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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论依法妥善解决周杰伦辱警事件有什么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

2017-05-15 第五建利 张迟有度


由于本文篇幅较长(11000余字),请谨慎阅读

     

2017年4月30日晚,中国台湾歌星周杰伦在大陆西安他的个人演唱会上公然辱警,着实让海峡两岸公众领教了什么是“地表最强任性霸星”。古有“烽火戏诸侯”,今有“霸星辱警察”,异曲同工,穿越创新,远比周杰伦演唱会本身要精彩得多——把资本的傲慢和戏子的无义,表现得淋漓尽致,简直“精彩”到要“绝”了他这个“伦”的地步!


“口乃心之门户”,极端利己主义霸星周杰伦的心中只有“我的粉丝我的钱”,而他张口侮辱的则是“警察的劳动警察的魂”,这不仅是语言辱警,更是精神袭警——恶意煽动,聚众虐心,狂吠一人,辱及全警;是可忍,孰不可忍?


戏子当道,实为国耻;霸星坐大,近乎国妖。君不见周氏一骂和褒姒一笑堪称千古绝配——任性倾城,任性倾国。更令人莫名惊诧的是,须仰视才见的央视如同《西游》采风归来直入《聊斋》开播的狐仙,神气十足地打坐在大裤衩上作圣母状,颠倒是非,混淆黑白,避而不谈“辱警”问题,轻描淡写“西安事件”:对视频掐头去尾,黑虎掏心;对“公安”指警为民,称之“安保”;对霸星奴颜婢膝,跪舔揖捧;对民意笑里藏刀,先奸后杀。长霸星威风,灭警察志气,冒天下之大不韪,为违法嫌疑人周杰伦张目,搔首弄姿,东施放电,深情赞曰:知错就改,优质偶像!


好一个优质偶像!花面逢迎,庄严捣鬼,我们不禁要以人民的名义质问:泥胎贱婢!你是猴子请来的救兵吗?黄山谷说:“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看你的样子,大概有三百日不读书了吧?且听红孩儿给你朗读一下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 ·伶官传序》:“呜呼!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故方其盛也,举天下豪杰莫能与之争;及其衰也,数十伶人困之,而身死国灭,为天下笑!……”


听出什么味来没有?周杰伦一个卖唱赚钱的“伶人”,竟然如此神通广大,微微一笑,调兵遣将,如臂使指;相比之下王林算个鸟——江湖术士怎比倾国妖姬!伶伶相护,瞒天过海,这还是党的喉舌吗?这还是人民的江山吗?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人民警察是人民政权的象征,是国家法律的代表,不是周记饭馆的店小二,不是周氏戏园的学徒工,周杰伦仗谁的势如此托大,猪油蒙了心,铜臭入了口,满嘴喷粪,一个下九流的戏子竟敢让政权和法律“滚出去”,好大的口气,好足的底气!这就是所谓的“优质偶像”吗?我看不出这个优质偶像周杰伦和那个抱腿泼妇周秀云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难道一个是周氏优质偶像,一个是周氏劣质偶像不成?“周优质”不分青红皂白,神经病般地任性发飙,大爆粗口,原形毕露,其低俗小瘪三的真实面目奇丑无比,令两岸同胞、世界华人深感汗颜!什么叫不知天下有羞耻二字?周杰伦的上述言行就叫不知天下有羞耻二字;为他跪舔、诡辩、洗地以及随声附和的一切无良媒体、黑心圣母、脑残粉丝的欺世言行更叫不知天下有羞耻二字!


请问央视,假如我当众一个响亮的巴掌打了你的脸,然后我道歉说:本人一时冲动,加之一贯爱慕,于是乎拍了拍你的皮肤,哇塞,好美好白的“安保”皮肤呀!你会不会欣然接受道歉,夸我知错就改,是个“优质美容师”呢?别给我扯什么“臣妾做不到”的蛋!有你做不到的事吗?有你不敢做的事吗?红帽子经常被你偷换成白帽子,这一次你竟敢公然换成绿帽子!是什么原因让你为周杰伦无节操地大开绿灯大肆洗地?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小丑狂妄的叫嚣变成了正义的“怒斥”?是什么原因让一个戏子辱警的法治事件变成了造假册封的滑稽闹剧?是什么原因让社会舆论的风向标变成了资本利益的传声筒?你的大裤衩里还有没有守规矩的鸟!周杰伦显然违法了,而你难道不是顶风违纪了?见过贱的,没见过你这么贱的!“商女不知亡国恨”,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大裤衩里飞不出金凤凰!忽悠,接着忽悠!


