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岁月是香水,苦难是优雅的前调
前几天,严幼韵去世。尽管后台好多人点播她的故事,想了很久,却没有再动笔。有关她的故事,我已经写了很多次。
比起她嫁过的显贵,开过的豪车,上午穿一套下午穿一套上课穿一套做实验穿一套,我更欣赏的,是严幼韵们在那一个世纪里,始终坚持的,认真的生活态度。再落魄的时候,也要涂好指甲油见客;从来没有在上午起过床,一旦接受了工作,从来不迟到;得了癌症,也微笑着对子女们说,要穿着高跟鞋去看医生。
在苦难面前,她们永远保持优雅。
所以,严幼韵才能在百岁生日时接受《纽约时报》的采访,霸气无比地谈论自己的长寿“秘诀”:
1、不锻炼。
2、想吃多少黄油吃多少黄油。
3、不回首。
这样的人生智慧,是我对于民国女性,充满敬意的全部内涵。
在许多平凡的老一辈人中,亦可以见到。
* * *
我认识一位老奶奶,一百岁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长了许多老年斑,褐色的,星星点点,像是时间的项链,围绕在颈部。她已经无法出门见客,但你去见她,总见她脸上扑粉,淡淡的,老年斑也淡淡的。
在她面前,你永远会觉得自己是长老年斑的那个。
有一次,我给她带了一份栗子蛋糕,吃了两口,她忽然端详我,说:
“侬这只唇膏倒是颜色别致,就是容易脱色。看你吃了一只蛋糕,倒补了三四次。”
她对唇膏有数不清的见解,坚持认为,如果一个女人只能拥有一枚化妆品,那一定是唇膏:“白天和晚上的唇膏要不一样,浅色裙子配浅色唇膏,深色配深红或者略带点褐色的,皮肤黄就涂淡一点的粉……”文革时,红卫兵来抄家,抄走了很多东西,她最心疼的却是口红,他们把口红在镜子上写标语:“打倒!”
“我看了看那镜子上的红色,哎呀,我的口红真好,颜色正得不得了!”
那天夜里,她把其他的口红都扔了,扔之前,她悄悄又涂了一次,每个都试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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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聊起张爱玲第一次投稿《大美晚报》,用五元钱稿费买了一只丹祺唇膏。
▲丹祺唇膏广告
丹祺是当时第一批生产口红的化妆品牌,据说特点在于,可以随着不同人的唇色而改变颜色,它在《申报》上面做的广告,非常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特点:“内含神秘变色膏,增加自然美,丹祺在未用前,其色似橘,一经着唇,立变玫瑰色,鲜艳自然,终日不褪,中有香霜,使唇柔润。”当时的唇膏大多干燥,明星们一般会先涂上一层凡士林。丹祺唇膏中还添加了一些护唇成分,怪不得大受欢迎。张爱玲应该很喜欢这个牌子,在《海上花》中,张爱玲还曾经将其中第九章命名为“小号的丹祺唇膏”。
但奶奶不喜欢丹祺,她觉得太容易掉颜色,就像张爱玲在《留情》里,写淳于敦凤在亲戚家喝茶,“看见杯沿的胭脂渍,把茶杯转了一转,又有一个新月形的红迹子”,奶奶说:“看了不舒服”。她喜欢用蜜丝佛陀(Max Factor),加一点凡士林,绝对不掉色,让人想起白先勇的《永远的尹雪艳》:
尹雪艳着实迷人。但谁也没能道出她真正迷人的地方。尹雪艳从来不爱擦胭抹粉,有时最多在嘴唇上点着些似有似无的蜜丝佛陀;尹雪艳也不爱穿红戴绿,天时炎热,一个夏天,她都浑身银白,净扮的了不得。 ——白先勇《永远的尹雪艳》
* * *
又有一次,我抱怨自己自从到了北京,头发越来越干,还容易脱发:早晨起来,看着枕头;洗完澡,清理浴室;梳好头,低头看看地上,都很想死。啊,我还如此年轻,难道就要走上秃头的道路吗?
奶奶瞥了我一眼说,哎,你们小年轻么,梳头力气忒大了呀!头发么就是要养,我年轻的时候,女朋友说了一个方子,用蛋白洗头按摩,对头发最好了。
她还要强调,这是她年轻时候从哪本旧杂志读来的,“年纪太大忘记了,你回去查查,反正好像很多本都这么说的。”
回家之后,我查了查资料,立刻想要跪下给奶奶磕头——1931年第五期的女性杂志《玲珑》里,确实有这样的护法妙法:
“在春天头发很容易脱落。如果常常日光浴,或是头部按摩,可以帮助头发的生长,同时也会使它光滑。在梳头的时候,最好在近窗通风之处,从头前朝后梳。然后从项部而梳到额前,对头发是很好的。可以用蛋白洗发,洗完后再用柠檬汁和水洗净。倘是你的头发很粗,那又要再加一次的手续,就是用醋去洗一洗。”
我也曾经向她请教过张爱玲口中的“爱司头”:
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张爱玲《童言无忌》
我以为这是一个无比时髦的发型,她却笑着说,她们那时候都不喜欢爱司头,太老派,“张爱玲《太太万岁》里的那个婆婆,就是你说的爱司头的原型。”
她的头上,有一块秃斑,五分钱那么大,她总是很精心地盘着头,从不让那块斑暴露出来。后来头发少了,实在遮不住,就戴着帽子见客。有一次,她把帽子摘下来,给我看了看:“被红卫兵打的。”说这话的时候特别平静,像是说着别人的事。
她经历了抗日、内战、解放、三反、五反、反右、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革……她曾经哼着《锁麟囊》缝手套,“我最喜欢唱一霎时,啊呀,薛湘灵就是我啊,但是这段节奏慢,缝的也慢,一唱流水,缝得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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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听她讲自己的事,讲起来,也是那么有一搭没一搭的,比如那个夏天。
1937年的9月,几乎没有征兆的,南京家里忽然乱糟糟起来。佣人们在哭,她的干干对她说,他们要走了。
这个消息已经传了一个月,母亲一直不愿意走,因为外婆年迈,不愿背井离乡。父母经常吵架,但这一次,父亲特别坚决。
她的世界里,这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她心心念念的,是没有来得及把那个父亲从法国带回来的穿裙子的洋娃娃从表妹那里要回来,那娃娃“会眨眼睛的,还可以换衣服”。
她和表妹关系很亲密,但那一天,她们吵了架,她对表妹说:“你把洋娃娃还给我。”表妹偏不肯,把娃娃抱在怀里,她气得大哭,想要隔天再去要,然而再也没有机会。
她再也没有见过她的洋娃娃,也没有见过她的表妹——后者在一个月之后跟着家人逃难,途中得了白喉,咽气时,怀里还抱着那个洋娃娃——那是她从家里带出来的很少的东西,她一直抱着这个娃娃。
“我姨妈弄了一口很薄很薄的棺材,把洋娃娃和妹妹放在了一起。埋的地方做了标记,可打完仗回去,再也没有找到。”她一直很后悔,自己和表妹的最后一面,是那么激烈的吵架;同时,她也很庆幸,没有把那个洋娃娃要回来。
她说,自己经常会在梦里,梦见那个洋娃娃,还有玩洋娃娃的表妹,“表妹一回头,我有时候会觉得那就是我自己。”
“所以,我要把表妹的那一份,也好好活下去。”
她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用手握着咖啡杯,老年斑在太阳光下,忽然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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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瓜两枣打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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