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式革命暴力与现代中国政治文化(上)

2017-09-30 高毅 政治哲学与思想史 政治哲学与思想史

一、引言

革命总是暴烈的,必然要诉诸血腥的暴力。这种暴力尽管很野蛮很残酷,事实上也会给许多无辜的人们带来巨大的灾难,但在革命者看来却是为实现更好的生活所必须承受的一种牺牲。所以,革命者一般都会毫不犹疑地认可革命的暴烈性。如毛泽东所言:"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

但历史也告诉我们,不同国家的革命,尽管都很暴烈,却在暴烈的程度上有很大的不同。比如,法国大革命就比英国或美国革命暴烈得多。实际上,法国大革命的暴烈性在世界历史上是空前的,以至于言之"惨烈"都不为过。然而也正是这种"惨烈",赋予了这场革命一种引人注目的经典性,同时也是其世界性影响远远强于英、美革命的重要原因,尽管后者在推动现代世界的成长方面也有同样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

法国大革命的世界性影响主要是通过其政治文化的传播而产生的。在受到法国革命政治文化影响的案例中,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肯定是非常突出的,尤其是中国革命非同寻常的暴烈性和长期性,使其带有一种和法国革命极为相似的政治风格。我们都知道,在二十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里,"革命"在中国都被看作是一种绝对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这情况和法国大革命十年期间(1789-1799)的情形是完全一样的。在中国革命者看来,"反革命"不仅是一种无耻的行为,而且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即使在中国革命者已经分裂成两个势不两立的阵营之后,这个观念也没发生任何变化,并还将长期盛行。

不过,在中国大陆,这一情况在毛泽东去世或"四人帮"倒台之后(这被认为是中国革命"热月"的开始),开始发生了些许的变化,但对包括中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在内的一切激进革命的认真质疑乃至否定,也只是在1989年之后才出现的。持这种"反革命"态度的人的理由,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这种革命太惨烈、太恐怖,造成了太多的流血,太多的人类生命财产损失;

二是这种革命的结果都带来了专横的意识形态统治,或者说带来了一种极权的政治。

这些"反革命者"实际上还认为,这种法国式的革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可怕的错误,中国人没有必要重复这种错误,而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唯一正确之路,只能是温和的英美式革命,或是完全摈弃革命而进行缓慢的、一点一滴的改良。这种观点显然只是一种非历史的幻想,然而它在当今世界却相当流行,甚至在知识界高层都已赢得大批的信众。

看来历史学家需要对法国式革命暴力的历史正当性做出新的论证。鉴于中国革命是法国式革命的一个经典个案,其中也许蕴含着不少有助于做出这种论证的经验和思想的论据。这就是本文写作的基本理由。

二、法国式革命暴力的特点和历史正当性

由于"法国大革命""暴力"是两个含糊不清的术语,甚至是具有误导性的两个"陷阱",所以我们在讨论"法国式革命暴力"这个问题时必须十分小心。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国式革命暴力"的独特性在于,那是一种可以被称作"恐怖""恐怖主义"的暴力,它的发生与在法国大革命中首次出现的"民众动员"现象有密切的关联。马克思十分重视这种"民众动员"的重要意义,认为正是"资产阶级与民众的结盟"造就了法国革命的彻底性,而"恐怖统治"实际上就是非资产阶级的民众在为资产阶级作战。他这样说过:"全部法兰西的恐怖主义,无非是用来消灭资产阶级的敌人,即灭专消制制度、封建制度以及市侩主义的一种平民方式而已。"他还告诉我们:"法国的恐怖统治所能起的作用,只是通过自己的猛烈锤击,像施法术一样把全部封建遗迹从法国地面上一扫而光。这样的事情是怯懦的资产阶级在几十年中也办不到的。""法国式革命暴力"这个问题的特殊视角来看这些经典论断,我们不难从中捕捉到这样一个理论信息:马克思关于法国大革命中"恐怖统治"历史功能的这种描述,实际上确认了法国式革命暴力的三个重大特征──平民性(或曰"群众性")、恐怖性和高效性。

