温情,在这条特殊的战线上倾注了所有的热情与激情。在她的带领下,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已设立了2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000多个法律援助联系点,为10多万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为广大困难弱势群体追讨各类赔偿累计9000余万元,为群众实实在在地争取到了权益。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先后被评为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市工人先锋号、市残疾人维权岗等称号,获得锦旗30多面。


吴冰姿

天宁区司法局法制工作科(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










多年的工作经验让她深知,只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才能真正解决依法行政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助推法治政府早日建成。她积极参与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致力于提升执法监督效果,汇编了全区近五年来执法司法典型案例,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区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工作中她认真负责、乐于钻研,曾撰写《推进基层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若干思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浅议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基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试点经验》,在各项征文活动中分获二、三等奖,有关论文刊登在《常州法学》期刊。


李 娜

钟楼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有为争有位,有位创有为”,李娜始终坚持一个理,那就是干事业就是要有作为,就是要创新,要做好一项工作,就必须要动脑筋、勤思考,要一门心思放在自己的事业上,工作11年来,她逐步从一位司法行政系统新兵成长为业务精通的骨干。为了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使老百姓真正了解法治,真正做到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她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力求创新,成功策划了“法润钟楼•春风行动”、送法进招聘会、钟楼“普法邮路”等多个普法宣传活动,为推进法治钟楼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区法宣办获评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省“法润江苏”专项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个人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常州市政法综治系统疫情防控先进典型,负责的依法治区、新闻、信息工作年年排在全市前列。


杨一叶

钟楼区司法局综合科一级科员










该同志主要从事党建及纪检工作,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司法行政业务,提升工作能力,出色地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她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律所业务深度融合,培育形成“红心律所”特色党建品牌,获省厅、市局、区领导一致肯定。她协助组织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党风廉政教育月”“书香砺初心阅读悦人生”“党建引领强服务红心律所惠民生”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她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动员全体机关党员和律师党员投入志愿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初心使命。


刘 畅

常州经开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工作人员










在生活中,她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同事;在工作中,她坚守初心,兢兢业业,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各项工作。她勤于学习,注重业务知识积累,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主动向同事请教专业问题;乐于思考,关注法治动态,学习新的政策法规,研究公文材料与新闻写作技巧;勇于承担,在区局成立初期人手紧张的情况下,积极承担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监督、政工及日常事务等多项工作。“七五”普法终期迎检、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月、“4.8”司法日、“12.4”国家宪法日、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她的身影总在大大小小的活动中出现,为经开区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刘 丹

常州经开区司法局横林司法所所长










“既然做了,就要做得最好。”虽说是一名司法“新兵”,但这是刘丹一直以来对自己的要求。带着拧紧螺丝的巧劲,蚂蚁啃骨的韧劲,她把满腔热情倾注于基层普法工作中,让法治观念如春风化雨般走进乡亲们的心田。“多沟通,帮助他们分析问题,普及法律知识,找到错误的原因,加以改正。我愿意做那个拉他们一把的人。”她用情法并举、宽严相济的爱心和耐心对待每一个矫正对象。在战“疫”的日子里,她坚守、执着、逆流而上,走村入户、测温排查、送药送菜……以梦为马,以汗为泉,不忘初心,不负韶华,她以实际行动让司法行政梦演绎得更加精彩。



供稿:各辖市区、经开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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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常州市司法局

主办:常州市司法局宣传教育处

编审:钱小锋    编辑:张杨、壹加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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