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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狗是一束光,照亮了安阳

徐雪芬 女律师札记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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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通报!“狗咬人”事件:王新刚被撤职,7名干部被问责!这个事件,我写过1篇原创:徐雪芬:王新刚太刚?还是心理辅导犬没尽到责任?
安阳的处理通报,未通报被处理人的违纪违法事实。通报了警棍,但未处理持警棍的人及指使人。只是说明伸缩棍不是警用,这样说回避了问题的本质。持棍的是谁?是不是单位安排的?

包括“警棍”情节:那些人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人,拿警棍是否涉嫌滥用职权(非刑法意义上)?


那些人如果是社会人员,什么人能调动这么些青壮年出面威胁,还携带“警棍”?这属于什么手法?看着不眼熟?


因此,当事人处理偏轻,但是还能接受。


02


当时媒体提到警棍时,勿论真伪,当地警方需要立即做出舆情反应,但往往是否处理、如何处理,谁去处理,都是被体制和官场规矩左右。


基层派出所民警遇到类似事,会有几个步骤:先是向带班所领导汇报,所领导考虑到辖区单位今后的工作开展,一般会在批评教育、口头警告和治安处罚中,择一选择。


该事件发酵后,所领导一般会请示法制部门及局领导,如何处置。

        

从对所长诫勉谈话看,个人认为是卡在法制部门和局领导,对舆情严重性认识不够,迟迟不给明确意见。


所长只不过背个不痛不痒的锅,还落得辖区单位好评,同患难。要是所里直接处理辖区单位,以后工作也会难于开展。


下面,是一名警察的经验之谈,希望对基层民警有所启发。首先是思想上必须重视;其次是行动上必须自保:


我以前在派出所时,处理大量棘手纠纷,对当事人都会尽量带回所,形成笔录。并对双方提出疑点、质疑,尽量解决。例如此案"警棍",我会先收缴,对使用人形成笔录。


至于怎么处理,可视后情况决定。


03


这个深夜通报,大概率是连夜加班作出的。舆情再发展,就可能连累安阳公检法,或者会牵连安阳市主要领导,甚至更远方的领导了。


就警棍和刀的线索往下查,狗咬人事件可能涉黑了。
和不懂舆情的人一起工作,最大的好处是:不在乎舆情,大可以在镜头前乱说话。
如果这个狗事件发生在重视舆情的城市,被媒体盯住的第二天,宣传、网信、公安会紧急对接,分管领导会牵头研判,并向主要领导(政府口)汇报,很快会出处理结果。
安阳,和盘锦一样,这次也是插队了。王新刚连累的人太多了,还会继续祸害其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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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舆情特征是:能平事时想反咬;能道歉时想平事;能赔偿时想道歉;能停职时想赔偿……


看到车子往右拐,却把方向盘拼命往左打。一切都是心理辅导犬没辅导到位。


狗的事件大不了,但是李小迎诈骗案脱罪,将很大。


这次舆情,当地只能束手就擒,无缚鸡之力,就像小莉帮忙当时也一样。因此,舆情事件中,敌我形势有时会瞬息万变。


小莉和老人家属,是做梦也想不到:忽如一夜春风来。


王新刚和他的辅导犬,做梦也想不到:天气说变就变,冷空气嗖一下就来了。

寒衣还没有准备,寒意已经逼人。


而当地政府,在通报出来之前,也不知道如何下手争夺人心。估计前几天,也是如同热锅上的一团粥。

04

反转之风,起于青萍之末。这时,啥协调都太迟了,留下的,只有追责。


小莉,是辅导船(犬)的瞭望者。她站在船头,在黑茫茫的海面上喊话、帮忙、哭泣,作用突出。


她发挥作用后,然后舆情生产走向绿色通道。


舆情产品,活跃,更新快。舆论监督广泛深入,暗礁若隐若现。狗咬人事件,终于取得突破。从城内,走出城外。


这是媒体报喜也报忧的经典案例,也是舆情史上失败是成功之母的典型案例,令舆论界为之振奋,也让报喜不敢报忧的新闻传播充满信心。


乱花渐欲却迷不了人眼。


跨省舆论监督,拿下“安阳王”,拿得是那么鲜活、丰满、销魂,整个传播反转过程,势如破竹,属于意外事件,类似舆情“起义”。


05


该事件,告诉所有的地方政府部门:


一、要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尤其是真实的新闻。


二、以人为本,是处理舆情事件最基本原则。


本事件,最大的亮点是:从来不相信视频,从来不相信事实,从来不相信舆情。这一切,从来不藏着、不掖着。
今天早上还看到一则新闻:武汉女子被狗主人逼得跳楼死了!
为什么世上会有这么多不顾他人感受的人?
主要是高级阶层的特权思想在作祟,准确的说是他们不顾及底层百姓的感受。如果是上层领导被狗咬了,有的人能马上把狗给炖汤去给领导补身体的!
最后,我只想为当时办理诈骗案的河南警方点个赞!幸亏当时提捕了,而且向检察院移诉了至少2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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