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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专题 | 法治“1+N”为“绿色城市”护航

本溪政法 2022-09-29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立法先行,形成了以《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为代表的极具地方特色的“1+N”法治保障体系,以法治护航“生态立市”建设,打造生态山城、美丽本溪。

发扬立法首创精神

引领本溪绿色发展转型

如今在我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经牢牢扎根在百姓的心中。

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必须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法治体系,依良法而善治。于是,我市发扬立法首创精神,建立了以《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为代表的极具地方特色的“1+N”法治保障体系,即:以《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这个“1”为龙头,各专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N”的配套法治保障体系。

那么,“1+N”法治保障体系又是如何还给百姓绿水青山的呢?这就要从我市的“生态立市”开始说起。


法治护航“生态立市”建设


2019年,我市出台了《中共本溪市委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同年10月,我市建立起“1+1+5”领导体系,即1个领导小组、1个协调推进办公室、5个生态立市工作专班。

2020年5月1日,《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正式实施,从蓝天、碧水、净土、青山、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进行规范,开创了全国地级市生态立法的先河,也为全市“生态立市”指明了方向。

随后,我市将“生态立市”纳入法治化轨道,并形成了“1+N”的法治保障体系。

△2019年6月《本溪市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座谈会

△2020年3月,立法调研组到本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明山矿区实地视察 

△2020年5月,围绕《本溪市枫树保护条例》与老边沟和湖里景区负责人进行座谈

 △2020年5月《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条例》协调小组推进会和立法研讨会


变化就在山城人民眼中


今年2月,家住平山区人民路附近的刘大姐在院里遇见了邻居李大娘,“大姨,咱门口垃圾箱都变成4色的分类垃圾箱了,4个颜色分别为有害、可回收、厨余和其他垃圾,可干净了!”

“是吗?那咱以后可不能乱扔垃圾了,我得回家把家里垃圾分分类”李大娘说。

分类垃圾箱,是《本溪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公布后马上落实的体现。近年来,各立法项目切切实实给本溪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而这些变化,百姓都看在眼里。

通过“生态立市”,我市治理污染成效显著,大气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森林覆盖率得到保证,全市森林覆盖率已达76.31%,是全省唯一森林覆盖率超七成的城市。

△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更换分类垃圾桶


不断扩大“绿色城市”建设队伍


今年5月8日,市民发现有许许多多人都在道路两侧擦拭路灯杆、公交车站牌、桥栏、护栏、果皮箱等,这是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生态文明活动月”为百姓送上的一份“礼物”。

每年5月,我市都会举办“生态文明活动月”系列活动。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创文明城市·建美丽本溪”,各县区各单位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积极倡导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共同建设美丽本溪。在广泛宣传下,越来越多的市民加入志愿者的队伍,城市的变化他们都看在眼里,所以也希望以自己的力量为“绿色城市”建设出一份力。

本溪已从“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变成了“看不够的城市”,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成为本溪人民的宝贵财富,正在不断造福群众,群众也不断成为了这座“绿色城市”的建设者。



来源:辽宁法治报

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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