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未取得旅行社资质开展研学将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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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政务网
编辑:韦幺白
1602字 | 5分钟阅读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对2021年秋季学期以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开展专项检查,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此次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执行教育收费公示的行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社会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
主要包括:
● 未按规定在学校醒目位置、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等地方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 收取未经公示的费用和与公示内容不符的费用;
● 学校收取学费、住宿费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情况;
● 学校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捆绑收费;
● 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违规自立项目收费;
● 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返还款和擅自提高代收费标准;
● 借助家委会、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合作方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
●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超时段、超限额收费;
● 校外培训机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
● 各级各类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或捐资助学费,以及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
● 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并收取费用;
●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岗位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等行为。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等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抽查检查,促进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据悉,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教育收费价格案件21件,实施经济制裁431万元。
天津:严禁未取得旅行社资
质开展研学旅行经营活动
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深入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依法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行为,结合暑期旅游市场特点,加大对夏季“研学游”的监管力度。
研学旅行近年来方兴未艾,成为许多中小学生的假期标配,市场份额逐年攀升。为确保研学旅行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研学旅行服务,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主动作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多措并举强化研学旅行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研学旅行主体监管。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治理行动,精准打击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和研学俱乐部等形式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行为,严禁未取得旅行社资质的企业、个人以夏令营、研学团等名义开展研学旅行经营活动。截至目前,共巡查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30余个,结案4起,罚没款共计3万余元。
二是加强研学旅行安全监管。针对研学旅游学生特征,要求承办旅行社建立健全安全台账、应急预案、强化行前教育等管理制度,构建完善有效的安全防控机制,与研学基地、酒店、租车公司等签订规范的合同,在检查中也重点查验旅行团的保单等。
三是提升游客安全意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加强普法宣传、提示广大游客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参团,通过直播平台、微信、网站推广等线上方式选择旅游产品时,务必查验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旅游产品前端宣传提高警惕性,坚决抵制虚假宣传和招徕,不参加不合理低价游,要与经营者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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