然而,法国革命中究竟是否存在某种制度化的"恐怖主义""恐怖统治",史学界至今还是有争议的。如巴黎第一大学法国革命史教授马丹(Jean-Clement Martin2006年还在争辩,不仅"革命"这个词的含义在大革命期间一直在变化,"革命者"这个词也从来就没有统一的意思,而且所谓"恐怖统治"也从未真正被提上国民公会和国家生活的议事日程。不过,这一情况即使是事实,在这里似乎也并不很重要了。真正重要的,其实应该是长期以来一直铭刻在每个革命史研究者心目中的这样一种印象──那就是法国大革命的确是西方历史上的一场最激进、最血腥,因而也最可怖的革命,而这也正是这场革命之所以能够那么长久地为学术界所瞩目的主要原因。如哈佛大学法国革命史教授伊格内(Patrice Higonnet)近年还在讨论这个问题:"法国的旧制度,像所有国家的旧制度一样,本是注定要死亡的,但法国人,由于他们是法国人,就偏偏用了一种最可怕的方式,亦即恐怖主义的方式,来干掉它。"所以,不管这场革命中是否真的存在过一种被称作"恐怖统治"的制度,革命期间的那种社会和政治气氛终究是紧张得令人窒息的,到处弥漫着一种充满恐惧的集体心态,几乎每一个人都相信杀人是摆脱危局的唯一途径。当雅各宾派著名领袖马拉(Jean-Paul Marat)阴恻恻地写出"要保障公共安宁,应该砍掉两万七千多颗脑袋才行"这种语句的时候,他只是道出了当时法国人普遍存在的这种内心恐惧感,以及法国大革命的恐怖主义特质。

事实上,法国大革命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场用"恐怖"的手段来进行的革命。但是,"恐怖""暴力"这个词一样有着多重含义。按照日内瓦大学法国革命史教授巴茨柯(Bronislaw Baczko)的说法,法语的"恐怖"terreur)一词大约是在1356年由拉丁文的"terror"借用而来的,意思是"恐怖、恐惧",可以用来描述一种强烈的恐惧情感,并用以界定一种引起了恐惧的事物,而这种词义直到1789年大体上都没有变化,当时这个词指的是"一种能把人吓瘫的恐惧,一种能引起恐慌的恐惧,尤其是当人们遇到了某种令人害怕的危险、而该危险的根源还不为人们所知的时候"。但在此之后:

在法国大革命的社会和政治语境下,这个词的含义变化得非常之快。它被用来定指某些意在让反对派时刻处在担惊受怕的精神状态的政治强制手段。热月之后,人们开始使用"恐怖制度""恐怖权力"这类术语,"恐怖主义者"这个词则是从1794年才开始使用的,指的是"恐怖统治执行人""恐怖主义""恐怖主义者"当时指的是某种恐怖体制的拥护者,他们希望吓住他们的敌人,不让他们乱说乱动。所以可以从一种描绘某种心理型事实的概念到一种表示某种政治权力体系所必需的概念之间,测定这个词的词义演变。最后,对"恐怖"这个词的使用将固定在最后那个术语的含义上,即用以描述这样一种政治体制:它建立在由权力产生的一种集体恐惧感的基础之上,旨在粉碎反抗,惩治"反革命份子"和预防"反革命"

巴茨柯的描绘应该是准确的,不过,我们却不能认为"恐怖"这个词在它最后变成"大恐怖"(特指一种以共和二年〔1794"雅各宾专政"著称的政治权力体系,常译作"恐怖统治")之前,指的只是大革命初期的一种纯粹的"心理型事实"。尽管这时的"恐怖"还不能被看作一种"政治权力体系",但它显然已经是一种"暴力体系",表现为频繁地在大街上发生的群众暴力(有点类似中国文革时代的"群众专政")。这种暴力看起来很传统,带有自发性和无政府主义特性,但时常也能够得到一些内在于或外在于权力机构的政治人物和(或)政治集团有意的组织或默许。如果雅各宾国家的暴力行为可以被定义为"大恐怖""恐怖统治"(尽管无套裤汉[sans-culottes]群众"把恐怖提上议事日程"的动议实际上被国民公会搁置了)的话,对革命群众的暴力行为自然也可以做出同样的定义,因为后者不仅显示了一种"担惊受怕的精神状态",而且还同时构成了一种"引起了恐惧的事物"

