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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政法网络舆论生态解读

2017-11-06 陈玉东 舆论时评

    1024日,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党和国家迎来发展的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用“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概括了五年来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回顾五年历程,政法工作在依法治国实践中实现了长足发展与跨越式进步。本文以201210月至201710月这五年的政法网络舆情为研究对象,从舆论环境、舆论心态、舆情类型、舆情处置四个方面的分析,解读政法网络舆论生态的变迁。本文为上部,解读五年来政法网络舆论生态的舆论环境、舆论心态方面的变迁。


网络舆论环境篇


  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网络治理、网络空间建设和网络安全方面开展了大量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下大力气整治网络违法违纪行为,并出台了相应的网络管理政策。这五年,我国舆论生态发生了历史性深刻变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态势取得根本性好转,网络治理法治化趋于严格,创造了清朗的网络空间,反腐效应持续彰显、新媒体形式兴起、经济进入新常态等社会经济领域发生的新形势,都对网络舆论环境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 网络思潮纷杂,网络治理法治化,意识形态争端处理法律化。

 

  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伴随着网络舆论的传播裂变性与内容碎片化等特点,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社会思潮传播格局的变化。曾经一段时间,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西方“宪政民主”、“民粹主义”等思想出现抬头之势,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成一定程度冲击。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早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就曾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2016年,最高法院也连发长文批驳西方“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表态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都反映了当前中国社会各领域的复杂性和思想认识格局的多样性。面对意识形态领域日益错综复杂的形势,国家有关部门大力加强网络主流价值观引导,培育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实施“净网”专项行动,持续稳步地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2015年以来,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邱少云烈士名誉权侵权案等一系列典型案例进行宣判,网络意识形态争端屡屡诉诸法律,标志着法律方式已经成为网上舆论“灰色地带”的转化工作和网络思想舆论引导工作的主要途径。

 

2. 意见领袖退场,敌对势力溃败,网络管理趋于严格。

 

        2010年微博兴起之后,粉丝数千万级的微博“大V”等意见领袖以其号召力成为舆论话题中心,具有主导甚至操纵公共议题走向的“无形权力”,网络舆论一度陷入脱管困境。而自20138月的网络治理开始,言论激进的意见领袖受到法律规制,微博“大V”群体的活跃度明显下降。同时,随着微信、直播等互联网新技术平台影响力的扩大,聚焦垂直领域的专业型“自媒体人”逐渐取代“大V”,网络影响力群体被不断更新换代的网络平台分流和消解。此外,少数别有用心的敌对势力借助网络推波助澜,煽动网络民意,但随着政法机关的接连出击,让诸如律师浦志强案、记者高瑜泄密案、北京锋锐律所系列案件、台湾居民李明哲案等事实真相大白天下,有效遏制了此股网络敌对势力的发展。与此同时,《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奠定坚实基础。广大网民面对舆论纷争之时显得更为理性,在诸如毕福剑调侃毛主席、赵薇选用“台独”艺人等舆情事件中,自发谴责并自觉抵制不良舆论现象,这都是网络管理的成效。不过,网络管理总体趋严的“双刃剑”作用也需引起关注,部分信息管制容易触发公众逆反情绪,成为放大危机的导火索,而一些网络规制措施的出台,也可能令社会民意下沉,不利于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

 

3. 新媒体形式兴起,社交平台联动,舆情发酵路径改变。

 

