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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2022最新定向招录公告汇总!

部职网 202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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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面向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选调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重庆市面向中山大学定向选调 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江西省2022年定向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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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面向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选调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面向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选调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人员范围


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须有“双一流”高校或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国(境)外其他高校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就读且全日制本科有“双一流”高校或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也在人员范围内。


(二)专业范围


电子信息类、装备制造类、食品饮料类、先进材料类、能源化工类、数字经济类、规划建设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药类、生态环境类、现代农业类、地质矿产类、水利工程类、航空航天类、旅游管理类、现代物流类、电子商务类、现代管理类、思想文化类、社会工作类、对外开放类、中文类、教育类、法律类等学科(相关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应于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2.是现役军人的;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4.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6.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9.干扰或妨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1年10月23日至11月10日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填报指南详见附件5),对照选调职位表(见附件3、附件4),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可报4个志愿,如报省直部门职位只能在第一志愿中填报),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4个志愿系梯次志愿,不得重复报考同一市(州)的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至11月11日,由第一志愿所属的招录机关,按选调范围、资格条件和第一志愿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11月20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3.职位调整。省直部门招录职位选调名额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该招录职位选调名额,并于2021年11月11日在报名网站公告。报考招录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经省委组织部核准后可于11月12日前重新改报其他招录职位。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二)笔试


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考区设在天津、上海、长沙、成都,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参加。


笔试成绩于2021年11月30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考区、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三)面试


省直选调部门和成都市,分别在第一志愿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省直部门面试环节的,将第二、三、四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三志愿处理。


其他市(州)职位人员的面试,所有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的考生,和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且未进入省直选调部门或成都市面试的考生,均可参加。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省直部门职位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含递补进入)的人员,不能参加市(州)的面试。市(州)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省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2月10日至13日,考区设在成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面试时间、考区、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签约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分轮确定拟签约人选(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省直部门面试环节的,将其第二、三、四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三志愿处理)。


省直部门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有空缺的,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市(州)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第一轮缺额,可在第一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在第二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


按四个志愿签约后仍有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本地重点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结构情况,可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条件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继续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条件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递补后仍有缺额的,省委组织部可视情在全省范围内对所填志愿均未入围且符合性别条件的考生进行统筹调剂递补。


拟签约人选签约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签约的时间和具体安排,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考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七)确定选调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到市(州)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务职级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经历特长等,安排到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录用后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选调生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丰富工作经历。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名额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根据各地人才工作有关政策,选调生可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


http://202.61.89.231/content-127-E430BE9CAB871B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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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面向中山大学定向选调 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中山大学定向选调一批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中山大学2022届应届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

二、选调专业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专业要求(根据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明确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其下设二级学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大数据、智能化、装备制造等相关专业。①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系统科学(0711)、数学(0701)、物理学(0702);②装备制造类:机械工程(0802、0855)、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力学(0801);③能源动力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能源动力(0858);④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材料与化工(0856)。

(二)经济金融及现代管理等相关专业。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金融(0251)、统计学(0714、0252)、税务(0253)、国际商务(0254)、保险(0255)、资产评估(0256)、审计(0257)、会计(1253)、工程管理(1201、1256)、工商管理(1202、1251)、旅游管理(1254)。

(三)城市建设管理等相关专业。建筑学(0813、0851)、土木工程(0814)、水利工程(0815)、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交通运输工程(0823、0861)、城乡规划学(0833、0853)、风景园林学(0834、0953)、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土木水利(0859)、生态学(0713)、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资源与环境(0857)。

(四)医药卫生等相关专业。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0831)、生物工程(0836)、生物与医药(0860)、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105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1053)、药学(1007、1055)、中药学(1008、1056)。

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限专业:①获得过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②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③省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④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以及各部部长,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2021年10月25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四)应届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截至2021年10月25日,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放宽2岁。

(六)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七)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25日10:00至2021年11月3日17:00登录七一网(www.12371.gov.cn)“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其中男生填报岗位一、女生填报岗位二。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系统“附件”一栏须上传学校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党委部门或就业部门签字盖章的《重庆市定向选调2022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照片或扫描件。

2.资格初审。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单位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1年11月5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29日10:00至12月3日23:00,登录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12月4日,中山大学考生须选择重庆考区参考,不得选择其他考区,否则责任自负。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履职基本能力等综合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可于2021年12月中旬登陆七一网“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三)面试。根据岗位一、岗位二考生的笔试成绩,分别划定面试入围分数线。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于12月中旬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布。

(四)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专业特长、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核查考生档案,考生需提交《重庆市定向选调2022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相关政策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生成绩、单位需求、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等,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市级机关或区县级机关工作,硕士研究生可分配到区县级机关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鼓励大学毕业生自愿申请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为加强选调生培养锻炼,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在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适时安排到乡镇(街道)、村进行锻炼。

(三)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可参加上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择优选拔担任各级领导干部,或按程序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

(四)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规定享受所在区县同层次人才的引进优惠政策。

(五)考生不需要缴纳考试费和体检费。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即时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招录简章、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考生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凡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密切接触史、健康状况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重庆市集中选调2022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将于2022年2月中旬发布,详情请关注七一网。

政策咨询:023-63899706  023-63896932(兼传真)

网上报名和考务咨询:023-63897018(兼传真)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

 http://career.sysu.edu.cn/xdszp/13949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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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2年定向选调公告


为引进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中国人民大学选调2022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计划

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要有一定的比例;专业总体不限,重点选调财政金融类、规划类、经济与贸易类、法律类、会计与审计类、旅游管理类、建筑类、机械电子类、中文类、政治与社会类等专业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计划数先根据学校推荐报名后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初步拟定,再根据实际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人数适时调整。选调计划分配到校,考生只在本校范围内竞争。