所以一般也可以这样认为,在法国革命期间实际存在着分别由群众和国家实施的两种"恐怖"。这两种恐怖之间存在着一种年代上的差异:群众的恐怖从1789年攻打巴士底狱时就存在,而国家的恐怖是在179395日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同时,尽管受到了那么多历史学家如伯克(Edmund Burke)、丹纳(Hippolyte A. Taine)、马德兰(Louis Madelin)等(对法国大革命持否定态度的所谓"右派"法国革命史学代表)的诅咒,群众的恐怖却仍有无可争议的历史正当性:因为在革命时代的法国存在着革命时代的英国和美国所不曾有过的异常强大的反革命暴力,也唯有群众的暴力才能有效地摧毁和震慑这种反革命暴力,这种群众暴力自然应该被视为法国革命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它,法国革命不仅根本就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了也不可能得以持续。诚如法国大革命传统史学的著名代表人物索布尔(Albert Soboul)所言,"民众的暴力并非无缘无故地发生的,它具有某种阶级的内容,也有某种政治的目标:那是贵族的反抗迫使人民不得不去诉诸的武器……不论群众给自己规定的是怎样的目标,他们实施的暴力和恐怖终究为资产阶级扫除了横亘在他们前进道路上的大部分封建制和绝对君主制的垃圾。"

不过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不看到,大革命时代的群众恐怖有其固有的缺陷,主要是它常常表现得比较夸张,过份残暴,会导致践踏人权甚至滥杀无辜的恶果──因为引发这种恐怖的主要是激情而不是理性,这就不免要背离大革命的初衷。尽管革命精英出于需要,一度曾容忍甚至赞誉这种群众恐怖,但他们却不能一味地由它长期任意妄为。为了保证革命的胜利,革命精英必须做点甚么来对民众暴力实施某种限制或进行某种引导。于是我们看到,在1793910月间,国民公会组建了由无套裤汉组成的"革命军"(其任务是胁迫巴黎周围的农场主把囤积的粮食交给政府),颁布了惩治嫌疑犯法令和最高限价法令,并肃清了一批被称作"忿激派"的群众恐怖极端份子,由此开始把雅各宾派著名领袖丹东(Georges J. Danton)半年前关于"让我们〔革命政府〕变得可怕起来,以便让人民不再可怕"的号召真正落到实处。显然,法国革命时期发生的这种民众恐怖暴力的"国有化",以及这种被称作"恐怖统治"的国家恐怖主义的建立,某种程度上正是群众暴力带来的一个后果。

但这种国家恐怖主义的制度有没有在共和二年有效地清除了民众恐怖主义呢?大概没有。巴茨柯指出了这样一个事实:

为了疏导多少带有点自发性的"野蛮的"暴力,为了保证革命政府在散布恐惧和实施暴力方面的垄断权,雅各宾派一步步建立起了恐怖统治。……就在争取这种垄断权的同时,这个政府却对那种"野蛮暴力",尤其是对群众的专横处决行为(这在里昂、南方和旺代等地表现得最令人发指),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对旺代人实施的镇压最为残酷和肆无忌惮,以至于在"地狱纵队"的行动中合法暴力和"野蛮"暴力的界限已荡然无存。

马丹是研究"旺代叛乱"Vend  Rebellion)问题的主要专家之一。在他看来,"旺代叛乱""恐怖统治"这两个概念都是人们刻意捏造出来的"神话",因为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后,他发现旺代地区自17933月以来从来就不曾有过统一的反革命运动,而"恐怖统治"也从来不是一项经罗伯斯比尔(Maximilien Robespierre)政府制度化了的国策。所以他和巴茨柯有一样的感觉,认为在从1789年攻陷巴士底狱开始的法兰西"内战"中,"处决人的权力就不再掌握在单一的政权手里了",这场内战"1794年春便开始收场,当时救国委员会成功地消灭了它的民众竞敌,把镇压权集中到了革命法庭上。但在此之前,甚至可以说直到共和二年热月910日〔1794727日发生"热月改变"728日罗伯斯比尔等人被送上断头台〕之前,都不曾有过国家对社会的完全控制。实际上国家在这个时期是缺席的,填补这个空缺的是一群五花八门的行动者,他们擅自以政权的名义作出了种种触犯普通法的犯罪行为"

