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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遗产继承的那些事!

2017-01-05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遗产继承人的范围:


1、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时,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这两种人也有权继承遗产。


2、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形式。


有效的遗嘱要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的合法形式。


遗赠人,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人死亡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乔任梁的女友首先并非是乔的配偶,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等证据证明乔任梁生前对遗产有作处理,其女友是没有资格继承遗产的。



遗产继承顺序:

从前面内容可以看到遗产继承人并非只有一种,当出现多种类型继承人时,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当继承开始后,先看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的,按协议办理;


2、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


3、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常见的遗产继承问题:


1、独生子女就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答案:不一定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因此当父母双亡,祖父母健在的话,独生子女就与祖父、祖母平均分配遗产;若祖父母之后去世了,之前继承的遗产则由其子女继承,该独生子女就不再享有法定继承权了。


2、多份遗嘱如何确定效力?


答:公证遗嘱最有效力


根据继承法规定,同一继承物的遗书如果超出一份以上,且前后内容抵触,应分不同情况考虑:


(1)如果都进行公证的,应该以最后一份为准;


(2)如果都没有公证也是以最后一份为准;


(3)如果进行公证和没有公证的遗嘱都存在,应该以有公证的为准。


3、遗嘱和遗赠哪个效力更高?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


(1)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


(2)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即遗赠扶养协议是相互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相应遗产,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冠领秀】——周旭亮律师做客CCTV12《见证》栏目——教你“火眼金睛”,识别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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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官方预告片截图)

案例:

CCTV-12栏目《见证》纪录片,讲述了一件“真假警察”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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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周旭亮律师做客《见证》栏目,教你识别电信诈骗!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m03256vh7lw&width=500&height=375&auto=0记者采访了北京冠领周旭亮律师,针对此类案件周律师希望大家练就“火眼金睛”,面对电信诈骗,要加强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要多方核实确认以免受骗。

周旭亮律师


周旭亮(律师)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

“中国企业拆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法制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首席顾问”,“中国企业拆迁第一律师”;

CCTV12《见证》栏目法律作家。

周旭亮律师自2005年专职从事法律工作,从业十余年间,成功办理“中国拆迁第一案——清华博士王进文因拆迁在国务院胜诉山东省政府案”、“某企业行政复议胜诉云南省政府第一案”等500余起房屋拆迁和企业拆迁维权案件。其经典案例多次被收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行政审判案例》;庭审多次被各省领导组织旁听和观摩;本人多次被人民日报社、CCTV、《法制日报》、《法制晚报》、《中国企业报》、《京华时报》、《中国产经新闻》、《北京晚报》、《新京报》、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网、环球时报等全国众多媒体专访和采访


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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