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写个文章总要鼓起好大的勇气。其实我每天都在关注各种事情,也会有各种想法,但总是迟迟难以落笔去写下来。我这人有个毛病,如果一种说法已经有太多人表达过了,我就不愿意再去说它了,哪怕它是对的,人云亦云没意思。我更愿意提供独树一帜的、少有人注意的角度和观点,这样才能带给我满足感。可是以现在的舆论环境呢,独树一帜就意味着少数派,就意味着跟大多数人不一样,就意味着屁股坐歪,就意味着立场有问题,就意味着……我已经不敢往下想了。
以上说法,当然是在为我的懒惰找理由,我现在确实更新得太不勤奋了。但这番事先声明也是有必要的,因为,我接下来又要说些“少数派”的观点了。
事情呢,已经是几天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再说都过气蹭不上热点了——也就是所谓的田馥甄替罗志祥辩护那事儿。
周扬青在网上爆了前男友罗志祥出轨约P多人运动等一大串黑料后,所有人都在力挺周扬青谴责罗志祥,这时田馥甄却在FB上转发了台湾一位心理医生写的一篇文章。很明显,这篇文章站在了当时愤怒群众的对立面。
心理医生对于舆论风向很有自觉意识,一开头就标上“逆风发文”几个字,然后田馥甄也标了个“逆风转发”,并表示“我是这样想的”。所以她当时就已经预料到了,接下来会面对的后果。
果然,田馥甄很快也和罗志祥一样成了人民公敌,被扣上了各种罪名,比如“圣母婊”啦,“助纣为虐是非不分”啦,“恶臭男权的帮凶”啦,“和湾湾明星抱团”啦,不少声称是田馥甄多年老粉的因为这么一次转发而脱粉了,甚至她多年前在综艺节目里开过的玩笑都以“不尊重人”为由被挖出来供进一步批判。连带着商业价值也受影响,代言品牌迅速撤下了她的宣传照。
可是她转发的那篇文章,真有大家说的那么严重,踩到了公众的道德底线吗?她真的就是在为一个欺负玩弄女性的渣男辩护吗?
其实几天前我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就只有作者本人的页面截图,所以根本就不知道和田馥甄有什么关系。当时一看完我就愣住了,仔细想了想这里面涉及的很多问题,可是到最后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我的第一反应不是站队,既不是认同,也不是批判,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该选哪一边。
我想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些事情。大概就是去年夏天吧,我跟日日大吵了一架,最后吵到把他逼得离家出走,而我还气鼓鼓地不愿意挽回,一个人在附近一所大学校园里默默转圈,试图驱散那股怒气。
至于吵架的起因,现在说来有点惭愧,不过就是我们在超市购物时,我想买一盒标价6块钱的冰淇淋,被日日严厉阻止了。他觉得太贵,而且我还胖着呢,应该继续减肥,不准吃高热量食物。而我觉得这是在剥夺我最基本的人权。
我在那所学校里转了好一会儿了,怒气依然不散,想要发泄,于是我掏出了手机,打开豆瓣APP,连续发了几条广播,向我的两万粉丝控诉起了男友。
这几条广播迅速吸引了一大波吃瓜群众,留言特别踊跃。而且既然是我的粉丝嘛,当然多数都站在我这边,和我一起指责日日控制欲太强,人活着就应该想吃啥吃啥,当然也有一些CP粉或者日日的唯粉过来劝架的,或者提醒我不应该把情侣纠纷抖在网上,这样只会把小事闹大,激化矛盾。
发完广播后,在短时间内我确实好受多了,但矛盾也确实更激化了,过后我要花更多的力气把日日劝回来,而且这事至今都是我俩一个过不去解不开的小疙瘩,时不时就会被翻旧账。
那之后我就有了反省:情侣之间的纠纷应不应该发在网上让网友公审呢?我觉得还是尽量不要,毕竟网友看到的都是各自的一面之词,无法拼成生活的复杂全貌,网络审判也都是随意的不负责任的,吃瓜群众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都只有那一瞬间的爆发,诸多难以预料的后果却要当事人在接下来的漫长时光里自己默默去扛。
以上结论只是针对为冰淇淋而吵架这样的小事,而且前提是两个人还愿意继续在一起。那如果是比较恶劣的事情,比如一方出轨呢?
我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所以只能设想:假如日日出轨背叛了我(当然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哈),我会再次开启网络法庭公审,让大家替我出头,一人一口唾沫把他淹死吗?
