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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死磕派”律师到“炒作派”律师:受伤害的不只是法律

2016-07-18 且慢明朝 电子取证交流吧

 


 

 

据媒体披露,715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周世锋等4人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著名“死磕派”律师周世锋等人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通过严密组织、精细分工,组建了一个有预谋、有策划、有组织、与境外反华势力相勾结的“炒作流水线”,他们层层运作,蓄意把普通事件炒作成为敏感事件,把敏感事件炒作成为政治事件,通过煽风点火的手段,频频添油加醋、火上浇油,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和网民跟进,进而煽动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完成其“死磕”派律师的初心。

 

在这种炒作模式下,这些“死磕派”律师成功转型为“炒作派”律师。他们通过专业、细化的炒作手段,假借舆论的力量,试图“挟舆论以令法庭”,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他们先后组织策划了40余起敏感事件,一次次地通过炒作的手段,试图搅混网络舆论环境,在浑水摸鱼、巧取豪夺的同时,还通过干扰正常司法活动,图谋扰乱法制秩序,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从“死磕派”律师转型成为“炒作派”律师,意味着周世锋们已经背离了自己的职业理想,也不再相信法律的力量。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炒作其实是饮鸩止渴之举,它可能在短时间因受到社会关注而带来成效,但绝非可以长期倚重的力量,因为炒作既无关公正,更与法治背道而驰。而“死磕派”律师之所以毫无顾忌地频频祭起炒作这样的盘外招,其原因在于他们已经背离初心,而公安机关调查的结果也证实,他们所从事的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律师工作,而是心甘情愿地扮演起境外势力“马前卒”的角色。

 

正因为心中有鬼,他们才会不择手段,而这些,与他们所包装的公平正义无关。背弃职业操守,背弃法律人的庄严承诺,这就是“炒作派”律师的代价,等待他们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炒作派”律师带来的社会危害不止法律层面,还应该包括其他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审视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二者之间的关系试分析之。众所周知,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并不是绝缘的,二者本来就应该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肯定有助于司法公正;而不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对于司法公正有害无益。当前,少数“炒作派”律师为了达成炒作的个人目的,不惜采取违法的手段,或夸大、欺瞒事实,或造谣传谣,甚至恶意引入“仇官”“仇富”心理,借助舆论之剑砍斫维系社会公正的整体框架,这些行为可能会恶化整个社会的舆论环境,也会腐蚀司法公正的基石,甚至起到加剧“塔西佗”社会病的反作用。

 

借用一句网络调侃语作为结语,奉送给“炒作派”律师:喜欢炒作的律师不是好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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