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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能动司法促烂尾楼起死回生,多方共赢化解涉江西某房地产公司24件系列执行案

芦溪法院 2024-01-06

2019年,江西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倒闭,未建完的一栋高楼陷入烂尾,已预售的38套住宅没有交付,未售的57套住宅没有封顶竣工,引发业主信访,大量债权人陆续向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张某等18名农民工也在2022年向该院提起诉讼。


坚持和强调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大局,贡献司法智慧。

“当时因楼盘‘烂尾’,短时间内接连出现业主信访、民工讨薪等情况,我们几个人把多个部门都走得熟门熟路了”,该院谢智琳法官回忆道,“电话多、接待的人也多,压力很大,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依靠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才可能把这些情况处置妥当”。


该院通过启动府院联动机制,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要求办案人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一方面,我们主动向房子的首封法院商请移送处置权,向在建工程抵押银行所在地法院商请处置办法,最终确定了由我们来处置‘烂尾’资产,其他法院参与分配的方案。紧接着,为使‘烂尾’资产成交及已预售房产完工,在府院联席会议上,我们拟定的网拍资产、县城投公司兜底购买并完成竣工的方案得到了通过。”


“另一方面,我们也清楚地知道,这个案件涉及到不同群体,要解决这个案子就需要和法院以外的其他部门合作”。比如,业主熊女士说:“我就想要我自己买的房子能够建好,一家人搬进去高高兴兴地过日子”。农民工代表肖先生表示:“我们的血汗钱不能就这么没了,我们要拿回应得的辛苦钱!”



(法官在烂尾楼实地查看)


因此,该院主动对接镇政府、居委会和司法局等部门,组建了一支包括综治办工作人员、居委会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以及债权人代表、农民工代表等在内的临时小组,把准诉求、定期说明案件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临时小组人员协助法院做好其他群众工作,建立起信任,成功获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汇聚各方参与治理的主动性,发挥能动司法,实现多方共赢。

经拍卖,该“烂尾楼”以1780万余元成交,竞买人已顺利完成了整体竣工。但是,该公司总债权金额达到3200 余万元,其中在建工程抵押债权就有2450万余元,如何分配并实质化解涉诉矛盾又成为一个难题。


“每一个群体都想得到100%偿付,如果互相不让步,那么势必无法分配这些钱,也会让我们之前的工作全部白费,这是谁都不愿看到的。”承办法官召集全体办案人员,指出了困难所在,群策群力敲定出了“化解之道”,就是在前期临时小组的工作基础上,把“枫桥经验”的精髓运用到解决上述难题中去,即“不仅收集群众意见和基层问题,更重要的是让群众有序参与治理,真正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



(债权人会议)


通过召开全体债权人会议,参照破产清偿顺序,给予农民工工资债权、商品房消费者债权、建设工程款债权共计446万元100%优先清偿,并促成抵押权人让渡75万元,给予9起普通债权50%比例清偿且普通债权债权人放弃剩余债权,最终用法治这个基层社会治理的最优方式实现了多方共赢,该公司所有涉诉矛盾实质化解,24件案件全部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烂尾楼


已建成


新时代“枫桥经验”得人心,关键是让老百姓不再堵心,安心、舒心过上好日子。司法为民的实质是要更好地借助司法平台服务于人民。该院善用府院联动,共商、共防、共化风险,培植法治信仰,用良性互动为烂尾楼的继续施工及其他不动产的处置奠定基础。


坚持主动沟通、由小及大的能动执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执行法官能释好法、阐明理的优势,以说服部分债权人让渡部分权益的“退”成就全体债权人的均可接受的“进”,最后成功使24件案件高效地全部执行完毕、矛盾全部实质性化解,真正在涉该公司系列执行案上实现执行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谢智琳、陈文

编辑:王晨

审核:文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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