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结果很难说。以我冲动易怒不愿受任何委屈的性格,恐怕最后还是会忍不住发到网上的吧。
电影界有个很著名的创作规律:假如一部电影一开头有个画面,是房间墙上挂了一把枪,那么最后那把枪就一定会打响。既然武器已经让大家看到了,就一定要派上用场。不然,这电影的编剧导演就不合格。
当一个人在网上拥有了数量可观的关注者,就很像是电影里墙上的那把枪。公众注意力就是武器,网友们则是一颗颗的子弹。当你拥有了这项武器,一旦遇到点儿什么事了,就很难不去用它,那种让乌泱泱一大片人为我所用助我剿灭敌人的诱惑,是很难抵挡的。
可是,剿灭敌人之后,会不会也伤到自己?
金宇澄的小说《繁花》一开头,就讲了一个捉奸故事。上海弄堂里的一户平民家庭,丈夫发现老婆趁自己不注意在家偷汉子,于是组织了几个同事和邻居一起去捉奸,门被撞开,奸夫淫妇都光着身子,立刻被众人架起拖出去游街,弄堂里的人们顿时有了节日般的欢乐气氛。最欢乐的一刻,就是大家看到,那位奸夫的胯下之物,在鸡飞狗跳之中依然还硬挺着。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
游街、浸猪笼,那大概是我们传统社会里的一项项武器,就像如今的网络公审一样。既然是武器就很难不被使用。使用者在事后都会觉得大快人心。可是当时间过再久一点,当他再想起这件事,还会觉得大快人心吗?
生活毕竟不是电影,我也没有编剧的负担,这种武器也不是一定要用的。假如我的伴侣伤害了我,我和他分手,我希望自己能努力控制住情绪,不要报复,不要让丑陋的结局覆盖之前所有的美好,不要让曾经相爱的你我成为彻底撕破脸的仇敌,那样最对不起的其实是自己,相当于把自己的一段人生彻底删除,还往那旧疮上泼了秽物。
能原谅就原谅,不能原谅就淡忘。这是我所期待的处理感情纠纷的方式。
但期待是期待,现实是现实。没事的时候再怎么理智,事到临头我可能还是会怒不可遏,还是会闹得你死我活。如果我到时候真这么做了,也没什么可指责的,这就是正常人性。面对伤害保持优雅太难了。
以上就是我在看了田馥甄转发的文章后所有的一番心路历程。就是这么纠结,没有明确的答案,和罗志祥周扬青事件本身好像也没啥关系。
周扬青公开控诉罗志祥,当然更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罗志祥的行为又大大超出了一般出轨。周扬青的愤怒,我们很容易感同身受。
但这是否意味着这场网络公审的狂欢,就没有一点可检讨的地方呢?
那位发文的心理医生,更多针对的,我觉得不是周扬青,而是吃瓜群众,是大众媒体。
看看台湾媒体是怎么报道这件事的:
用词之低级之猥琐之下流,周扬青看到了,应该也不会高兴吧。
网络公审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它们没有程序上的规范,只要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就可以为所欲为,用尽一切最恶毒的语言,没有边界,和剥光奸夫淫妇游街没有太大差别。
如果是在法律框架下的法庭审判,至少被告人还能请个辩护律师吧,控辩双方至少力量上能有表面的平等吧。但网络公审不需要,只要为被告人辩护一句,就会被打成从犯。就像田馥甄现在所面对的一样。
去年大热的那部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其中一个表达重点,就是提醒我们,网络公审之恶。吴慷仁饰演的律师王赦,总是为大众眼里十恶不赦的罪犯辩护,所以总是被网友骂,还有人在法庭外向他泼粪。
可是在王赦自己看来,他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他的所作所为是程序正义的重要组成。
那位心理医生的文章,还有田馥甄的转发,在我看来,并不是为罗志祥洗白,而是一种小心翼翼的提醒。就像《我们与恶的距离》提醒过的那样:占据道德制高点的暴力,同样也是暴力;为民除恶的行为,最后也有可能沦为一种恶行。
对这件事我还是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我觉得周扬青没有做错,她可以控诉罗志祥对她的伤害,但我同时又觉得,在众口一词的批判中,也可以有一点不同的声音。如果我们连这么温和的反思意见都不能容忍,还要把说这番话的人打倒,那相比起田馥甄,我们才是与恶距离更近的人。
▲田馥甄事后迫于压力发在微博上的解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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