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前瞻,主板专场,走过场的某家拟上市公司发行股价要上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20年4月9日召开2020年第50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上会的企业有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各拟上会基本情况如下: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业务类别划分的收入情况如下:
2019年2月15日,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为成立时,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企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而中企华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新天绿能的回归A股之路“躺枪”,被要求中止上市审查。而近日,新天绿能“整装”再次向A股市场发起冲击。
反观其身后,新天绿能的天然气毛利率逐年下滑,而其市场份额或“掺水”、风电平均可利用小时数疑“夸大”的问题,暴露了新天绿能信息披露或存不实,其未来将何去何从,仍是个未知数。
天然气毛利率下滑 利息高企吞噬净利
成立于2010年的新天绿能,由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新天绿能于香港上市,此番“转战”A股,或将迎来一场“大考”。
近年来, 新天绿能的业绩上演“过山车”。
2014-2018年,新天绿能营业收入分别为51.49亿元、42.43亿元、43.95亿元、70.71亿元、99.92亿元。2015-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了-17.59%、3.57%、60.88%、41.31%。
2014-2018年,新天绿能净利润分别为3.35亿元、1.68亿元、5.42亿元、9.4亿元、12.69亿元,2015-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49.75%、221.69%、73.5%、35%。
除了业绩上演“过山车”,新天绿能天然气板块的毛利率逐年走低。
招股书显示,新天绿能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风力发电业务与天然气销售业务,其中天然气销售业务贡献的营收收入比重较大。2015-2018年,天然气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17亿元、22.55亿元、37.94亿元、63.3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61.83%、51.4%、53.74%、63.54%。
2015-2018年,新天绿能天然气板块的毛利率分别为15.05%、12.4%、11.69%、11.71%。
与此同时,高负债或为行业一大特点,新天绿能亦不例外,负债高企,且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平均水平。
2015-2018年,新天绿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96%、67.54%、69.43%、68.34%。
对比同行上市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26%、60.59%、62.93%、64.17%;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78%、73.77%、72.76%、69.88%;金鸿控股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68%、64.41%、65.48%、75.31%;陕天然气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43%、47.15%、46.69%、50.42%;皖天然气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0.3%、49.87%、31.46%、28.27%。上述五家同行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57.69%、59.16%、55.86%、55.84%。
而近五年来,新天绿能的长期借款呈攀升趋势,且利息支出高企吞噬净利润。
2014-2018年,新天绿能的长期借款分别为92.96亿元、113.87亿元、107.94亿元、127.17亿元、149.83亿元,同期,新天绿能的短期借款分别为17.3亿元、13.7亿元、17.26亿元、18.14亿元、12.72亿元。
2014-2018年,新天绿能的利息支出分别为5.86亿元、7.15亿元、7.57亿元、9.19亿元、9.75亿元,同期分别占净利润的比重为175.02%、424.92%、139.79%、97.82%、76.84%。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话说此次拟上市公司仅公开发行1,250万股,按照同行业上市公司捷昌驱动23倍的市盈率来看,若达到同等水平,以公司全年6元左右的每股收益来看,公司这发行股价是要上天啊。
实际控制人家族都100%能控制企业决策的,为何上市前股本不做的大一点,实在不能理解~
截止目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其中常州凯磊和常州凯杨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很多中层及以上领导都因为这两个持股平台获得了股份,其中前瞻38名合伙人,后者30名合伙人:
……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情况及单价变动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区域的销售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3、证监会关注问题
1、应收账款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公司,且坏账计提政策较同行业公司要保守: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715.95万元、13,130.52万元、20,495.38万元和21,376.85万元,增长较快,且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低于行业可比公司。请在招股说明书分析并补充披露:(1)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制定情况,包括具体的信用额度、信用账期等,说明应收账款金额与信用政策是否匹配,信用政策是否严格执行及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2)请根据具体数据汇总分析并披露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当期未完成的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结算方式、信用账期之间是否存在衔接一致的配比关系,应收账款确认是否合规;(3)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与主要销售客户是否匹配,各期应收账款期后各年的回款情况,是否与相关现金流量项目一致;(4)是否对大客户延长信用期限,是否存在通过延长信用期增加销售的情况;(5)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与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果差异较大请说明原因;(6)结合销售模式、客户机构及产品结构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低于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
