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1200余万!“工具人”慌了!
躺在家里就能“收钱”
真有这种
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近期
这种“好事”就给射阳的
10多位老人就碰上了
他们本以为是“生财有道”
殊不知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
“警官,我被人骗了
银行卡也被封了”
5月13日上午
60多岁的黄大爷来到
射阳县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报警
原来黄大爷急需用钱
就找到了做贷款的小孙
小孙查了一下
发现黄大爷不符合贷款条件
便想起做“黑贷”的“二哥”
所谓“黑贷”就是找人办银行卡
给犯罪团伙洗钱
实际不能办贷款
小孙介绍一个人给“二哥”办卡
就可以拿到1000元介绍费
黄大爷以为能把贷款办下来
积极主动配合着“二哥”
先到银行办理了一张新的银行卡
后又在家中拿了一张不常用的银行卡
一并交给了“二哥”
“二哥”拿到卡后一番操作
黄大爷的银行卡上就有上万的流水进出
过了几天
黄大爷追着问贷款的事没下文
突然接到银行工作人员电话
告知账号被封
早已察觉不对劲的黄大爷
才明白自己被骗了
黄大爷是被骗办卡
而朱大爷则是心存侥幸
朱大爷因为想找工作
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小孙
小孙称可以带朱大爷赚钱
先带朱大爷去银行办卡
称便于收“工资”用
然后安排朱大爷在宾馆住下
叫来了“二哥”等人
声称带朱大爷“赚钱”
让朱大爷先把银行卡借给他用一用
朱大爷便把刚办好的卡
交给了“二哥”
沦为了违法犯罪的“工具人”
射阳公安接到线索后
联合市反诈中心
展开大量侦查工作
发现像朱大爷这样
出借自己银行卡的人里
有不少60多岁的大爷大妈
他们大多防范意识淡薄
文化程度不高
所以被“小张”和“二哥”锚定为目标
这些大爷大妈都被“拉下水”
成了犯罪嫌疑人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
犯罪嫌疑人10余人
他们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
法律链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示
千万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
而出借、出售
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
一旦被不法分子
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
就会成为犯罪“帮凶”
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素材来源:射阳县局
编 辑:卢佩佩、姚诚俊
审 核:吴 坚
签 发:薛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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