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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任全牛名誉侵权案看律所的社会责任

2016-07-17 电子取证交流吧

 

近日,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的任全牛,编造赵威谣言利用其网络名人身份在网上大肆传播,各路同道中人借机扩散,意图制造事端攻击污蔑政府,即给当事人赵威造成了名誉损害也严重的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公安机关根据当事人赵威的举报,将任全牛依法刑事拘留。

造谣律师固然必须被严惩,但从中我们也应该看到部分律师事务所在社会责任问题上的表现不容乐观。我们常说企业要讲道德,要承担社会责任。连我们平时认为“唯利是图”的企业都在注意自身的社会责任,律师事务所更是责无旁待。但我们很少反躬自省,问问律师事务所本身有没有很好地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

 


前有锋锐,今有轨道,这些律师事务所俨然已经成为死磕派的寄居体!

有的律师认为:律师是一个职业,律所是一门生意,谋生的手段而已。这也难怪,律师也是人,首先要生存,也要谋生。将律师作为一个职业,将律所看为一门生意,导致的结果是,只要能挣到钱,什么事都能干,有的人网上造势,利用网络名人身份欺骗不明真相的网民,制造舆论压力,甚至损害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也在所不惜!有的人线下滋事、法庭闹事,把自己打造成一个悲情英雄,同样是制造舆论,妨害司法公正。这样的律师,这样的律所不怎么考虑分析案情,也没有心思花时间学习法律理论与法律、法规,把时间与精力都放在舆论炒作上,他们已经成为一个披着法律外衣的舆论炒手! 

锋锐律师事务所与境内外势力交织的痕迹还未消除,轨道律师事务所是否又将按此“轨道”发展下去?


律师为了钱是否就可以不要职业道德?律所为了钱是否就可以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像任全牛和锋锐律师事务所这样的“害群之马”,不走法律服务的正道,搞“歪门邪道”。这与律师和律所的定位、与法治精神均背道而驰,必将受到人们的唾弃和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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