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河奖”是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设立的国家生态环保领域的权威奖项。
二、奖项类别
第十届“母亲河奖”奖项类别设置为5类:
1. 面向个人,设立“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
2. 面向青少年集体及环保社会组织、高校社团,设立“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
3. 面向青少年生态文明领域具体项目、案例及青少年环保科技项目,设立“母亲河奖”绿色项目奖;
4. 面向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等,设立“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
5. 面向青少年生态文明工作参与单位,设立“母亲河奖”优秀组织奖。
以上各类别奖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个,最终获奖数量以实际推选情况为准,可适当调整。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候选个人的年龄须为40周岁(含)以下,候选集体或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年龄须为45周岁(含)以下、且35周岁以下青少年占主体;
3. 须是中国(含港澳台)居民或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组织;
4. 须是在中国境内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或活动;
5. 所开展的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有一定代表性或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6. 往届获奖者不再参加评选。
(二)分类标准
1. “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 (二)分类标准
(1)长期扎根基层从事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特别是在绿化国土、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资源节约集约、垃圾分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具体领域有较大贡献;或在向青少年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青少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或研发推广在加快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方面成效显著的新技术、新产品等。
(2)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特别是能影响带动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实践。
2. “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
(1)积极开展植绿护绿、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资源节约集约、垃圾分类及环境教育、环境监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活动,在影响、带动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投身生态环保实践方面贡献突出。
(2)大力支持、参与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活动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示范带动性强。
3. “母亲河奖”绿色项目奖
(1)属于环保科技创新范畴的相关原创项目。项目聚焦于破解能源环境技术难题、提高青年参与度等领域,由青少年自主参与完成,或具备相应技术模型,或具备原创、完整、独立的理念和创意,或具备满足基本演示需求的网络科技程序等,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落地转化前景。重点可围绕以下领域开展。
——绿色生产。聚焦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降耗、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碳汇等领域,围绕减碳监测、智慧节能、能源互联网、碳中和创新、碳捕集等开展的项目、理念或技术革新。
——低碳生活。聚焦公共交通、绿色消费、国土绿化、资源节约等领域,围绕节水节电节粮、合理消费、低碳出行、旧物利用、减少排放等开展的项目、理念或动员方式创新。
——零碳教育。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小程序等互联网科技手段,面向公众普及减排知识、提高零碳认知能力、增强低碳意识、辅助开展低碳社会实践的项目、理念或互联网工具。
——区域环境治理改善。聚焦国家区域环境治理战略,围绕减排与大气污染防治、固废分类与处理、资源循环利用等协同领域开展的项目、理念或技术革新。
(2)其它面向青少年开展的、能够体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紧密结合当地生态环境建设需求,且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工作成效的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实践项目。项目组织有序,机制完善,具有较强复制推广前景,且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
4. “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
(1)积极转变生产方式,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污染防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创新,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示范性和社会影响力。
(2)面向青少年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绿色生活风尚,大力支持、积极参与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为推动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3)积极捐助、支持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5.“母亲河奖”优秀组织奖
(1)保护母亲河行动各成员单位及其系统内各层级单位、部门。
(2)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成效突出,组织推进和宣传推广成效显著的相关单位、部门。
四、产生办法
1. 组织推荐。本次评选采取逐级选树推荐、交流分享与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各级要针对本级推选产生的候选人(个人、集体、项目、组织)举办1次以上的交流分享活动,宣讲先进典型事迹。在推选过程中加入青年参与环节,将社会评价、选后公示作为评选必备环节,鼓励各地开展网络投票等综合评价环节。
——自县级团委起,各级团组织本级分别产生“绿色卫士奖”“绿色团队奖”“绿色项目奖”“绿色贡献奖”,各类获奖人总数不少于30个。同时,推荐1—2个本级获奖人(个人、集体、项目)为上一层级对应奖项候选人(个人、集体、项目)。高校奖项推荐情况由省级团委统筹。
——“优秀组织奖”主要采取各省级团委联合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每个省份候选名额不超过1个。“母亲河奖”各奖项评选过程及其成效将作为评选本奖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2. 社会申报。在“绿色项目奖”中开辟社会申报渠道。有申报意愿的个人和组织请于2021年8月1日至8月20日通过“志愿中国”网站(www.zyz.org.cn)报名。8月20日24点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关评选范围。
3. 定向推荐。各类别奖项接受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向推荐,每类奖项推荐不超过1个。
五、工作进度
(一)推选
(一)推选
时间:2021年8月下旬
通过组织推荐、社会申报和定向推荐等方式,逐级推荐候选人(个人、集体、项目、组织),同步加强推广宣传。
(二)评审
(二)评审
时间:2021年8月至9月
按程序依次开展资格审查、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工作,产生正式候选人(个人、集体、项目、组织),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后产生最终获奖名单并公示。
资格审查,确定入围候选者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展示
时间:2021年9月
举办交流会展示青年环保科技创新项目,建立资源对接及合作洽谈平台,开展现场创新成果推介及投融资对接洽谈;在全团部署开展“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百城千校千区分享交流活动,遴选优秀青年典型组建分享团,聚焦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巡回分享活动。
(四)表彰
时间:2021年底前
开展总结交流活动,表彰获奖人(个人、集体、项目、组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璐洁 陈晟联系电话:010—85212628 85212606传 真:010—85212629电子信箱:shdyc2018@163.com
七、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1.点击文末“阅读原文”直接提取;2.微信扫一扫小程序码,提取报名表;3.打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ZslEU08JZbkdhQexE7DzA
扩展阅读:
·普洱团市委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学习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