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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检察院强化措施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017-08-16 汉滨检察

       近年来,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把精神文明创建作为“文化育检”的重要内容,以不断保持和提高“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水平为基本,以全力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具体化,化无形为有形,把思想、道德、观念等意识形态融入有形的载体之中,使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抓组织领导,建立创建机制。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分工负责机制。对照《陕西省省级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指标》(2017),将测评指标中的部门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支部,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定期讨论研究工作制度。加强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抓机关环境,夯实创建基础。严格落实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分工明确、权责对致、监督到位、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机关管理体制。先后投入资金对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进行改造和整治,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规划设计,建成园林式机关环境,确保精神文明建设绿化达标。

  抓文明宣传,营造创建氛围。积极设置户外广告,定期更换文明创建内容,全面展示汉滨检察新形象,使户外广告平台成为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分享创建成效,通过正义网、人民日报海外网、西部法制传媒网、陕西法制网、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将该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向全院干警及广大网民传播精神文明理念,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抓文化育检,丰富创建内涵。以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创新“学好五本书,提升五种能力”、“做好五件事,检验五种能力”、“党建+支部+贫困户”等活动为载体,开办“检察官道德讲堂”、和“红色经典诵读”等文化娱乐活动为平台,努力开展干警的职业道德专项教育和治理。除外聘老师讲授外,还要求每个支部至少推荐1名干警登台讲课,使全体干警更加深入体会文明的精髓与内涵。

  抓模范评选,扩大创建效应。大力开展“创建文明科室、争当文明干警”活动;利用春节、元宵、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纪念日,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干警整理撰写好家风、好家训;积极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活动;以社区为中心搭建社会化志愿服务平台,推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  志愿服务;加强家庭美德建设。该院干警分别有人被评为市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最美家庭”、“最美媳妇”等。

  通过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该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单位工作紧张活泼、作风建设扎实过硬,干警言行文明规范,机关形象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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