更糟糕的是,为某种意识形态所驱动,革命政府最终不仅没有能够把暴力的使用理性化,没有减轻暴力对社会生活的有害影响,反而却令人瞠目地加剧了这种有害影响。一般认为,共和二年牧月22日(1794610日)法令(史称《牧月法令》)起了最坏的作用:根据这项法令,革命法庭上被告的辩护权和预审均被取消,陪审员仅凭道义上的证据就可以定罪,判决除了开释就是死刑,而且"反革命罪"的界定被大大扩展,也变得愈发模糊──"凡压抑和诽谤爱国主义以帮助法兰西之敌者,凡图谋降低士气、败坏风俗、损害革命原则之纯洁性和活力者,凡以任何手段和披着任何伪装来危害共和国的自由、统一与安全,或力图阻挠共和国之巩固者",都可以被定为"反革命份子"(《牧月法令》第六条);同时法令还要求公民"一发现阴谋家和反革命份子便当即检举之"(《牧月法令》第九条),这就不免人人自危了。

但巴茨柯以为,从根本上看,对雅各宾派所设想的革命暴力"合法性"破坏更为严重的,可能还是国家恐怖主义实施之初颁布的惩治嫌疑犯法。他写道:

嫌疑犯是一个概念,同时也是一种表象,它构成了大恐怖的基石。1793917日的惩治嫌疑犯法令是一种安排布署和一种惩罚想象的结果,而大恐怖的主要源泉也就在这里。这个法令不仅以专断取代了正义,而且确认和支持了整个一张告密和监视的网络。通过确认对"嫌疑犯"的镇压,这种恐怖主义立法也把一种社会排斥的逻辑确立为自己的根基。大恐怖是一种根据他们的所是而不是根据他们的所为来威胁和惩罚个人的权力体系。正像一个国民公会特派员所说的,"由于他们的出身和他们的利益,嫌疑犯是大革命的天敌。"

所以似乎可以肯定地说,正是这种既违背古典共和主义也违背现代民主主义的"社会排斥的逻辑"的引进,才使得大恐怖成为一种令人厌恶的制度。

这里还须补充一点,那就是这种"嫌疑犯"概念的外延看来是极其广阔的,因为雅各宾专政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圣茹斯特(Louis Antoine Saint-Just)在17931010日公然宣称,革命者"不仅要惩治卖国贼,同时还要惩治态度冷漠者,惩治所有那些在共和国里消极无为的人",这实际上取消了所有人的"消极自由",而这个做法既不理性,也非常危险,许多无辜者在大恐怖时期备受磨难甚至死于非命的悲剧,就是由此造成的。

由此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在法国大革命中,不仅国家恐怖主义未能有效地清除民众恐怖主义,甚至雅各宾派实施的国家恐怖主义本身也还带有民众恐怖主义的非理性色彩。也就是说,法国革命的暴力实际上自始至终都是一种"平民性""群众性"的暴力。

历史学家可能还会继续追问:为甚么雅各宾派会坚持这种群众性的革命暴力?或者,为甚么在法国大革命中大行其道的是一种非理性的民众恐怖主义?当然,这其实都是与法国革命中恐怖统治的起源问题直接相关的,而这个起源问题是所有大革命的研究者都无法回避的。现有的解释大体上可以被归结为两种思路:一种强调情势的因素(主要指抗击内外敌人的战争的危险形势,那据说是由贵族的反革命阴谋造成的);一种强调来自启蒙运动的意识形态因素(主要指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公意"理论)。很有可能两种思路都有一些有价值的解释要素,而若要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也许还需要加上一些相关的政治文化的和(或)心理的要素来把两者整合起来,就像一些历史学家所做的那样。在巴茨柯看来,深为"嫌疑犯恐惧"所困扰的"革命者的政治想象"意义重大,而伊格内则认定解释大恐怖的最好路径是引入"心灵创伤"trauma)这个概念,这指的是一种以革命者的失望感或"心理的和文化的混乱感"为特征的集体心理状态,其缘由是"革命前的社会变化预示的一种令人乐观的人间美景〔在大革命时代〕的令人心碎的轰然崩溃"

