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必须局长先打饭!官僚习气竟如此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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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基层科级干部,官僚习气竟如此霸道!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家发任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的9年间,在单位食堂就餐,必须由黄家发先行打饭后,其他干部职工方可用餐。这是4月29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之一。
黄家发,彝族,1963年9月出生,贵州大方人,大学学历 。他长期在大方县国土局工作,任职副局长6年,2006年8月升任局长,成为单位一把手、正科级干部,直至去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他在大方县国土资源局(后改为自然资源局)当了14年的局长。
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之一,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2011年至2020年,黄家发任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作风霸道,特权思想严重,在单位食堂中,必须由黄家发先行打饭后,其他干部职工方可用餐,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其实,这不是黄家发第一次上“黑榜”。此前,黄家发就因“管妻不严”被处分。
2016年6月8日,毕节市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第一起“大方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黄家发私车公养问题”引发热议。
据悉,2011年3月,大方县国土资源局招聘驾驶员张某到贵阳出差,私自将单位公务加油卡拿给该局局长黄家发居住在贵阳的妻子姚某并告诉她油卡密码。2011年3月至2014年8月,三年多的时间,姚某用该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66次,共计开支17961.70元。
2015年8月至9月,大方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通过自查,黄家发得知其妻姚某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家私车加油之事,黄家发于当年10月22日将该油卡在2011年2月至2014年4月充值的金额上交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当时大方县纪委常委会议作出决定:黄家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未教育管好自己的配偶,致使其妻长期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影响较坏。鉴于黄家发积极配合组织调查核实并主动上交违纪公款,给予黄家发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黄家发当时向组织作出深刻检讨称“我本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我对身边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不够,是我对家属管理监督不严,才导致错误发生。”
然而,黄家发显然没有将此次处分放在心上。身背党内警告处分之时,依旧在单位食堂我行我素,享受特权。
此外,黄家发的问题,并非只是公车私养,占公家便宜,单位食堂搞特权这么简单。
2019年7月11日,大方县委原书记张瀚时受贿罪一案在遵义市中院审理。法院调查显示,2003-2018年,先后担任大方县组织部部长、县长,县委书记,收受84人款项195.5万元,为相关人员职务提拔、调整谋取利益。而黄家发就是行贿者之一,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的黄家发,向张瀚时行贿3.5万元,求不被调整。《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称,张瀚时卖官鬻爵15年,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败坏一方风气。
在被“老领导”破坏的政治生态下,上行下效,黄家发也步张瀚时的后尘。
今年1月,黄家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通报称,黄家发存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作风霸道,官僚主义极其严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收受他人财物违规提拔、调整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利,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给妻子使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大方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隶属毕节市, 2019年4月才摘掉国家贫困县的帽子。去年9月4日,大方县因拖欠教师工资4.79亿元被国办督查室暗访曝光而进入公众视野。两天后,贵州省委决定对大方县政府县长作停职检查处理,对大方县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县长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作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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