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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检察积极推进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双录 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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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即将于今年3月1日实施,清远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先行先试,探索推进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有力保障全市认罪认罚工作高效开展,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01

早谋划,早部署


2021年,清远市检察院多次在定期通报、刑检工作会议中要求探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各基层院分别召开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部署会,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办案人员适应在镜头下办案的新要求,依法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确保认真、诚恳听取意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提高认罪认罚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化。


02

建制度,优配置


全市检察机关形成合力,制定完善工作规范流程,保障认罪认罚规范化、控辩协商实质化,保证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

一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建章立制,制定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谈话模板》等文件,确保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顺利落实。

另一方面,全市检察机关着力优化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场所配置。市检察院对基层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场所进行了调研,摸底各地实际情况和建设需求,并指导结合需求加强硬件设施配备。充分利用现有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场所,结合新需求适当进行设备补充、升级。目前,全市听取意见场所、设备已实现全覆盖。


03

勇先行,善破立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通过领导带头先试,依托智慧检务技术,促进检察权在“镜头下”公开透明地运行。

连南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开展该院首次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通过检、律以及犯罪嫌疑人远程视频方式,检察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等进行充分释法说理。最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清新区检察院以“上门录制”或“远程提讯+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


04

强衔接,凝合力


全市检察机关注重加强横向沟通,强化与公安机关、看守所、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对接,确保羁押场所技术设备配套跟进、值班律师派驻到位,积极适用审查起诉阶段提前说理机制,有效提升控辩协商效率。

在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加强纵向配合,凝心聚力推进同录工作。刑检部门深化与刑执、法警、技术、计财等多个部门的衔接,完成技术应用调试、软硬件配置、诉讼流程衔接、人员协调等工作。各基层院还就设备的操作开展了培训,增强操作人员解决常见录音录像问题的能力。


接下来,清远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探索,进一步落实好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完善工作细则,规范工作流程,让“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切实提高认罪认罚案件质效,为建设平安清远、法治清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清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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