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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伊始即敲响庭审第一锤

2017-01-21 苏州中级法院


(2016)苏05民终10318号上诉人周玉芳与被上诉人苏州勤俭进出口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因上诉人周玉芳不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0509民初1621号民事判决,于2016年12月15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1月20日在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依法公开进行审理。


庭审现场



温馨提示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科普路36号(锦峰路口)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管辖范围:

(1)发生在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发生在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发生在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辖区内,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4)应当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5)不服苏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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