        Web2.0时代,网络舆情发酵需要依赖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跟进,才能形成强大的舆论影响力,这种舆情扩散路径是“网络爆料——媒体跟进——网络传播——公众关注”。不过,进入以自媒体为代表的Web3.0时代,随着新媒体形式的传播方式发生变化,如微信提升动员能力、“知乎”等知识分享社群兴起、直播平台的即时信息传递等,传播技术变革带来了网络舆情形式的变化,最突出的表现为,现在的舆情演化有时已经不再需要传统媒体支撑,在自有网络场域就能生成独立舆情。例如,在雷洋事件和魏则西事件中,都是先由“知乎”社区蔓延至微博和微信,然后再到门户网站和传统媒体。可以看到,类似事件中,舆情的发源地和发酵地都是社交平台,舆情借助其互动性、即时性特点产生联动传播,使热点事件短时间升级为“舆情风暴”,快速成为公众关注和讨论的焦点。此时,舆情的扩散路径已转换为“网络爆料—网络传播—公众关注—媒体跟进”,较之前种模式,舆情发酵的时间更短暂,舆论交互性更强,也更加难以处置应对。

 

4. 反腐效应持续彰显,网络举报转为主动通报,涉个人舆情下降。

1:涉个人舆情在整体舆情中占比情况对比

 

  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反腐斗争形成高压态势,政治生态不断净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严明,反腐效应持续彰显。反腐力度的加大,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注入了强心剂,终结了网络反腐“举报潮”。从“表哥”杨达才、雷政富“不雅照案”、各地的“房妹”“房叔”等网络爆料事件,到记者罗昌平举报刘铁男、记者王文志举报宋林、记者刘虎举报四名高官等实名举报事件,层出不穷的网络反腐经常能瞬间引爆网络舆情,造成巨大的舆论影响,成为2012年至2014年网络舆情的重要特征之一。不过,随着中央反腐体制的不断完善,纪检监察部门主动“接球”,通过开通网站提供官方途径、拉网式定点排查、定期通报巡视成果等方式,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一整套公正、公开的监督、反腐体系。这对网络舆情也产生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2015年之后,网络举报类舆情数量骤降,取而代之的是官方监察反腐通报成为信息主导。与此同时,因个人言行引发舆情的事件数量也出现明显下降,以政法领域为例,据法制网舆情中心历年数据统计,2013年因个人问题引发舆情的事件占比为28.8%2014年为22.5%2015年为20.3%2016年为19.5%

 

5. 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矛盾出口多,考验政法机关应对能力。

 

  “十三五”期间,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相关领域矛盾相对集中,如2015年股市动荡、证券金融业反腐、互联网新型贷款风险高发、共享经济等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对经济安全、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冲击。值得警惕的是,民间集资诈骗、金融产品传销等也打着创新的旗号大行其道。这些新经济形势下的产物,都可能引发社会问题、维权冲突甚至群体性事件。尽管属于经济和社会领域问题,但一旦事件扩大升级导致性质严重,将最终归口到政法部门进行解决,社会问题转由政法“买单”的现象在此类事件中比较突出,这对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提出严峻考验,也令政法机关面临实体处置和网络舆论引导的双重压力。未来,政法机关仍将面对更复杂的网络环境、更多样的社会创新,一些新兴领域滋生的管理难题、法律困境在新常态经济下,更容易成为社会矛盾的爆发口,政法机关如何更妥善应对仍是长期思考的课题。

 

网络舆论心态篇

2:网络舆论心态结构框架信息图

 

  社会心态是一段时间内弥散在整个社会或社会群体类别中的宏观社会心境状态,是整个社会的情绪基调、社会共识和社会价值取向的总和。网民群体社会心态大体包括舆论认知、路径情绪、社会价值观和社会行为等测量维度,它是一定时期内社会问题的折射,并直接影响网民的行动趋向和行为选择,进而对社会稳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通过研究网民心态,可以窥见社会各阶层的所思所想,了解社会议题和社会情绪等。本部分通过对近五年来热点网络事件的梳理,探究网民群体的情感结构和社会心态,对适当时机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引导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当前,我国网民群体的社会心态发生的重要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 舆论认知:风险感知趋于敏锐

 

  舆论认知是从网民的言论中体现出的对社会、对自身生存环境的认识和感受,并通过安全感、公正感等形式表征。当前,舆论对社会风险的感知较为敏锐,具体来看:

