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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警惕个别律师成为颜色革命的马前卒!

2016-07-18 深蓝观察 电子取证交流吧


香港占中事件的余温尚未退去,南海事件再次牵动亿万国人的心,土耳其政变又如一枚重磅炸弹震惊全球,对于中国来说,这却是一堂堂极其生动的公开课:要时刻警惕外部势力对中国的干扰。


有人会问,律师“磕”的是法律,怎会跟政治挂钩?并笑称这是迫害妄想症:一个小小的律师何以撬动偌大的中国?笔者想说的是:律师更容易被利用!

外部势力为何总要颠覆中国?

首先普及一个概念,外部势力为何要颠覆中国?很简单的道理:这是生存权的问题,矛盾不可调和。地球资源是有限的,现有的资源根本不够使用,每个国家都想占有最多的资源,中国想要发展势必挤占别人的生存空间。


据数据统计显示,美国人口总量仅为全世界的5%,却消耗着全世界20%的能源,吃着15%的肉,排放着40%的垃圾。如果中国像美国人一样生活,需要4.1个地球的资源。

那么有没有一种如《三体》所述的“和平声明”一样的状态,让美国等国家觉得中国是无害的?有!那就是不构成竞争,不构成威胁,不抢夺资源。14亿人口的中国对美国等国家而言,最好的状态就是既饿不死也富不起来,既不抢饭碗也不惹麻烦,用着美国的手机、飞机,吃着美国的大豆、玉米,再用自己的资源帮美国造着廉价商品。对了,还得听话不闹事,薅羊毛时候要配合。 颜色革命离中国有多远?

想要颠覆一个国家,往往从制造民族内部矛盾,否定现行制度,搞乱意识形态入手。换句话说就是控制舆论场,丑化政府形象,否定法律制度体系。而否定法律制度体系更是核心内容,相信大家对杜勒斯预言都不会对陌生,1959年1月31日,杜勒斯在演讲中公开地说:“要以法律和正义代表武力。在这方面极为重要的是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下放弃使用武力并不意味着维持现状,而是意味着和平的演变。”而从香港占中、锋锐律所与境外势力勾连、高工资的“美分”队伍(可搜索《舆情员津贴奖金发放表》)等事件可以看出:颜色革命从未远离,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


律师为何易成为“白蚁战术”的排头兵?

众所周知,法律是国之重器,公民的法律意识更是国家法治制度的思想基础和心理基础,民众的法律信仰是一个国家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支持法治大厦的坚实脊梁,关乎国运昌盛和民众福祉。

因此,作为保护人们合法权益不被侵害、抗衡公权力不被滥用的、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和道德良知的重要角色,在引导公民思想、信仰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律师尽其所能地嘲讽国家制度、否定法治现状,通过谣言、抹黑等方式让一个民族逐渐失去精神支柱、国家认同时,那么无论是“赚美元”式的有意为之还是“博出位”式的无意为之,在无形中都已成为“白蚁战术”的排头兵。

客观说来,由于律师的知法懂法、团结统一、善于掌握舆论话语权却对国家安全缺乏研究的特点,使得律师成为境外势力拉拢的不二之选。徐雪芬律师曾说道:“我们的很多律师,他们没有在国家安全方面有足够的知识和足够的了解。他们认为公平正义、公开透明,公正普世价值,这就是法治社会的全部。

其实这只是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国家利益、民族的利益、政府的利益。比如说像美国关塔那摩监狱,它里面的刑讯逼供、侵犯人权的现象,那是比比皆是,大家也都知道。可是它为了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这样的国家监狱,也不能没有。

所有这些我们可能处在一个被利用从而间接伤害国家利益的位置。像这样的一些情况,我们律师界大家很少去谈。想当然的认为什么敌对势力呀什么都不会有的。只有的就是法律的公平正义。然而整个国家政府的全部内容就像海面上漂浮的冰山。我们能够看到的是冰尖,但是90%是沉在水下的。我们看不见,但它是确实存在的。”

律师更应警惕:避免成为政治鸦片的传播者

例如一部分“死磕律师”,他们以舆论场为舞台,用舆论推动案件的发展,通过签名造势、煽动围观、聚集施压,破坏现行体制,触犯法律底线。更有道德败坏者,不惜用造谣的方式造势,全然不顾律师的职业操守,把法律法规抛之脑后。通过妖魔化政府、警察、法院等等,把一个个的个案打造成舆论危机。

在潜移默化中,摧毁民众的安全感和信任度,扭曲民族个性,为颜色革命奠定舆论基础和思想的基础。甚至有锋锐律所一流,与境外势力沆瀣一气,甘当“打手”,不断炮制热点,绑架司法,口口声声喊着“正义”,兜里却揣着“美金”,最后不忘遥指西方:看!那里有座灯塔。

此外,律师群体团结统一、易抱团取暖的特点更是助长这类律师的底气,在“死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甚至已经忘了脚下的土地是国土,更忘了“国土”这个名词的内容和内涵就是法律定义的。他们通过苦肉计、悲情牌,骗取同行支持,欺骗同行其签名声援、制造舆论,无视职业操守,不管法律纲常,枉顾公平正义,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混淆法律是非,扰乱公共秩序。

某种程度上说,鼓噪公开声援犯罪,比犯罪本身危害更大。这种公然声援,割裂了社会,破坏了法治,更是“文化冷战”和“政治转基因”惯用伎俩,让民众思想之堤在不知不觉间失手,鬼迷心窍的成为“马前卒”。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日益强大经济和日益完善的法治是中国稳定的基石,和平发展更是所有民众的愿景,历史证明,在发动颜色革命的国家,无论成功与否,其结果往往是族群撕裂,社会动荡加剧,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恶化,人民贫困依旧,原有的矛盾不但未能解决反而加深。

今天,互联网世界早已不再清朗,而是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罗曼.罗兰说过:“一个人的绝对自由就是疯狂,一个国家的绝对自由就是混乱”。因此,一味的吹鼓绝对自由和绝对公正,却忽略了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是没有意义的。作为律师,作为一个高智商、高学历的群体,更应该避免法治思维的惯性和弱点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无形中成为了颜色革命的排头兵,政治鸦片的传播者。

作者:头条号 / 深蓝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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