但笔者个人倒宁愿把这个问题放到一个全球性的时代背景中来认识:如果我们都同意把法国大革命看作全球性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开端,那么就很难否认,大革命的本质(尽管它还没有为革命者本身所清晰地和充分地认识)基本上可以被归结为一种以民主的方式来实现法国政治现代化的努力。此外还应明辨,这种民主化绝对需要一个巩固的、统一的,而且至少是在军事上和外交上中央集权化了的国家作为它的运作平台。换言之,法国革命者当时的实际工作,无非是要把法国重建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亦即一个不仅是统一的和独立的,而且还实现了政治民主化的国家,其中所有法国人都将成为权利平等的自由公民。

但结果证明,这个工作实在很困难,至少比几年前的美国革命困难得多,而其原因也是众所周知的:英属北美殖民地没有任何贵族,因而那里的民主革命没有必须同任何贵族反革命进行斗争的问题。但法国还有更困难的情况:在革命时代的法国,除了革命与反革命间的激烈对抗(这种对抗被复辟王朝时期的法国历史学家概括为一种"阶级斗争")之外,还存在着许多错综复杂的社会冲突,这些冲突源自这个国家根深蒂固的、以各种不平等状态为特征的封建传统,并且是随着中央集权程度冠绝全欧的法国绝对君主制的突然垮台而爆发出来的。由于这一切混乱,不仅出现了各种暴行在全社会的大规模泛滥,而且还引发了国家分裂的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多少代法国君主和"第三等级"(主要是市民阶层)为之奋斗了好几个世纪的国家统一,在尚未真正巩固(其实还远未最后完成)之际就又要付诸东流!

由此看来,法国大革命还不止是一场第三等级反对贵族压迫、争取政治民主的"阶级斗争",它同时还是一场捍卫和进一步推进国家统一的"民族斗争";而且,由于这两场斗争的对象都是法国特有的一种极其强大而顽固的贵族势力,尤其是这种贵族势力还同欧洲各国的贵族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利害关联,这样的革命自然不可能是平静温和的,它不能不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充分动员起来,诉诸最富于群众性的、因而也最恐怖和最高效的暴力。法国革命者在一些时候可能会为某些意识形态信条所误导,也可能会出于恐惧而受制于某种"社会排斥的逻辑",还可能会因其最初理想的受挫而懊恼沮丧,以至于作出种种过激而可悲的暴烈举动,但无论如何,只要"反抗压迫"还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不可转让的人权,只要在法国建立一个现代民族国家还可以被认为是一项正义的事业,那么把整个法国大革命说成是一个不应该发生的错误就显然是有悖于事理了。应该做的事情,而且实际上也正在由许多专业历史学家做的事情,是把这场大革命看作一个无疑具有历史正当性的事件,甚至公开承认其种种成功的暴力实践的必要性,但同时也毫不隐晦地指出其错误,并努力找出这些错误的缘由,以便更好地发挥大革命对当代和未来世界的正面影响。

三、法国式革命暴力与现代中国"革命崇拜"的起源

前文提到,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曾深受法国革命政治文化的影响。实际上,中国革命者从一开始就迷上了法国革命,并决心以同样的方式在中国进行一场革命。但这种迷恋究竟缘何而起?事情看起来似乎有点奇怪:除了法国革命以民主制取代君主制的目标之外,中国革命者对这一西方历史事件最欣赏的方面不是别的,恰恰是它那种嗜血的行为方式。表现出这种态度的最早也最著名的人物是谭嗣同。他实际上是中国革命最早的先知和倡导者,也可以说是中国革命最早的殉道者。从法国大革命血淋淋的景象中,他看到的与其说是令人厌恶的恐怖,不如说是发人深省的启示。鉴于晚清的保守势力占有压倒的优势、和平改革根本就行不通这一事实,谭深信只有一场像法国革命一样暴烈的革命才能救中国。所以他对法国革命的暴力行为有这样的赞誉:"法人之改民主也,其言曰:'誓杀尽天下君主,使流血满地球,以泄万民之恨。'……夫法人之学问,冠绝地球,故能唱民主之义,未为奇也。"转而环视中国的现实,谭对法国革命的这种"流血"意象不禁更加心驰神往,以至于他在1898年致老师欧阳瓣疆的一封信中有如此之断言:"今日中国能闹到新旧两党流血遍地,方有复兴之望。不然,则真亡种矣。"