君子必诚其意,不诚无物。周杰伦的危机公关不是“好得很”,而是“糟得很”。异史氏曰:不诚实,无诚意,失诚信。狼偶像,纸老虎;猪队友,泥菩萨;狗军师,脑残粉。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有困难,找警察”;星辱警,找哪个?天意从来高难问!问警能忍几多辱?恰似一江苦水向东流!中国警察真是窝囊透顶了,在被舆论压迫跪地执法后,又被霸星喝令滚地执勤,不是“地表最弱警察”是什么!有了麻烦,万能的警察上;有了黑锅,万恶的警察背。“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警察像林黛玉初进大观园一样“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可到头来,当个背台而立、塞耳不听的假保安、假观众,还要被一个沐猴而冠的真土豪、真劣绅当众羞辱,在六万人群的狂热鼎沸中“被义演”了一出《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曹营的事情不好办,警营的事情更不好办;贾府的套路多,比不上警服的套路多。呜呼!警服如此沉重,压无数英雄欲断腰。


“地表最弱警察”遇上了“地表最强霸星”,那还不是“警白劳”遇上了“周世仁”,法律不变成“白毛女”才是怪事!这不,“周世仁”用一个最不劳动的“劳动节道歉”,就摆平了包括当晚执勤的“警白劳”在内的一切劳动者。不服?你能咋滴!谁让你“警白劳”是“地表最弱警察”呢?人家不弱肉强食你就够不黄世仁了,你还指望让弱女子喜儿去传唤并拘留周霸星,这不是用肉包子去打狗吗?这不是店小二想吃霸王餐吗?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不想干了你就直说,这弯子绕得也太不知地表最强天意难测了吧?姓周的星财主比姓黄的土财主高明的地方,就在于周财主能把事中称“公安”和事后称“保安”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周董周知其中的轻重利害,懂得欲盖弥彰的普遍真理,所以一反常态,暂别结巴,始终牙干口净,吐字清晰,当众盗铃,绝不掩耳!苍天啊,大地啊,这是哪位智囊大姐给他教的这出《智斗》呀?阿庆嫂显然太土太左,大概是高小琴吧?一定是她,果然是她!一群戏子,一群混蛋!


好吧,你跟我们玩《智斗》,我们就跟你讲政治。政法政法,政在前法在后,对付周霸星这样的违法嫌疑人,不讲政治的单纯执法纯系蛮干。《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小学毕业水平的人也能看得懂的,以周霸星为唯一主角的“西安事件”的详情,地球人都知道了,依法应当怎么办是和尚头上的虱子——讲或不讲,它都摆在那儿。法律条文和具体执法,只是技术层面的细枝末节,是目不是纲,管他是周杰伦还是周正龙,老虎和苍蝇要套的条文和要走的程序是一样一样滴;“上兵伐谋”,咱要玩就玩点高层次的东西,紧紧抓住战略层面的纲就行了,因为纲举目张,水到渠成。我们相信:杰伦辱警和正龙拍虎一样,必将成为新时代的新成语。死太监赵高能指鹿为马,活戏子周杰伦凭什么就不能指警为民?对呀!我是戏子我任性,中国哪有真警察?地表最强“滚”歌手,纵横大陆任我行!


嘿,台上这位戏子,有网友说你是亲日汉奸、台独分子,家里有人还跟邪教有些扯不清,到底是真是假?请你立即正面回答,不许磕磕绊绊,结结巴巴!我在跟你讲话你听到没有?你卖你的唱,你赚你的钱,为什么要把中华民族列祖列宗的脸丢到台下,让五千年灿烂文明在一片喊滚声中恨水东逝无颜色?你护你的花,你撩你的妹,为什么要侮辱人民警察,把我们战友的尊严踩在脚下?是他干扰了你“学外语”还是咋滴?你是在欺我警营无人吗?你以为中国警察都是沉默的苦羔羊、跪着的兵马俑、憋屈的店小二,你错了!“红二代”瑞金书记讲得好:“我们社会主义劳动者,是有尊严的!”我代表包括辅警在内的全国二百万警营劳动者勒令你:滚下台来!


