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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都想让“持枪大妈”回家过年,她能吗?|新京报社论

2017-01-25 欧阳晨雨(学者) 新京报社论

如果判她有罪,而又可以让她回家过年,就只有一条道路:缓刑。值得庆幸的是,类似判例趋于“缓刑化”。


文/欧阳晨雨(学者)




春节将至,千家万户的年味儿,已经扑面而来。离家的人,正在赶往回家的路上。

还记着那位摆射击摊被抓的大妈吗?一审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并获刑3年6个月后,她已在看守所“铁窗”里度过3个多月。明天,该案二审将再次开庭,律师将为赵春华做无罪辩护。

因为过往的诸多争论,不少人在期待能让她回家过年。法院在除夕的前一天开庭审案,似乎也为“让她回家”增添了可能。

而在人情的温暖与法律的刚性之间,她能吗?

从种种迹象看,这位“持枪大妈”,想要获得“无罪之身”,难度并不小。

首先,立法“补救”似乎来不及了。从案发到现在,尽管此案所涉及的“1.8焦耳/平方厘米”,激起了从学界到实务界的广泛质疑,但据以定罪量刑的枪支认定标准并未“修订”,“从旧兼从轻”的刑法适用原则,也就难有用武之地。

而从审判过程看,辩护律师“与办案机关的交换意见”后,感叹“无罪辩护难度很大”。一个更不太妙的迹象是,赵春华至今没有享受到“取保候审”待遇。1月9日和1月17日,辩护律师曾两次向法庭提出对赵春华取保候审,但均未被获准。

这就意味着,在审判机关看来,赵春华的案情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5条,就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如果判她有罪,而又可以让她回家过年,就只有一条道路:缓刑。值得庆幸的是,类似判例趋于“缓刑化”。据统计,全国各地类似案件共23个,其中17起被告人被判缓刑。由此,也让人心生期待,在万家团圆的春节氛围中,裁判者或许能充分考虑这样的情节,让“持枪大妈”融入滚滚的归家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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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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