 

  首先,安全类话题一直是舆论的中心议题,网民对社会安全的心理预期较强。2012年至2013年,昆明PX项目、厦门公交纵火案、山西长治“瞒报”苯胺泄漏事故等一系列有关公共安全的舆情事件,引发了舆论强烈关注和不安。近一两年来,虽然各级政法机关在社会治安领域,不断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但经济诈骗、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等社会安全类事件仍时有发生。2012年至2017年,纳入统计分析的103起重大舆情事件中,社会安全类占比达21.1%,相关话题自带强大的舆论吸附力,屡屡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其次,社会不公话题频繁引发热议,网民对公平正义诉求日益强烈。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近五年来,纳入统计的103起网络舆情事件中有35起涉及社会公正,占比超三成,数量居各类舆情事件之首;事件涉及司法公正、公权行使、公民维权、群体事件等不同方面,反映了公众对于社会不公现象的不满以及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强烈呼唤。尤其是2017年以来,山东“辱母杀人”案、天津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获刑、深圳男子贩卖鹦鹉获刑案等一系列案件集中爆发,表面上看,公众是基于朴素的正义观和同情弱者心理,对司法审判进行社会监督,防范权力异化、腐化,但本质上仍然是基于一种强烈的诉求,希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 舆论情绪:社会怨恨心态有所缓解

 

  社会怨恨情绪在本质上是群体与群体之间的情绪对立,当前这种群体之间的情绪对立,一方面表现为贫富之间的阶层冲突情绪。如“李天一案”、“朱令案”中,网民的评价倾向和情绪表露弥漫出深刻的仇视,“富二代”等网络流行语“标签化”成为社会“仇富”心态的佐证。但纵观近两年的舆情热点事件,贫富对立虽依然存在,但同类舆情事件热度与2012年相比明显下降。公众对富人群体总体持有分辨而理性的认知,对依靠自己的能力合法致富者持有肯定态度,但是对无良商家以及无节制炫富、为富不仁则表现出鲜明的抵制情绪。

 

  另一方面则是干群之间的冲突情绪。诸如2012年的广东乌坎事件、陕西神木大规模聚集事件,宣泄性集体行为以及网络中的怨气以政府和官员为主要对象,充分反映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对立冲突情绪。此外,2013年的上海高院法官集体招嫖、广西贵港警察酒后枪杀孕妇等事件中,网民对公权力滥用产生了强烈不满。但随着中央反腐倡廉、依法行政等举措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和民意征求渠道不断畅通,公众对官员群体刻板印象有所改观,官民对立情绪逐渐缓解。在强力反腐、深化改革的同时,中央还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和规定,推进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效约束了公职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大大缓解了干群矛盾,促成公职人员和公众互相理解的良性社会心态形成。

 

3. 社会价值:多元化价值追求凸显

 

  社会心态最核心的内容是社会价值观念。近年来,社会转型极大地拓展了公众的生活空间和精神空间,为公众提供了多种价值参照系统,于是价值取向由单一趋向多元。

 

  第一,从个人和自身的关系上看,网民的自我意识明显增强,即人们在评价事物、判断利害、决定取舍时,更注重把自我作为价值的主体。随着互联网迅速发展,网民已不满足于传统媒体和官方提供的各种命题化信息,而是自己掌握言论主动权,尤其是近年来,网络平台和各种新兴技术的出现极大地强化了这种主动权。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展现自己的境况,事件参与者和目击者可以从不同角度阐述自己所见的事件过程,承担议程设置的媒体角色发生转换,成为被设置议程的对象。2012年纳入统计的19起重大舆情事件中,33.3%始发自网民;2017年,这一比例提高至87.5%


记者陈玉东,署证:B**003855000029    喜欢绘画愉悦身心,爱阅读近代文化史,喜欢喝茶 晒太阳 看星星 品味大千世界,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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