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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门诊来了!金塔县首笔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成功结算
1月8日上午9点35分,金塔县参保居民杨女士在金塔县鼎新镇中心卫生院门诊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医疗总费用129.94元,合规费用82.22元,基金支付65.78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0%。首笔新冠病毒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成功,标志着金塔县医保系统新冠病毒感染门诊费用纳入报销政策在金塔县迅速落地实施。紧接着县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陆续结算成功,至下午4点已累计结算15人次,医疗总费用2764.06元,基金支付1505.99元。
完
来源:金塔医保
编辑:曹红祖
责任编辑:李炳辰
监制: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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