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课 | 对话: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北京大学
PKU-M 学者对话会
第3期
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论点摘编
来源:PKU马院 2019-11-2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19年11月12日晚,由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办的“PKU-M学者对话会”第三期“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301学术报告厅举办。
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李志勇教授、政法教研部张立伟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李海青教授、唐爱军副教授、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刘德中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徐斌教授、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杨云成副教授、法学教研部金若山副教授,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久高研究员、张会峰副教授担任主讲嘉宾。《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何忠国主编、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刘军教授、副院长宋朝龙研究员、《光明日报》理论部王琎编辑担任评议人。《中国纪检监察报》理论部王霞主任、《北京日报》理论部肖楠编辑、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吴文、燕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柴勇教授、中央编辑出版社李易明编辑等参与对话讨论。对话会由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陈培永研究员主持。北京市兄弟院校和科研机构的部分师生以及北京大学部分院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参加了本次活动。
李志勇:“为什么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可以从四个方面回答:第一,党的领导从哪里来?这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第二,党的领导为什么是显著优势?通过与西方政党的比较可以得出这一结论,一方面,西方政党过分强调权力机构的独立和相互制约,忽视了国家的整体功能和协调能力,降低了国家治理效能;另一方面,西方政党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很难形成服务整体利益和中长期发展的共识和行动。中国要实现社会和政治整合,党的领导是最大优势。第三,党的领导为什么是最大优势?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系统总结了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十三个方面并非平铺,而是立体的,没有党的领导的优势就没有其他的优势。第四,坚持党的领导需要制度保证。
徐斌:第一,为什么要坚持党的领导?从历史的角度来说,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从人民的视角来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同阶层的人民都有说话的机会。第二,为什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本质特征?在党的领导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焕发出生机和活力,科学社会主义取得了伟大的成果,公有制得以坚持,离开了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三,坚持党的领导表现在哪些方面?主要表现在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进行思想领导和引导、培养组织人才、凝聚社会力量。
杨云成: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有五个方面的认识误区:第一,这并不意味着党的领导具有一劳永逸的地位。第二,“两个维护”并非要推行个人崇拜。“两个维护”是为了健全党对一切工作领导;从国际角度来看,任何大国的崛起必然有核心,党就是这个核心。第三,依照党章,这里“党”的主体范围可以分为中央组织的六类组织、地方组织的两类组织和基层组织的四类组织。第四,党对一切工作领导不是要管理一切。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主要讲领导范围,而不是管理具体工作。第五,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不是某个人领导。如果理解成某个人的领导,在党内可能形成政治腐败。
王久高:党的领导不仅是理论问题,在现实中也存在许多令人困惑的地方。具体需要观察和思考的问题包括:第一,普通党员在党的全面领导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起到什么作用?第二,在构建党领导核心的政治体制的过程中,能否实现自我革命?第三,有更好的体制、机制做保证的时候,党的领导的成本是不是可以更小?第四,党的领导需要构建中国的领导体制和领导制度,我们党从革命党发展而来,带有许多独特的烙印,政治改革涉及到理念和实践非常大的突破,挑战很大。第五,如何将党管干部与民选干部结合起来?第六,党的领导如何用更精准、容易被社会接受的语言来表达?