但谭嗣同在写这封信的时候还是很孤独的。他对中国暴力革命的召唤太超前了,连他的改革派同志都无法理解──那些人还在盲目地期望和平改良。事实上,在光绪皇帝的六位改革顾问中,谭是唯一主张要按法国的方式发动一场革命的人。然而,后来的事态发展证明了谭的看法是正确的。旨在让中国通过逐渐接受现代文明以摆脱被西方列强瓜分和殖民地化命运的戊戌变法,主要由于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强大保守势力的反对,加上改革派因缺乏政治经验而犯了一些错误,以及中央政府权力的严重衰降,仅持续了103天就土崩瓦解了。在变法失败之前,谭甚至还试图与皇帝联手发动一场"宫廷革命"──即一次逮捕慈禧太后的兵变,但他们信任的军队统领袁世凯背叛了他们,结果光绪被软禁,包括谭在内的六位改革顾问悉数丢了脑袋,其他许多较下层的改革派官员则坐牢的坐牢、流放的流放。令这个故事更加悲壮的一件事是,谭本来可以在朋友的帮助下逃走,但他宁愿束手就擒,还大义凛然地说了一通道理:"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流血,还是流血。不过,这时谭关注的,只是要用自己的鲜血来激励民众的反清斗志。

谭嗣同的血果然没有白流。中国的革命情绪,尤其是中国知识份子的革命情绪,开始迅速滋长。早在1900年,谭的挚友唐才常就试图以武汉为中心组织一场大规模的武装起义,目的是推翻北京的保守势力并解救皇帝。但这场起义还没来得及正式发动就被扑灭了,唐被捕就义。人们对于和平变法的全部期望也随之破灭了:唐的许多追随者逃到了日本,并由此开始主张革命,决心用暴力推翻腐朽的清王朝。他们在19015月创办了月刊《国民报》,藉以向国人宣传法国式的革命。在该刊物第一期的〈二十世纪之中国〉一文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文字:"西谚有言:'法兰西,革命之产地也'。今我中国二十五倍于法,受祸之极亦数十倍于法。民权之运已渡太平洋而东,日本既稍受其福,我中国不愤不发,斯亦已耳,如睡斯觉,如梦斯醒;于二十世纪而效法人十九世纪之所为。"

《国民报》第二期〈说国民〉一文也高度赞扬了美国革命,说那是中国人民必须效仿的榜样。但由于该文同时把美国革命看作法国启蒙思想在北美传播的一个结果,所以中国要效仿的原初样板还是法国大革命:

奴隶甘压制,而国民喜自由;……何谓自由?曰:粗言之则不受压制,即谓之自由焉耳。压制之道不外二端:一曰君权之压制,一曰外权之压制。脱君权之压制而一旦自由者,法国是也;脱外权之压制而一旦自由者,美国是也。故凡受君权之压制而不能为法国人之所为者,非国民也;凡受外国之压制而不能为美国人之所为者,非国民也。……非播国民之种子不可。播之奈何?曰法兰西革命以前,其民之憔悴于虐政者,非犹我今日乎?其全国无一国民,非犹我今日乎?其所以有今日者,何也?盖以法国为国民之田,以十八世纪诸学士为国民之农夫,以自由平等之说为国民之种子。孟德斯鸠苦心焦虑,审慎周详,其播之也出以和平;福禄特尔作为诗歌以动全国,其播之也出以逸乐;路索狂放不?睥睨一世,其播之也出以激烈。……故今日法国之民,得以食国民之果者,皆数人之功也。且也当时美国之学士,皆自称为法国理学士之弟子,而卒以脱英国之压制,则法国之种子且波及于美洲。

这段言论还清楚地显示出,当时中国知识界对于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之间的区别和内在关联已经有所意识,即认识到美国革命主要是一种争取民族解放的民族革命,而法国革命主要是一种推翻君主统治的民主革命,但两者的实质却又是同一的,那就是"追求自由",让各自的人民都成为自由的"国民"(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公民");而这两种"追求自由"的革命之所以能发生,归根结底又都是法国启蒙运动的功劳。这说明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正当性在中国国民革命的先驱那里是毫无疑义的。

尽管《国民报》只出版了四期,但影响巨大:作为中国革命出版物的起源,它对革命的鼓吹,尤其是对法国革命思想的宣传,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在其影响下,中国知识界不仅兴起了一种谈论"革命"的时尚,甚至还兴起了一种对革命故乡──法国──的崇拜之风。

