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网约车司机工伤认定不应是法律“盲区”丨九派快评

丁雪辉 九派评论 2024-06-28




文/丁雪辉 作者系律师


明明和传统出租车司机从事的是一样性质的工作,但在工伤认定方面差距却如此之大,这种情况不应再继续下去。网约车司机长年累月驾驶汽车,对身体伤害极大,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也应该将他们纳入工伤认定范畴。

                                                                      

广州一名网约车司机在某快速干线疑似突发疾病死亡、宝安机场一名网约车司机发病倒在车内的视频被不少人转发……作为一种新就业形态,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该如何保护,引发诸多关注。



传统出租车司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遭遇身体伤害即认定工伤,而网约车司机却处于一个极尴尬的境地,成了法律的“盲区”。他们在“跑单”过程中,即使受到身体伤害,也很难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究其原因在于,很多网约车司机并没有与相关平台或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有劳动合同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在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网约车司机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只能被界定为劳务合同法律关系。这就使得网约车司机的权益大大受损,按照劳动合同认定工伤最高可以赔偿到几十万元,按照劳务合同认定雇佣关系最高也就赔偿一两万元“封顶”了。

 
明明和传统出租车司机从事的是一样性质的工作,但在工伤认定方面差距却如此之大,这种情况不应再继续下去。网约车司机长年累月驾驶汽车,对身体伤害极大,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也应该将他们纳入工伤认定范畴。

 
当然,用人平台或者公司不与网约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也有一定的理由。比如很多网约车司机并不是平台的专职司机,不少网约车司机同时接几家平台的“派单”。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某一个平台与网约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不但增加了平台的经济支出,确实也有些不合情理。所以,相关部门积极介入,引导多家平台与网约车司机签订集体合同,应该是保障网约车司机权益的最佳路径。

 
目前一些地方取得了不错的探索成绩。比如,广东省三部门印发办法,将网约车司机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浙江省衢州市出台《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行办法》,积极将网约车司机纳入工伤认定范畴。期待这些探索尽快形成一套成熟的可行性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拥有网约车驾驶员证的有405.3万人左右,不让这一庞大群体为工伤认定“发愁”,全社会都应该积极努力。曾经,工伤认定中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赔偿标准不一,“同命不同价”的巨大难题,在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都解决了。网约车司机的工伤认定问题,还会很远吗?


 
九派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jp.jiupainews.com


更多时评 / 关注我们


往期推荐01 #邮递员7年为20多位烈士找到家#无论哪个年代都有人默默守护|九派快评
02
  “爱心伞姐”:经历过苦难的人,反而更能感受身边的善意丨九派快评
03
  大学生实习越来越早,只是消耗不必要的精力|九派时评


九 派 新 闻

出品编辑  木姗


其他平台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分享、在看与点赞都在这儿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