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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检察强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17-08-22 汉滨检察

作者:石新才

       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面对群众诉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群众控告申诉权利,满足群众合法诉求,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第一接待人员对该院管辖的首次控告、申诉和举报,按照“负责接待、负责办理、负责答复、负责息诉”的原则依法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全程负责,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将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确保司法办案质量,避免当事人重复上访。必要时,控申部门联合其他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来访案件的释法说理、提高信访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严格执行“检察长接访制度”。将每周四定为检察长接待日,由该院检察长及两名副检察长依照接访流程按时进行,全天接待,记录群众诉求,解答群众疑问。在此基础上,该院建立预约接访制度,将检察机关接访人、接访时间、任职及分管部门等相关信息预先公布,来访群众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接访检察长。接访检察长负责其接访案件的移送、调查、答复等后续工作,对案件处理情况全程跟踪负责。

  三是在乡村、社区开展延伸服务。通过与(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建立联系机制,对重点上访人员以及上访老户,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走访联系,将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同时,结合"送法下乡、送法进村、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举报宣传、法律咨询活动,既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合理的途径解决诉求。此外,该院还主动与信访、纪检、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配合,定期通报信息,了解接访情况,互相协作,尽最大努力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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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逢悦、赵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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