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违法的少了,这样的行为的多了!寒冷冬日里的这些镜头都温暖着这座城市……
■ @盐城市民注意了!千万不要有这样的行为,否则会被。。。还要为这些行为点赞!
高
11月28日晚上,盐城交警三大队在市区宝龙周边开展“百日整治”专项攻坚战,部署午夜酒驾整治行动。21时50分左右,一辆面包车驶入民警查缉区时,突然行驶缓慢,这一反常举动引起民警注意,民警当即上前查看,车内三人神情紧张,民警当即对高某进行检查,发现高某谈吐间有酒气散发,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35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周
11月28日23时22分左右,一辆黑色轿车在接近民警查缉区时突然减速停车,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周某脸色通红,车内存在酒气,周某表示晚上就喝了两瓶啤酒。
民警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44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陆
11月28日23时15分左右,一辆白色轿车在接近民警查缉区时突然右拐,正好被在路口执勤的民警拦下。
经检测女司机呼气数值为:57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董
11月29日晚,盐城交警四大队南洋中队在青墩镇区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23时50分左右,一辆车号为苏JJ88**的小型轿车沿青墩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青墩农业银行门口时,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董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过程中董某某不配合检查,于是民警将其控制并带至南洋中队。
董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29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
经查询,董某某于2016年11月因酒驾被查获并处罚,2017年6月份因再次酒驾被查获。今年第三次酒驾!
董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3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酒后开车违法行为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这样的行为本就应该被“唾弃”
广大交通参与者
应该坚守住底线:
喝酒不开车!
喝酒不碰车!
还有人侥幸认为
交警蜀黍查酒驾没有规律
只要你遵法守法
走到哪里都无所畏惧
处罚和曝光不是我们最终目的
驾照可以再考
但生命不能重来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今年以来
他们就因为
酒后开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
被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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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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