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60万!北京研学机构瞎吹牛“状元伴学”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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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韦幺白
901字 | 3分钟阅读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北京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推出了研学活动,活动中宣传“状元伴学”,并称“已售1274件”,但因无法提供其宣传的“状元伴学”中状元的相关材料,也无法提供已售数量的证明材料,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面跟研学猫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3年7月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教育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在其微信小程序“某世纪研学”中宣传“状元伴学”等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经查,当事人从事研学活动服务业务,在其微信小程序“某世纪研学”中发布北京某知名大学状元伴学研学产品信息,信息中包括深度参观体验某知名大学、“状元伴学:研学中与状元结为伙伴,树立榜样,研学结束后提供线上伴学服务,状元持续陪伴学生一个学期,帮助孩子养成学习习惯、掌握学习方法,解决孩子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及人物信息和照片、“已售1274件”等内容。经核实,当事人既无法确保研学游学员均能够走进某知名大学校园内,又无法提供其宣传的“状元伴学”中状元的相关材料,也无法提供已售数量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在微信小程序发布不实宣传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经营者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如实向消费者说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各项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恶意隐瞒相关事项、误导消费决策、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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