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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检察机关举办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评选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展示清远公益诉讼办案成效,发挥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清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清远检察机关举办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评选会活动。





活动邀请了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晏恒,华南师范大学地方立法与执法风险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专家咨询委员伍劲松及部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六位嘉宾担任评委。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春出席活动。




本次入围的案例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安全、耕地保护、红色革命资源保护等领域。该批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经过激烈激烈角逐,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追缴耕地占用税行政公益诉讼案等6个案例获评典型案例。



伍劲松教授对活动进行点评



伍劲松教授对活动进行了点评:参评案例亮点颇多,展现了新颖的检察办案措施、手段,例如使用无人机进行场景拍摄等,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主动升级、与时俱进的办案智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省检察院晏恒检察官对活动进行点评



晏恒检察官点评道,清远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质的飞跃。她认为,此次活动评选的案例类型、领域、视角丰富,且紧扣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工作重点内容,清远市检察机关顺势而为,因地制宜,刚性、灵活履职,保护各个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她提出,接下来,全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应注重加强典型案例的办理和培育,增强案例内容的规范性、创新性,争取更多案例能被上级院入选典型。



市检察院刘春副检察长对活动进行总结



刘春副检察长对活动进行了总结,他表示,参评的11件案例是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的一个缩影,充分反映了全市公益诉讼部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为引领,聚焦群众需求和民生热点,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在为民司法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1年以来,清远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服务“清远更清”的重要着力点,依法履职尽责,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磋商函671件,起诉1件,同比分别提升504%、509%、100%;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61件,发出诉前公告59件,起诉37件,同比分别提升205%、23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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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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