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审批”放开!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材料?一文了解→
2020年,三水区农业农业农村局和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下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三水区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以及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以规范农村宅基地分配、申请和建设;该管理办法将用地审查、建房报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以全链条的形式重新梳理合并,优化了宅基地的审批流程,在引导农村村民合法合规用地建房等方面有了更为清晰的政策指引。
目前乐平镇宅基地申请的基本流程如下图所示:
准备进行宅基地申请的村民可以对照流程图的步骤进行申请。在宅基地申请过程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图所示:
村民在进行自建房建设时需要符合相关的建设规定,《管理办法》中规定三水区农村自建房应按照以下的规范进行建设:宅基地面积(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宅基地范围内的可建筑区 (包括外墙、外飘阳台门廊等)不得超出用地红线;建筑层数不超过 4 层,首层高度不超过 4.5 米,建筑高度不超过 16米(不包括天面梯间房高度);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 400 平方米。村民在进行建设时,需要满足上述条件才能在竣工后办理登记有土地和房屋信息的不动产证(如下图所示);持有不动产证才能办理入户、继承和转让等业务。
三、乐平镇拆旧建新房屋的相关要求
目前乐平镇内有证房屋如需要进行拆旧建新,建设者须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进行报备并建议进行网上报建,如拆旧建新房屋无进行网上报建和报备,将会对房屋后续的供水、供电等产生影响,请各位村民按照程序积极进行网上报建和报备工作。
1. 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
2. 村民达到适婚年龄,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本,父母名下只有一块宅基地,如果村民想要符合一户一宅的申请条件,是不是需要先把自己和父母的户口分开?
答:宅基地管理中“户”的定义与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规定并不一致,因此村民进行一户一宅资格审核时,不需要将户口与父母分开,其次,即使村民提前将户口与父母分开,在进行一户一宅资格审核时,仍需要核查父母的宅基地情况来判断村民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的申请条件。
3. 是不是村内的空地都可以申请建房?
答:不是所有的空地都可以申请建房;申请建房的土地需要经过镇自然资源所的初审,确定满足地类和村庄规划的要求方可进行申请;如经镇自然资源所核查发现是非建筑用地包括农用地、林地等地类的土地需要以村为单位办理用地转用手续,将土地转换成建设用地方可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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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畅享乐平编辑组
来源丨乐平镇农业农村办
审核丨乐平镇宣文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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