唐爱军:中国要构建资本、国家权力和人民这三元主体之间的制度体系。资本是中国道路非常重要的主体,能为中国的现代化提供巨大的动力机制。广泛意义上的国家权力包括党和国家,国家权力要预防资本的解构能力,保证社会主义方向,既要利用资本,又要驾驭和规范资本。第三个主体是人民,一方面要处理人民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保证国家权力的人民性。中国道路从制度上要处理好三元主体之间的关系,要构建一套既能让资本有效发挥作用、同时让国家权力驾驭资本、保证国家权力人民性的制度体系。不要把党的领导等同于某一个人的领导,要具体分析,同时党的全面领导也不能简单化。
刘军、王琎和肖楠分别作了点评。刘军指出,在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优势的时候,应该与其他国家制度相对应进行分析,考虑两个层次的话题,第一,中西之间的差异不可同约性。第二,中西之间的一致性可同约性。王琎指出,对党的领导的研究不仅要以马克思主义学科的视角切入,也需要引入政治学的观点和方法来激发思想上的火花,可以做成多学科的形式。肖楠指出,学者之间学术观点交流对于学术理论创新是非常好的形式。关于党和法之间的关系,微观层面如何操作、组织和制度层面如何运行才能够真正贯彻党的意志,怎么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李海青:党与民众的自觉自发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第一,从自发的角度,无产阶级能否担负历史使命?理论的设定和实际自发的趋向之间有张力,从这个意义上讲,科学社会主义所讲的无产阶级担负推翻资本主义社会的使命,是理论设定。而从社会现实来看,必须思考从实践上推动。第二,从自觉的角度,对于党来说,把握规律、承担使命是自觉,但是这种自觉有时候会脱离人民群众的自发。自发与自觉之间存在张力,需要通过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来调整这种张力。如果自觉脱离自发,自觉本身就成为不自觉,党的领导不能脱离群众的自发,要吸纳群众观点,考虑群众的利益诉求。
张立伟: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归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为构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正当性关系框架提供了一个结论性的意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具体可以从三个层次来讨论:第一,统一性源自于党对于自身性质的界定,这种界定决定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根本一致性;第二,在一定基础上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有的规则都进行合法性审查,特别是宪法审查;第三,对党规进行合法性的确认和授予。
金若山:党领导立法不是党直接立法,而是要保证法律的社会主义性质;党保证执法不是自己执法,而是为了严格执法,真正达到执法为民;党参与司法不是直接司法,公正司法要实现法律正义,而党的领导不仅仅是法律正义,还要实现社会正义,使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对于“党”和“法”二者关系的分析要跳出谁大谁小的二元思维,变成混合体的关系,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这是理论上的探索,当然现实中还存在许多党直接干涉执法、立法、司法的现象,现在是制度建设时期,需要先在制度上规定好,在理论上探索好,再去把制度落实好。
张会峰:党和法是民主大合唱中的指挥和乐谱、自然科学中凝结核和水蒸气、铁路运输中火车头和轨道的关系,法律是党领导人民的君子协定,党的领导是法治的定海神针。在西方,法治的逻辑起点是有限政府、有限政党,政府和政党担任“守夜人”的角色,因此法治的价值偏向是守成而非发展,而且多党制轮流执政的格局使得西方国家不可能过多强调倚重党的领导在法治中的作用。而中国历来都依靠权威政府和有为政府,当前中国正处于大转型和大变革的时期,一方面需要用法治将权力关在笼子里,另一方面也需要党的领导来盘活法治,党的领导让法治灵动起来。西方的民主法治口号是给人民权利,而中国的民主法治口号是给人民好日子,前者听着过瘾,后者则是实惠。时间和实践会告诉我们,实惠比过瘾更重要。
何忠国、刘德中和宋朝龙分别作了点评。何忠国提出,本次对话会是用学术讲政治,以学理性问题阐述政治问题的很好尝试。不同学科的交流和学习,可以加深对问题的认识,增加了认同,凝聚了共识。刘德中提出,党的领导为什么是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在什么地方,党的全面领导、党领导一切怎么解释,这些问题要放在政治结构中去理解。政治体制怎么运行,党政分开怎么提出的,需要从起源讲问题。关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存在一个很大的误区,许多人认为法治就是搞法条,这是不对的。宋朝龙指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可以从国体和政体层面完全摆脱西方的话语体系。
现场师生互动气氛热烈,围绕执政合法性的根本依据是什么、能不能在强调党的领导同时弱化或者最大程度避免一把手过度的强势带来的危害、制度能为解决权力的资本化和资本的权力化问题发挥什么作用、在党的领导维度的建设过程中如何做好党建逻辑和法治逻辑的融合等问题展开。
陈培永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从理论和实践上缔造出来的,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不存在任何问题。中国共产党是现代政党,中国政党制度与西方现代政党制度相比有独特性,但也有一定的同质性。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不是任何一套现有的理论可以解释的,需要我们立足当今中国的时代背景进行理论总结,推进理论创新。
来源:北大马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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