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开展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专题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尤其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是“源头污染”,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作为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工作规律,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安排,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既是贯彻执行党章党规、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相结合,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对团干部的要求相结合,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意见》实施情况作为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书记班子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一把手”精准发力。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通过层层落实监督职责,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书记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作用,通过压实书记班子、纪检机关的政治责任,监督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机制;推动完善制度规范执行的有效机制,用严格的执纪执法推动制度执行。
团省委书记班子成员,各部(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挂兼职干部、“西部计划”志愿者、省学联驻会主席等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