崇尚革命的风气弥漫华夏,又似乎特重于湖南。这个省份在中国革命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缘位置,那里的人民似乎在政治上显得特别不安分。由于某些历史和文化的原因,湖南人不仅受过更好的教育,因而对现代世界了解得更为充分,而且更富于战斗性,在反对旧制度的斗争中表现得更为激进。实际上,谭嗣同和唐才常就来自湖南;中国革命的其他许多政治和军事领袖,像秦力山、毕永年、黄兴、刘道一、宋教仁、杨笃生、蔡锷、毛泽东、李达、刘少奇、李立三、彭德怀等也都是湖南人,尽管他们分属不同的党派。

值得注意的是,二十世纪初的湖南人对法国特别怀有一股崇敬之情,而这种"法国崇拜"似乎又主要源于法国大革命的暴烈性。如孙中山的追随者杨笃生在他1903年发表的小册子《新湖南》里,曾这样描述和赞美过法国:"法兰西者,民约论之出生地也,自由权之演武场也,其行也,以暴动而已矣""馘独夫民贼之首,以徇于巴黎市,举国之人莫不为之拊髀雀跃,而呼自由万岁也。三逐其君,十四更其宪法,糜肉流血,如沸如羹,有地狱之悲焉,然卒为强国。不如是则法兰西仍为奴隶国,不足以成今日之法兰西也。"而对于当时中国知识界来说,这个"今日之法兰西",作为一个民主共和国,乃是最理想的国度,是人们心中的一个梦,诚如清末著名爱国人士、教育家及文学家金松岑在他的一首长诗里所唱:"听得雄鸡三唱晓,我侬身在法兰西!"

很快,从19066月起,法国革命崇仰者云集且革命风潮风起云涌的湖南省就有了一个"小法兰西"的雅号。但这似乎还不能令湖南革命者满足。陈家鼎──同盟会的一位著名的湖南籍会员、孙中山的心腹之一,当时便在一篇文章中有这样的感慨:

湘人自丙午夏,葬烈士、立学会之各大风潮,湖南有小法兰西之称。殆黄人接及欧风之渐哉?然湖南者,中国之一部分也;中国者,亚洲之一大部分也。使湖南为中国之法兰西,曷若使中国为亚洲之法兰西哉?……使其万众一心,同德协力,共逐白山之兽,追还我黄帝之魂,虽以我圣神余力,南扶菲拉宾之独立,西助土耳其之改革,势力所及,骎骎乎别开东土,造出全亚洲之风云焉。

陈家鼎此文本是为号召各省革命志士前来驰援当时正在醴陵和萍乡(位于湘赣交界地区)发生的一场大规模反清武装起义而写的。起义不免要流血,而这种流血在陈看来,可以为中国、为东方的历史增添荣耀。可惜的是,醴陵、萍乡起义始终没有成为中国革命的"攻打巴士底狱"之役,因为它最终失败了。但它的组织者和鼓动者的心态中所包含的种种要素,如对本民族文化的无限自豪、对外族统治的切齿痛恨,以及矢志以一场暴力革命来解放自己同时也给其他民族带来自由的决心,同法国革命者的心态又何其相似乃尔!

但在这个时期,也并非所有中国人都像大多数湖南人那样热衷于革命。逃亡到国外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旧改良派,作为光绪皇帝的忠实支持者,始终是保皇派,反对任何试图以共和制取代君主制的革命。但他们反对革命的最重要理由,还是革命过于暴烈,这种暴烈的革命在他们看来是破坏多于建设,有害而无益的。他们用以支持这个观点的第一个事例不是别的,而正是法国大革命。戊戌变法的头号精神领袖康有为从一开始就视血腥暴烈的法国大革命为洪水猛兽。早在18987月,他就在给光绪皇帝的一份奏折里肆意渲染并夸大法国革命的惨状:

流血遍全国,巴黎百日,而伏尸百二十九万,变革三次,君主再复,而绵祸八十年,十万之贵族,百万之富家,千万之中人,暴骨如莽,奔走流离,散逃异国,城市为墟,而变革频仍,迄无安息,漩入洄渊,不知所极。至夫路易十六,君后同囚,并上断头之台,空洒国民之泪,凄恻千古,痛感全球,……普大地杀戮变乱之惨,未有若近世革命之祸酷者矣,盖皆自法肇之也。