二、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资格条件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调质量,强调综合素质。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⒈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⒉品学兼优。实事求是,担当作为,敢于斗争,严守规矩,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

⒋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若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

⒌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推荐(2021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1.发布公告。江西省委组织部将于10月下旬左右在学校就业中心官网发布选调公告。

2.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意愿,自公告之日起,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下载填写《江西省2022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省外高校)》,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报名。

3.组织推荐。院系党组织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综合服务中心招生就业处窗口)进行推荐并加盖公章,盖章后,由考生扫描或拍照报名推荐表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17:00。

4.资格复审。江西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可直接打印)。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统一笔试和面试(2021年11月下旬-2021年12月下旬)

江西省委组织部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面试,各100分,合计200分。

1.笔试。笔试初定于2021年11月27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为减轻考生负担,同时考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采取“送考上门”方式,考点设置在考生院校所在省(市)。请考生于11月20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笔试后,原则上按照选调计划指导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名单,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初定于2021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2021年12月底前)

面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考察。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即在选调计划数基础上,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增加1-2名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如遇末位总分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四)签订协议(2021年12月底前)

考察结束后当场签订协议。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与其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五)体检公示(2022年2月底前)

江西省委组织部委托学校统一组织拟选调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体检表以学校为单位寄送至江西省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并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三方协议退还考生。


(六)办理录用手续(2022年8月底前)

选调人选确定后,综合考虑人选的籍贯、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博士研究生一般录用到省直单位或省会城市等交通便利的设区市市直单位;硕士研究生一般录用到市直单位或县(市、区)直单位;本科生统一录用到县(市、区)直单位。鼓励选调生自愿分配到乡镇(街道),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


四、有关政策

1.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任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一级科员,同时签订《选调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江西省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不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对违反最低服务期协议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须退回。分配到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选调生,可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2.岗前培训。选调生录用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3.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基层锻炼2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其中,录用到省直单位的选调生,可结合本单位定点帮扶等工作,到对口的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第一年到村任职,第二年可到乡镇(街道)锻炼。录用到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选调生,统一到村任职2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4.锻炼期满考核。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后,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对表现优秀,适合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的,及时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上;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回到选调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1-88901075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5日


原文链接:

http://www.jxp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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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我省面向部分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力度,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加强选调生选育管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开展2022年度定向选调生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山东省定向选调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关专业,2022年QS(全球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Quacquarelli Symonds)排名前100所等高校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实施。

定向选调工作分期分批开展,先期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开展。选调职位及计划见附件。其他定向选调职位及计划另行发布。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比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三)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因疫情影响未就业的2021届全日制毕业生,经学校推荐,可以报考。截至2021年10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2022年底前取得)。

(四)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综合表现比较突出,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优先选调。

(五)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六)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独立学院不列入选调范围。

(七)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11、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十)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三、报名和考试

(一)填报志愿方式

职位计划分A、B两类(省直、济南和青岛市岗位为A类,其它地市岗位为B类),每人在2类岗位中各填报1个志愿,考试成绩在2个志愿中均有效。如果出现考生在2个岗位排名第一情况,在征求考生意见基础上确定录用职位。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信息(10月26日9:00—11月1日16:00)。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http://www.dtdjzx.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录用选调生”中的“专额定向选调职位报名入口”登录报名。提交报考信息,在A、B两类岗位计划中,分别填报报考职位,点击“报名确认”后,等待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0月26日11:00—11月1日16: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1月1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22年定向选调职位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查盖章后,笔试时交给工作人员。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职位的报名人数形成竞争方可开考。被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填报情况不实、违反报考规则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和考察

1、笔试。11月6日,地点设在考生所在高校。报考人员于11月5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推荐报名表》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等,满分为100分。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于11月8日下午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察人选,竞争比例达不到1:5时,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考察范围。

2、面试。11月10日—15日,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形势,采取集中面试或线上视频方式进行。面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拟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考察。11月10日—22日,考察组与进入考察环节人选的同学、老师或院系负责人进行谈话,全方位了解人选有关情况。同时,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

4、递补和调剂。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调人选空缺时,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对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且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本人意愿适时进行集中调剂。递补调剂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在北京、上海、济南等地具有相应资质医院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已公示人选不得再报考其他定向和常规选调职位。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反报考规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六、培养管理

(一)岗位安排。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录用后安排在省、市、县级机关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录用单位。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基层锻炼2年,优先安排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扶贫工作重点村或第一书记帮包村工作。其中,市级及以下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省直机关选调生到村任职1年后,再到乡镇(街道)锻炼1年。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县级组织部门安排一名思想好、作风正、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对其进行思想引导和工作指导。基层锻炼期满,返回选调单位工作,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

(三)培养提升。将选调生培训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正式到岗前,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转变角色。强化理论教育和能力提升,省、市组织部门每年组织推荐优秀选调生参加各类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性修养培训班。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选调生示范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定期组织选调生参加各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实践锻炼,有计划统筹安排岗位轮换,通过挂职锻炼、参与重大工作专班、到先进地区企事业单位实践等方式,为选调生历练成长搭建平台。

(四)政策保障。在基层锻炼期间,根据有关要求发放生活补助。省直定向选调生每人每年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市直定向选调生工作经费按各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录用单位为选调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定向博士选调生工作满四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在省内统筹安排。符合当地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具体政策见附件3)

七、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

“灯塔—党建在线”网站为本次选调工作的报名网址,咨询电话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报名期间,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附件:

图片附件1、山东省2022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A(省直、济南和青岛市).pdf

图片附件2、山东省2022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B(其他14市).pdf

图片附件3、山东省各市适用选调生人才政策.pdf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

http://www.job.ustc.edu.cn/article.html?parentid=2035&columnid=2033&cid=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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