虽然,你极不情愿地面对空气,炒股似地向一个宽泛而模糊的虚拟概念——“安保”道了个歉,但是,有人权、有人格、有人性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不是你糊弄鬼的概念股!目中无人,人必弃之,没有了观众和听众,你什么都不是!“人在做,天在看。”不要说央视给你紧急空投了一个狗屁不通的“优质偶像”勋章,就算联合国给你颁发了“青年导师”证书,你也不可能胜天半子,挽回注定的败局!“不作死,就不会死。”你漂洋过海来吸金,在大陆周游列市,圈粉揽钱,巧取豪夺,名利双收,警察反倒像“在蔡断粮“的孔子一样,被停休、被保安、被义工,数以百千万计地集体给你白出力,也没人想讨你个什么好;你不知感恩也就罢了,谁都没想到你竟然会恩将仇报地恶意煽动现场观众去群辱一个警察父辈!辱警事小,辱父事大,你个不忠不孝的东西!你的良心让狗吃了?你欺了天了!你听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是怎样评价你所辱骂的“公安”的:“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难道你比这位伟人还伟?你也配姓周!八宝粥的“粥”吧?你自以为杰出群伦,咋就不知道恩自何来呢?请你首先向这位伟大的周姓先辈请罪!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不敬祖宗,你会死得很难看!如果当晚引发骚乱和踩踏事件,你自己的小命丢了,那是你“自作孽,不可活”;若是有可怜歌迷落个追星赴死、花钱买亡,那地狱里的拔舌酷刑正是为你而设!无知缺德,丧心病狂,你咋不学学人家张学友、黄家驹呢?你的粉丝绝大多数是青少年,你在教人学坏、误人子弟!什么是“名教罪人”?你就是名教罪人!什么是“士林败类”?你就是士林败类!


这话重吗?一点不重,反而高抬你了。在那万恶的旧社会,你只能名列贱籍,人属乐户,随便哪个种地的农民都比你尊贵;士农工商,士列第一,而你,只能居于下九流之末!抬你入士林,那是把你从地狱拉上天堂,虽是“败类”而贵气犹存。感谢党吧,让你能因被泛称为文艺工作者而荣登士台,你还有什么心理不平衡的呢?至于名教,那是圣贤弟子才可沾边的极品国宝,你能做个蝇附骥尾的罪人都是交上了狗屎运!只是,对不起你了:昨夜星辰昨夜风,无可奈何星落去!


“一轮顷朝上天衢,逐却残月与残星。”醒醒吧,追星族,看看你们狂追的是个神马东西!醒醒吧,脑残粉,别拿父母的血汗钱和自己的辛苦钱去喂周杰伦这个白眼狼!追狼为星等于认贼作父,别做中华民族的不肖子孙。死了周屠户,就吃混毛猪?这年头儿,英雄不好找,歌星一抓一大把,最不缺的就是戏子。你们应当斩钉截铁地说一声:别了,周杰伦!


周董,听说你上次走时西安千名群众特意赶到咸阳机场蹲点守候为你送行,只是“一样分别两样情”——《送战友》的警民情和《送瘟神》的星民情,千人齐喊:周杰伦滚出大陆!看来,人民更爱他们的警察,而不是你周杰伦。“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我能想像得出你当时尴尬难堪莫名恐惧的表情包和惶惶如丧家之犬的狼狈相。哈哈!周世仁,你也有今天!这叫什么?这叫群众的呼声,这叫人民的愿望,这叫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路线”你懂不懂?人民领袖毛泽东主席有句名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知道啥意思不?这就是说,别吹你什么地表最强的牛,哪怕你号称地球最强,跟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穷力量相比,你算个球,能滚多远滚多远!毛泽东主席在《论持久战》中强调:“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日本敢于欺负我们,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国民众的无组织状态。克服了这一缺点,就把日本侵略者置于我们数万万站起来了的人民之前,使它像一匹野牛冲入火阵,我们一声唤也要把它吓一大跳,这匹野牛就非烧死不可。”周天王,你有没有觉得自己很像一头公然辱警的“野牛”啊?要知道,有“朝阳群众”就有“碑林群众”以及“等等群众”。不信,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自古以来,中国老百姓家家有个土地堂,两边配有一副对联:“五行土德厚,三才地道深。”你自称地表最强,只能说明你的道行太浅,连中华文化的毛儿都没有摸到,由此可见,亵渎文明丢人现眼简直就是你的宿命!《周易》云:“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你的艺德呢?德不配位,必有祸殃;载舟覆舟,所宜深慎;周董之舟,知向谁边?啥也别说了,你慢慢反思深深体会吧。思路决定出路,路线决定一切。“西安事件”是一个什么事件呢?是一个“法治事件”,是一个公众人物当众侮辱人民警察的“法治事件”,是一个具有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的涉及文艺问题和教育问题的“法治事件”。这是“西安事件”的实质所在,也是我们科学分析矛盾、正确解决矛盾的纲之所在。


