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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拜因:《政治学说史》第一版序言

2017-08-15 萨拜因;邓正来译 政治哲学与思想史

本书所展现的政治理论史乃是根据这样一项假设撰写而成的,即有关政治的理论本身也是政治的一个部分。换言之,各种政治理论所指涉的并不是一种外在的现实情势,而是作为社会环境中一个正常的部分被生产出来的——所谓社会环境,在这里是指政治本身也存在于其间的那种环境。对政治行动的目的,对实现这些目的的手段,对政治情势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以及对政治意图所设定的义务等问题进行思考和反思,实是整个政治过程的一个内在要素。这种思考乃是伴随着各种制度、政府机构及其所关涉到的各种道德的和物理的压力(人们至少倾向于认为,政治思想在某种程度上控制着这些压力)的演进而演进的。

立基于上述观点,政治理论与政治本身一样,都是无尽头的,因此政治理论史也不会有终结性的一章。如果说人类历史的发展存在着一个遥远且神圣的目的地的话,本书作者也不会谎称对之有所了解。从整体上来看,政治理论很难被认为是真实的。在其所隐含的各种要素当中,政治理论还含有某些对事实的判断或对各种或然性的估计,因而也许只有时间才能证明这些判断或估计在客观上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此外,政治理论还涉及到它试图综合的各种要素之间所存在的某些逻辑自恰性的问题。政治理论一定会含有种种个人的价值判断和偏好或种种集体的价值判断和偏好,而这些价值判断和偏好则会扭曲对事实的理解、对或然性的估计以及对逻辑自恰性的权衡。批判最可能做到的事情是将上述三种因素(即对事实的理解、对或然性的估计和对逻辑自恰性的权衡)尽可能地区分开来:防止把偏好与宣称逻辑的必然性或事实的确定性混为一谈。

我们认为,任何当下的政治哲学都不可能比过去的那些政治哲学更超然于它与各种问题、各种价值判断、各种习惯甚或与各自时代之偏见的种种关系之外。一个撰写历史的论者至少应当防止“自我中心主义”(egoism)的倾向,因为它会使每一代人都把自己幻想成是一切时代的集大成者。另一方面,除了忠实于各种史料(这是每个严肃的历史学家的义务)以外,或除了承认有所倾向(这是每个诚实的人都应当有的品格)以外,他也不可声称自己是公允无偏的。在另一个意义上讲,以不偏不倚自诩,不是浅薄便是撒谎。

如果一个读者有兴趣,那么他是有权接受某个历史学家个人的哲学倾向的。至于本书作者的哲学倾向,我在总体上赞同本书第二十九章第一节所述休谟在批判自然法过程中得出的各项结论。就我所能达致的认识而言,任何逻辑的推论都是不可能探明任何有关事实之宣称(any allegation of fact)的真实性的,而且不论是逻辑还是事实也都是不含有价值的。因此,我认为,把上述三种因素(即逻辑的推论、有关事实的宣称和价值评价)混为一谈的企图——无论是在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之中还是在马克思对它的修正观点之中——只能使自然法体系中固有的思想混乱现象长期延续下击。以某种认为存在着一种确定的演进秩序或历史进步秩序的信念去取代那种有关理性不证自明(rational self-evidence)的信念,乃是在用一种更无从证实的理念去替换另一种无从证实的理念。就存在着任何类似于历史“必然性”(historical necessity)的理念而言,它似乎只能属于对或然性估计的范畴,而且在应用的过程中,这种估计通常是不可能的,甚至还始终是高度不确定的。至于各种价值,在本书作者看来,它们始终是人们的种种偏好对某种社会事实的状态和自然事实的状态做出的反应;在具体情形中,价值是非常复杂的,甚至都无法用诸如“功利”(utility)这样—个不严谨的语词对它们做一般性的描述。不过,有关经济因果律的思想(the idea of economic causation)却很可能是19世纪给社会研究所增添的最富创造性的洞见。

从这样一种社会相对论(social relativism)的视角去撰写西方政治理论的整个历史,很可能是一项比审慎的学者所应欲求的工作更为艰巨的工作。这项工作所要求的那种广博的知识,正是本书作者非常痛苦地意识到自己并未掌握的。因为,一方面,政治理论始终是哲学和科学的一部分,亦即将当下可获致的相关的思想文献和批判性文献适用于对政治的认识。另一方面,政治理论又是一种对道德、经济、政治、宗教和法律等问题的探究——而不论那些提出所需解决之问题的历史情势和制度情势究竟是由哪些因素构成的。本书观点的基本要旨认为,上述两种要素都不应当忽略。只要那些思想文献真正可以适用于某种事实性状态,那么它们至少对于政治理论来说是重要的;再者,只要各种制度情势能够引发并支配人们的思考和探究,那么它们也同样很重要。从理想的角度来看,一个历史学家应当以同样清晰的方式对上述两个方面进行思考并加以陈述;而这意味着行动中的政治理论(political theory in action)应当与书本中的政治理论(politicaltheory in books)受到同样的重视。因此,按照上文所述对历史学家的学问所提出的要求,实是极其严苛的。

在处理作为一部政治理论史材料的大量文献的过程中,本书作者力图尽可能地不去讨论因篇幅所限而无法在本书中详加讨论的那些人物和论著。有关一个人存在的事实或有关一本书写成的事实,其本身并不是本书作者所设想的政治理论史的组成部分。在许多情况下,坦率地讲,挑选一个样板以代表相当一群人物和论著并略去其他可能的代表人物,实是必要之举。挑选以后,如何使所选定的各项论题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便成了最大的难题。特别是在现代论题的方面,要明确知道何者可取、何者可略的问题以及对已选定的论题所具有的相对重要性做出判定的问题,都会因为篇幅所限而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无法解决的难题。具体言之,本书作者对这样一个问题就非常拿不准,即如果要保持与黑格尔一章以前诸章的篇幅相一致,那么黑格尔一章之后的几章是否略去了太多的内容,以至于把应当纳入的文字也都略去了。如果说本书作者对此有什么理由可以用来辩解的话,那便是我的一位好友弗朗西斯•W•科克尔(Francis W. Coker)教授最近在这个方面业已完成的工作要比我在任何情况下可能做到的都要精彩得多。

本书作者在撰写本书的过程中深受众多学者的惠助,他们对此一历史题域中的某些阶段或某些特定部分的处理要比本书作者妥切得多。

 

乔治•霍兰•萨拜因

1937410日于纽约州伊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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