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苏州中院举行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会议
为落实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和第十一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回顾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2月22日,苏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乃翔,市委常委、秘书长黄爱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俞杏楠等领导出席会议,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作工作报告。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苏州中院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市两级法院优秀法官代表参加会议。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执法办案、深化改革和自身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积极成效,一些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
1执法办案力度大
面对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不等不靠,迎难而上,较好地完成了审判任务。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收案24.96万件,结案20.4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1%和13.4%,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达到245件,上升18.3%,非常不容易。
2服务大局实效强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妥善处理有关案件,积极参与钢贸市场、淘汰落后产能等领域的风险化解防范工作,获准设立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主动投身平安苏州、法治苏州建设,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及时审结一批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苏州法治核心竞争力作出重要贡献。
3改革创新亮点多
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平稳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遴选任务,建立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关做法被省高院推广。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司法网拍等执行措施,搭建具有苏州特色的司法公开平台,受到广大群众好评。加快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初步建成“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在全国法院系统产生积极反响,最高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4队伍建设成效好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法院吴中区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包刚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去年和2013年,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两次来苏考察,对苏州法院的队伍建设和其他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乃翔强调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从全面提高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水平、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不懈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在第十一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省委李强书记作了讲话,就全省法院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市法院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强书记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会上,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同志作了题为《求实创新 继往开来 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的讲话。他指出,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乃翔同志的讲话精神,按照周书记在新形势下对全市法院工作提出的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真抓实干、积极作为、不断努力、再创佳绩。
他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争当高水平司法示范者为引领,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围绕提升苏州法治核心竞争力,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坚定不移打造过硬队伍,为苏州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围绕这一总体思路,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壹
正确处理传承与创新的关系
贰
正确处理常规与重点的关系
叁
正确处理特色与品牌的关系
肆
正确处理业务与队伍的关系
伍
正确处理严管与厚爱的关系
陆
正确处理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柒
正确处理主动与被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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