为什么是“法治事件”?因为有确凿的证据证实,周杰伦当众辱骂的是“公安”即人民警察,而不是什么云里雾里的“安保”;他拿着话筒高喊并用手指着辱骂的“这位公安”,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他的辱警行为是当着六万观众和受害警察本人的面进行的,且有引发和纵容现场歌迷万人共辱执勤警察的严重情节;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应当按情节严重在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罚之间论处。也就是说,周杰伦确实违法了。既然他违法了,那么,我们就应当对他“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问题是我们因故没有做到,而更大的问题随之而来:要法治,还是要人治?实际上,我们别无选择,因为我们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然是要法治。稍有历史感的人,都会认识到这是一个必将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里程碑式的焦点事件。所以,“西安事件”是且只能是一个“法治事件”。既然它是“法治事件”,我们就必须用法治方式而非人治方式,用法治思维而非人治思维来解决这个矛盾。所以,当年的“西安事变”可以和平解决,但今天的“西安事件”不可以和谐解决,而只能依法妥善解决;否则,后患无穷,因为这个事件以及对其处理方式与最终结果的导向作用和象征意义非常之大。

有人说,放过周杰伦是对台统战的需要。笑话!一个出了几天浮名赚了几枚大钱的小戏子有那么重要吗?老百姓有句话:“别把毛鬼神当神!”能唱几个小曲儿就身系天下安危了?周杰伦的歌迷阵容再怎么强大能强过国民党当年在大陆的800万军队吗?手里只有250克粉丝的巧媳妇,再怎么折腾也整不出一桌满汉全席来!今日之周杰伦最大的价值,就在于他可以成为一个“优质反面教员”。


以斗争促统战则统战胜,以和谐求统战则统战败。和周杰伦讲统战,其核心要义无非是四个字:爱国守法。做不到这四个字,一切免谈!我们当然希望在中华民族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上有周杰伦的名字,当然希望他能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然而,周杰伦在“西安事件”中的表现,是爱国守法的表现吗?当然不是。如果他爱国,他就应当对祖国人民和大陆警察保持应有的尊重和最起码的同胞亲情,“滚出去”三个字伤害的难道仅仅是大陆警察吗?爱国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应当表现在他来大陆巡回演唱期间的一言一行中。


从古到今,我们中国人不论是回老家还是走亲戚,总是要保持一团和气,守护一片亲情,这是最基本的传统礼仪、生活常识和做人规矩;但周杰伦回到祖国见到同胞,只抢红包不言谢,啃老骂娘秀护粉,对最可爱的人做下最可憎的事,他爱了谁的国?周杰伦惦记的只是他自己的买卖和人气,歌迷也好,粉丝也罢,在他的眼中只是走动的高价票、出气的人民币!多情总被无情恼,最傻不过脑残粉,难道不是吗?别傻不拉叽的个个兴奋得像大明湖畔的夏雨荷一样,你的长发及腰不及腰与台上那个拿着话筒喊滚的戏子商人有毛关系?人家关心的只是你的长发剪下来卖出去能买他几次演唱会的几张票,你还是正常一点“想静静”才是正经!难道你不承认这是一场商业演唱会?难道你没买票就被“优质偶像”很绅士地请进场了?好像没见他出来迎你吧?没谁给宝宝免费吧?伤自尊了吧?那你咋不知道换位思考一下:那个被群辱的执勤警察的自尊伤没伤?难道你不觉得山呼海啸般的齐声喊滚很鹦鹉很凶残吗?借用《白鹿原》上的一句话:啥叫羞了先人?这就叫羞了先人!辱没祖宗,谈何爱国?群辱警察,谈何守法?


