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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何在?云南3人销售死猪肉,结果。。。

普洱通 2019-11-06

廖某华等人生产、销售死猪肉被昆明市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9月29日,昆明市富民县公安局接汪某报警,称有嫌疑人屠宰死猪三头贩卖。经查,昆明富锦肉联有限公司员工谭某明没有按照规定,将廖某华的三头死猪屠宰,后廖某华将猪拉走。民警在昆明市官渡区河甸营村将廖某华抓获,廖某辉发现廖某华被抓,就将放在家里面还未售出的猪肉丢入垃圾房内,试图毁灭证据。犯罪嫌疑人廖某华、廖某辉、谭某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10月1日,昆明市富民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廖某华、廖某辉、谭某明予以刑事拘留。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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