如果说康有为当时这样描画法国革命还只是在试图敦促光绪加快改革步伐以避免革命惨祸的话,那么他后来写的许多强调法国式革命血腥后果的文字,就是在力图推阻中国革命的准备进程了。只是由于康的主张完全不合当时的政治文化气候,这些努力最后只能付诸东流。1906年,革命派开始反击康对法国革命的批评言论,由此触发了一场持续了一年之久、最后以革命派彻底胜利告终的有关法国革命评价的大论战。随着这场论战的结束,一种"革命崇拜"的心态便在中国知识界普遍确立了起来──而这也就意味着,从此以后在中国,只要有利于革命目标的实现,一切暴行都将被视为合法。

中国革命的暴烈性特征就这样被确定下来了。一般说来,可以认为中国革命是从19111010日的武昌首义正式开始的,但这实际上是一种狭义的理解。广义上的中国革命则至少可以从戊戌变法算起,因为戊戌变法的政治目标就是要建立一种君主立宪政体;虽然没有成功,但其精神已经与英、法革命的初衷相符。此后中国的革命运动经历了一个长达八十余年的持续的激进化时期,实际上直到1978年中共改革开放政策的出台才告终止,而这个时期和截止于"热月政变"的法国革命在精神气质上是基本一致的。事实上,中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激进化进程也有着类似的运作机制,那就是政治倾向一个比一个更激进的党派交替上台:在法国革命中表现为斐扬派、吉伦特派和雅各宾派的轮番主事;在中国革命中则表现为由改良派(保皇派)到同盟会及其后的国民党,乃至共产党的领导更迭。而无论在哪一次革命中,具体实施激进化革命路线的又都是一些主张共和主义的革命者──这在法国革命中是吉伦特派和雅各宾派,在中国革命中则是同盟会/国民党和共产党。此外,不管是法国革命的激进化还是中国革命的激进化,无不伴随着一系列的内外战事,以及革命当局在激烈的战争环境中或因形势所迫,或因意识形态缘由而推行的种种恐怖政策,由此使各自的革命进程均呈现出突出的暴烈色彩。

具体说来,自共和派压倒保皇派取得革命运动的实际领导权之后,中国革命就陷入了一系列大规模的血腥的战争之中。最后一次战争(国共内战)以中共的决定性胜利而告终,它带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也标志着中国革命的领导权从此历史性地落到了中共的手中。这种连绵不断的战争状态究竟耗去了多少中国人的生命,可能永远得不到精确的数字;但无论如何,谭嗣同关于"新旧两党流血遍地"的期望已经实现,终究是无可置辩的事实。那么,在流了无数的鲜血之后,中华民族是否"复兴有望"了呢?答案也许是肯定的──至少主权完整这一点已基本落到了实处,或中国大陆地区的国家独立和统一已得到了保障。

在所谓"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短短三年期间(1946-1949),中共成功地统一了中国的大陆地区,由美国装备起来的国民党数百万军队大部被歼灭,只残余部分随蒋介石撤往海岛台湾,原居中国革命核心地位的国民党由此被彻底边缘化。在随后的几年里,中共又成功地做了两方面的工作:在国内方面,通过剿匪、肃反、惩治犯罪和取缔黑社会(反动道会门),实现了国家对武装力量的全面垄断,从而真正完成了中国大陆的全面政治统一,并由此在辛亥革命后的中国首度实现了社会稳定;在国际方面,通过在1955年从当时中国最重要的国际盟友苏联手里收回旅顺和大连,中共向全世界明白无误地表明了自己捍卫领土完整和维护国家主权独立的决心。尽管后来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在文革期间曾再度出现大规模的政治和社会动荡,但这种动荡终究没有发展成新的武装割据和真正的内战,中共的中央政府直到今天都还能有效地控制中国大陆的局面。

这不能说不是一个伟大的成功。老资格且一度极为强大的国民党始终没有能够实现的梦想,却在后起的、曾一度极为孱弱的中共手里化作了现实。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是中共而不是国民党有能力建立起这个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