爱国必守法,至诚通神明。周杰伦应当怎么办?应当这么办:第一,勇敢认错;第二,真诚道歉;第三,主动投案。


认什么错?认撒谎的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错了就是错了,发表一个郑重其事的个人声明,大大方方地向海峡两岸的公众勇敢认错——认“骂公安滚”的错,宣布收回“指警为民”的欺世谎言。《大学》有言:“人之视己,如见肺肝然,则何益矣。”视频俱在,言犹在耳,公众不是瞎子和聋子,警察不是傻瓜和哑巴,大陆没有你周杰伦要骗的鬼!如果不好意思或者放不下架子,那你就想想当年的克林顿吧。


给谁道歉?给广大歌迷道歉,给受害警察道歉,给公众重新道歉。为什么给歌迷道歉?因为歌迷既是歌星的粉丝,又是歌星的衣食父母,你周杰伦又是违法又是撒谎,不仅破坏了自己在歌迷心目中的美好形象,而且也辜负了和伤害了他们对你的一片痴情。不是吸毒了嫖娼了才算错,聚众辱警的错更大——不仅私德有亏,而且公义顿失。凭什么歌迷就不能对你“拒粉”和“断粮”呢!为什么给受害警察道歉?因为他是具体的有名有姓的直接受害的“这位公安”个人,而不是抽象的公安和宽泛的群体,更不是模糊不清的概念和可有可无的某物。没有了“这一个人”,也就没有了道歉和道歉的诚意。这一点,周杰伦可以学一学奥巴马,最好是登门道歉。老子曰:“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这样并不掉价,反而使人升值。尽管警察群体中有的战友声称:“如果道歉管用,还要法律干什么?”其实,道德意义上的真诚道歉和法律意义上的接受处罚并不矛盾,可以并行不悖,且有相辅相成的密切联系。法治拒绝枉法,但不拒绝道歉;就一般性的行政案件而言,道歉从宽,拒歉从严。为什么给公众重新道歉?因为此前的所谓道歉不诚实、无诚意、失诚信,公众不答应,尤其是西安人民和警察群体不答应。


为什么要主动投案?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情形,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如果你不做主动投案的“优质违法嫌疑人”,那你就连做“劣质偶像”的资格都没有了。


违反治安管理的周杰伦先生,请你认清形势,面对现实,正心诚意,顺应民愿,教育粉丝,化解警怨,主动投案,接受处罚。如果你确能拿出爱国者的情怀和艺术家的真诚,则大陆方面一定会以政治家的风度和法学家的严谨依法妥善处理此事。此千载一时也,何去何从,主动权目前在你手中,良机稍纵即逝,希望你能尽快做出明智选择,积极配合,创造历史。如若不然,“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勿谓言之不预也!


对周杰伦来说,认错、道歉、投案,就是关于他的旧的“糟得很”危机公关的新危机公关“三部曲”。《三国演义》上有诗云:“功首罪魁非两人,遗臭流芳本一身。”你是为中国法治建设投案立功,成就大我,为天下后世留下一段法治佳话呢,还是执迷不悟,放不下小我的灯牌,像掉在古城西安地表上的一颗烟头那样,被人民轻轻地捡起来再重重地扔进历史的垃圾堆?凝聚中国力量需要讲好中国故事,真心希望“跨海投案”成为同“负荆请罪”“割发代首”一样正能量的中国故事。三秦大地历史厚重、人民厚道,只要你真心悔过,必不过为已甚,但是,如果你置若罔闻、一意孤行,那么,人民的陕西既有民国的捉蒋亭,又有唐朝的马嵬坡,谁知道历史会不会以一种新的方式重演呢?难道你想让自己的艺术生涯变成一曲新的《长恨歌》吗?


冲动是魔鬼,放下是天使。佛度有缘人,是做祖国母亲的“来认错的孩子”,还是做被打老虎的“戴手铐的旅客”?是唱《三娘教子》呢,还是唱《三堂会审》?全在周施主的一念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你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当天当晚、当时当场就被公安机关发现了的,不存在人走事了的问题——这件事没有完,你搞清楚!


