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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生态文明“水文章”,黄冈河水质再达II类标准
根据国家采测分离监测数据,2020年黄冈河凤江桥断面第一季度连续3个月达到Ⅱ类水质标准,4月水质下降到Ⅳ类(受初入雨季陆源污染物随地表径流进入黄冈河水体影响),5至9月回升为Ⅲ类,10月份再次达到Ⅱ类标准。从各项主要监测指标全年平均值来看,2020年1-10月黄冈河整体水质接近Ⅱ类。与2019年全年平均值相比,各项主要污染指标均有下降,黄冈河水质改善明显。
为了保护和提升母亲河黄冈河的水质,县委、县政府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全面实施《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落实河(湖)长制,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黄冈河流域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动全民齐抓共护同治,黄冈河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铁腕推进黄冈河流域综合治理。“铁腕式”执法
扎实开展“两随机一公开”、“交叉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今年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96人次,检查企业760家次,责令改正企业7家,实施行政处罚6宗,罚款47.9万元,强力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监控
每月进行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的常规监测,掌握黄冈河水质状况和变化趋势。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作用,实时掌握黄冈河重要支干流水环境质量动态状况。加强重点支流断面监测,对受污染支流开展定期监测,分析主要污染来源,为落实整治工作和执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撰稿:郑欣然审核:辜茂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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