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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电动车新规!限行时间段、统一停放区域……资讯君来告诉你!

热海大记者站 热海大资讯 2023-04-18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馆及中心:

关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电动车和摩托车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目前,我校三亚校区电动车和摩托车数量激增,不但给校园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而且出现了大量车辆违规占用消防通道、消防紧急疏散集结点,校园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等现象,给学校的消防工作和校园交通安全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做好我校电动车和摩托车火灾防范和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量控制、减少存量”为总体工作要求,对校园内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电动车和摩托车加强管理,学生在上学期间不使用电动车和摩托车,通过自行处理现有的电动车和摩托车使校内电动车和摩托车存量逐年减少,全面提高校园的安全管理水平,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地完成此次整顿工作,学校特成立电动车和摩托车整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湘洪(副校长)

副组长:陈新颜、吴启学、符聪、苏鸿、李以群

成  员:保卫处、校办企业与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二级学院等相关处室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楼111室。


三、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电动车和摩托车专项整顿工作2019年1月2日开始,至下学期开学前结束分为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1月2日—1月15日)

根据校领导指示,制定电动车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实施方案》报校领导审核。本阶段工作于12月25日前完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16日至下学期开学前)


1.学校西门旁的停车场进行改扩建施工,学校将在车棚安装充电设备、监控设施、消防设备等,以确保车辆安全。

改扩建施工完成后,2017年已办理蓝色车牌的学生车辆可以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将车辆停放于学校西门旁的停车场。

从东门进入的电动车和摩托车,一律停放在留学生公寓的停车场或学校保卫处划定的停车位内。

无牌的学生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内车辆停放在校外的路旁。


2.蓝色车牌学生电动车和摩托车一律禁止进入宿舍区和教学区。

学生宿舍区域将实行交通管制,各路口设置限行装置,采取限行措施,车辆不得进入宿舍区。

学校教学区也将实行交通管制,采取限行措施,车辆在限定时间内不得进入教学区。下学期校道恢复限行道闸,限行时间为上午7:30-8:10;中午11:30-12:00,下午14:30-3:10。


3.每户教职工办理红色车牌的电动车和摩托车数量不能超过2辆目前没有办理红色车牌的电动车和摩托车,可持有效证件,到学校保卫处办理。租住在校内的租户不予办理红色通行车牌。

严禁教职工为租户、学生及其他无关人员办理红色电动车和摩托车车牌,如有违反,学校将收回车牌,暂扣车辆,并追究办理人责任。

学校将对办牌车辆进行年审,车主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对车辆进行年审,不进行年审的车辆不能进入校园。


4.办理的红色车牌的教职工车辆,可在学校内行驶,但必须按照学校规划的停车位停放车辆,并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违规停放的车辆,学校保卫处将予以暂扣车辆,三次以上违规者,学校将对车辆予以摘牌处理,车辆将永远不能进入校园。


5.教职工办理的红色车牌将严格进行管理,一旦发现电动车和摩托车不用于生活,而是用于送外卖、转租学生、车辆租赁等情况,一经发现,予以摘牌处理,车辆将永远不能进入校园。


6.因校园面积有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为学生办理蓝色车牌。车主不得将蓝色车牌转让或交给其他人使用。办理红色车牌的教职工,不得将车牌转让或送给学生使用,因车辆报废、过户给校内教职工等原因造成车辆所有权丧失或变更时,需到保卫处办理车牌变更手续。


7. 禁止学生在教师村、宿舍区停放电动车或摩托车以及在这些区域为车辆充电。违规车辆,学校保卫处、教师村物业等部门将予以处理。


8.学校保卫处协同学生工作部(处)、校办企业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加大车辆查处力度,对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占用消防紧急疏散集结点、影响校园交通等情况及时治理。

违规停放的车辆,学校保卫处将予以暂扣,三次以上违规者,学校将对车辆予以摘牌处理,车辆将永远不能进入校园;对私自安装假车牌、盗用他人车牌等情况,一经发现,车辆予以摘牌并处理;对校内停放的僵尸车学校每季度清理一次。


9.学校保卫处和学生工作部(处)安排专人在电动车和摩托车乱象集中区域(如食堂附近、宿舍内、教学区周边等位置)值班,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确保电动车和摩托车乱象逐步治理好。


10.进入学校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必须符合国家交通部门对车辆的要求,车辆各部件工作正常、来源合法,车辆按照交通规则行驶。


11.噪音大的摩托车影响校园安静的环境,一律禁止进入。进入校园的摩托车限速行驶,不能违反交通法规并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


12.二级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群体性过激事件或有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情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对此次专项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推广典型经验,巩固工作成果,认真梳理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维护正常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稳步推进,从工作实际出发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督促本单位有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党员干部、职工、临聘人员带头遵守。

(二)规范执勤,文明管理

电动车和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高、难度大,容易引起现场纠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加强执勤同志规范执勤的意识,管理人员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讲究工作策略,注重工作方法,既要做好电动车和摩托车乱象整治工作,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

(三)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各单位和部门要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将电动车和摩托车管理列为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特别是学生工作部(处)、二级学院要充分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建立起学校统一领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通力协作,共享信息

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联动,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施策等机制,做到齐抓共管、整体推进。

(五)形成合力,加强检查

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部署,使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化、合理化、常态化运行,确保治理效果。学校将成立由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此次工作全程跟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你说的,要置顶我到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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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楚仪 / 值编

黄小槟 /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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