依法妥善解决“西安事件”有什么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呢?


这是一场以法律为武器的思想政治斗争,一场考验我们的政治智慧、法治文化和担当精神综合实力的意识形态斗争,一场先政治后法治、先观战后作战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持久战式执法斗争,一场着力解决社会主义法治红旗到底能打多久问题的,以案说法以案说理的,教育青年赢得未来的,带有决战性质的宣传舆论和思想文化斗争。


在人民民主专政下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中国,绝不允许一个“烽火戏诸侯”式的戏子辱警事件不受追究;如果听之任之,党和人民利益就会严重受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会大败亏输,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岂独伶人也哉!”我们不是要跟一个名伶戏子过不去,而是要跟挑战政权和法律的“戏子当道”现象过不去。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夫繁缨,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细务也,而孔子先之:诚以名器既乱则上下无以相保故也。夫事未有不生于微而成于著,圣人之虑远,故能谨其微而治之;众人之识近,故必待其著而后救之。


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也。”周杰伦辱警事件的性质,和毕福剑辱毛事件的性质在本质上的是一样的,而且更为恶劣——因为前者是发生在相对私密的饭局上,而后者是发生在绝对公开的演唱会上。对个人,侮辱和妖魔化人民领袖;对群体,侮辱和妖魔化人民警察;对民族英雄刻骨仇恨,对国家盾牌极端仇视——这是一些司马昭式公知的共同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取经赶考、察今变法的事业。如果我们不依法妥善解决“西安事件”,那就是严重失职,就是 “肉食者鄙”,就是对党和人民利益的极端不负责任,就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极端不负责任,就是对历史的极端不负责任。世界在看,人民在看,历史老人在看,千秋功罪,自有后人评说。


“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这是正确的革命道路;法治文明促进政治文明,执法权威支撑执政权威——这是正确的执政道路。人民警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开路先锋,警察执法权威是法治权威的第一权威。第一权威丧权失威,谈何法治权威?对2017年严打辱警风暴来说,“西安事件”的法治缺席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轰轰烈烈警威年,一夜回到风暴前。如果我们只敢拍在网上晒心情的屌丝苍蝇,却放过在台上骂警察的霸星老虎,那老百姓就会骂我们欺软怕硬,随意执法,扭曲公平正义,自损执法权威!人民警察执法权威的本质是什么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权威。这就是说,跪地执法离跪地执政只有一步之遥!不支持、不优待、不厚爱警察的国家政权,就是不支持、不优待、不厚爱国家自己。人必自爱而后人爱之,人民热爱的国家必定是自爱的国家。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警察是国家暴力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镇压工具。让警察虎落平阳、猫受鼠欺,变成社会保姆、大众丫环,这不是要将刀把子磨成绣花针吗?对此,不以为是法治逆行,反以为是文明进步,何其谬也,何其愚也!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于今,历史上有过当代警察这样悲催苦逼的国家机器吗?没有,从来没有。警察要减负,警力要解放,警队要威武,警务要专精,副业冲击主业、包装冲淡武装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人民警察有充足的理由集体呐喊:还我执法权威!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离开了必要的斗争,和谐社会永远只是一件皇帝的新装。事物的矛盾法则千古不易。依法惩戒是最强有力的普法教育!是的,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为人民服务的方式是丰富多彩的。正如你不能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一样,你不能要求执法者和店小二表现出同样的姿态。警察不能给你提供空姐式的服务,就像空姐不能给你提供警察式的保护一样顺理成章、天经地义。你可以说管理就是服务,但你不能说服务就是管理;你可以说执法就是服务,但你不能说服务就是执法。在处警现场,警察是唯一的权威。规矩即自由,只有警察的权威化执法,才是人民自由的福音。自觉配合警察执法,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是法治国家的鲜明标识。低成本的强势违法和高成本的弱势执法,是中国法治目前最大的病和痛,而执法者的心伤则是最大的伤——再也伤不起的伤!量变已经足够,质变就在眼前。我们要以最大的历史自觉来争做社会主义法治良医,以拨乱反正的勇气全力破解法治困境,全面优化执法环境。


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呢?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就是: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与传统人治思维人情社会习惯之间的矛盾。商鞅为什么要“徙木立信”?因为民众不信法,权贵不畏法。如果我们能把周杰伦这根违法之“木”用逼和压、攻和导、打和拉的办法“徙”至西安警方面前,那么,这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不仅是依法治国的胜利,同时也是以德治国的胜利。天降大任于西安警方,你们准备好了吗?