2、毛利率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0.23%、45.87%、39.88%和39.79%,处于较高水平并存在一定波动。请在招股说明书:(1)补充披露国内销售与国外销售毛利率,如果差异较大,说明原因;(2)请分别从上、下游产业的波动情况,补充分析和披露产品售价、单位成本、产品结构的变动趋势,量化分析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3)请补充分析毛利率计算的合规性,说明计算依据是否充分,各报告期收入确认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是否符合配比原则,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构成项目的划分是否合理;(4)补充说明发行人报告期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分产品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类似产品毛利率进行比较,并量化分析发行人毛利率低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据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官网更新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募资5.47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列示如下:
然而,翻阅招股书,发现力鼎光电存在多项数据难匹配、新增产能的消化力存疑等问题。
1、多项数据难匹配
研究招股书发现,力鼎光电不仅存在采购数据和供应商披露的销售数据相差甚多,应付账款和供应商披露的应收账款数据无法匹配的问题,还存在诸多自相矛盾的表述。
而三明福特科是三板挂牌公司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据福特科的年报显示,2016-2018年,力鼎光电一直是福建福特科的五大客户之一,销售额分别为1055.53万元、2056.6万元和2446.59万元,而且一直是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最大的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52.19万元、948.42万元和745.96万元。
此外,公司招股书明确表示,供应商采购额的披露是基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采购额。
至此不难发现,作为一个交易行为的交易双方,对于交易金额却有不同的表述,即便双方数据差异不大,可能系年底暂估数据导致。
2.数据表述不一
力鼎光电招股书所披露的信息不仅存在和外部可公开获得的信息无法匹配的情况,而且还存在诸多前后表述不一致的地方。
力鼎光电在招股书中声称,由于产能约束,公司会通过直接采购镜片成品或者委托加工镜片成品的方式,来解决产能不足的问题。
首先看直接采购。“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显示,因镜片加工产能无法满足生产所需,因此需要对外采购玻璃球面镜片半成品和镜片成品。
2016-2019年上半年,力鼎光电直接采购的玻璃球面镜片成品数量分别为1096.54万片、2667.81万片、3605.66万片和172.74万片。
但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中却显示,力鼎光电2016-2019年上半年的镜片成品采购数量分别为874.26万件、2125.45万件、2877.74万件和130.35万件。
其次是委托加工。同样是在“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中显示,2016-2019年上半年,力鼎光电委托加工的玻璃球面镜片成品数量分别为496.73万片、219.34万片、193.81万片和41.54万片。
但仅相隔几页的“委托加工情况”中却又提供了委托加工镜片成品的另外一组数量,2016-2019上半年,力鼎光电委托加工的玻璃球面镜片成品数量分别为421.64万片、204.35万片、170.37万片和38.71万片。
3.产能消化存疑
新增产能的消化力存疑
据力鼎光电招股书披露,公司此次拟募资5.47亿元,分别用作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简单来说,力鼎光电此次募资是要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
力鼎光电的主要产品分别是定焦镜头、变焦镜头。据招股书显示,2016-2018年,公司的定焦镜头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7.56%、92.08%和91.03%;产销率分别为85.68%、100.33%和92.60%。而变焦镜头同期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9.16%、76.16%和91.08%;同期的产销率分别为80.40%、92.57%和94.40%。
上述数据显示,公司的两大主营产品的产能并未完全利用,甚至其定焦镜头的产能利用率有下降趋势。同时,力鼎光电生产的产品也并未完全出售出去,报告期内的平均产销率在90%左右。
也就是说,从现有数据来看,力鼎光电目前的产能“应付”其产品销售是绰绰有余的。
对此,力鼎光电表示,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达产后,力鼎光电的产品产能将大幅提高,光学镜头产品将新增产能3000万件。
而报告期内,包括定焦镜头和变焦镜头,公司每年的合计销量不足1000万件,2015-2018年的合计销量分别为389.12万件、881.81万件和968.72万件。
这不免让人疑虑,力鼎光电如何消化超过销量3倍的产能?
虽然力鼎光电在招股书中表示“已针对新增产能从开拓客户到销售机制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计划”,但并未在其招股书中找到具体消化产能的销售渠道或方案,例如已有的订单或者扩大销量的方案设计。
而力鼎光电也在其招股书中表示,如果下游应用领域客户需求低于预期,或者公司产品市场开拓不利,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面临不能及时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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