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是铸造灵魂的工程,也是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提高也很快。同时,我国社会正处在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一些人价值观缺失,观念没有善恶,行为没有底线,什么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都敢干,什么缺德的勾当都敢做,没有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家庭观念,不讲对错,不问是非,不知美丑,不辨香臭,浑浑噩噩,穷奢极欲。现在社会上出现的种种问题病根都在这里。”联系“西安事件”始末,习总书记讲得是何等深刻何等精准啊!文艺工作者毫无疑问应当是爱国守法、德艺双馨的劳动者,毫无疑问应当“在思想道德修养上追求卓越”,毫无疑问应当“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言为士则,行为世范”。可是,身为“华语乐坛天王巨星”的周杰伦都干了些什么呢?


士风问题,关乎世道人心,关乎文化传承,关乎公众人物的角色定位,关乎中华民族的盛衰荣辱。公众人物绝不仅仅属于自己,他们的一言一行必须对公众负责。公众人物的影响力是把双刃剑,他的言行对了,就是正能量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他的言行错了,就是负能量的“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不论公众人物有无主观上的故意,他们的言行都具有不以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导向作用和深度影响。所以,我们要端正士风,培育士气;我们必须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倡导“四个不可任性”,即:权力不可任性,资本不可任性,媒体不可任性,名人不可任性。我们是不是需要一个类似“名人中纪委”的机构呢?是不是需要对犯了或这样或那样错误的名人也可以搞点“红红脸”“出出汗”之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呢?是不是需要一部类似《名人管理法》的法律呢?是不是需要把《封杀令》《禁言令》《停演令》以及《责成道歉令》常态化、精准化、规范化、快捷化呢?没有规矩,何成方圆?既为名人,岂能任性!权力是天下公器,资本、媒体和名人之名,哪个又是个人私器呢?实践证明,上述四者其实都姓公——公众的“公”。作为超级名人的周杰伦的“名”,那就更不用说了。


中国的希望在教育,中国的明天看青年。青年朋友们,“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然而,如果你们忘记了自己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整天只知道追星捧月,坚持认为“郑成功是郑智化的弟弟”,那么,世界归根结底就不可能是我们寄予厚望的你们的,而只能是别人的“你们”的,世界末日才是你们和我们的;细思恐极!须知:新中国的红色江山不是周杰伦们站在《菊花台》上,玩着《双截棍》唱出来跳出来的,而是无数革命先烈、军警前辈抛头颅洒热血,用牺牲和奋斗换来的争来的,用枪杆子和刀把子夺来的保来的。在这激情燃烧的“红五月”里,青年一代应当怎样弘扬伟大的五四精神呢?应当告别追星梦,做阳光下最好的自己;应当胸怀中国梦,做复兴路上的“红孩儿” ;应当凝聚正能量,做爱国守法的好公民。


需要切实加强学习的周杰伦同学,请你记住这句话:三天不学习,赶不上自媒体。自媒体虽然不是央视这样的为你而荫的大树,不是某些官媒那样的为你而香的鲜花,它们只是一棵棵你不知道的小草,然而,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春天染绿天涯的,不是别的,正是这些遍及神州大地的自媒体小草——地表最强哪里找?天涯何处无芳草!若问社会主义法治的红旗到底能打多久,我们的回答是:羌笛不须怨杨柳,春风必度玉门关!我们看见,我们相信:社会主义法治的春天一定会到来,社会主义法治的春天就要到来,“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青青之草,可以回春。周杰伦,犯错的孩子!祖国母亲唤你回来,听妈妈的话,去西安向警察叔叔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以后别再任性,好好做人,好好爱国,好好说话,好好唱歌,你还是妈妈的好孩子、中国的好歌星;如果你固守执念,听不进去,那上帝也救不了你!


鲁迅先生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让呐喊响彻云霄,将法治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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