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关于公布河北辖区2023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告
为做好河北辖区2023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23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公布如下。
(一)管理级船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考试计划。
2023年上半年管理级船员理论考试3期,适任评估2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操作级船员(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适任考试计划。
2023年上半年操作级船员理论考试3期,适任评估2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GMDSS操作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3年上半年GMDSS操作员理论考试1期,适任评估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根据培训机构岗位适任培训开班情况予以安排。请参加抽考及补考的考生及时与培训机构联系(秦皇岛兴荣海事中等职业学校联系电话:0335-8606936,0335-8606956;沧州海事学校联系电话:0317-4741765)。
依据辖区实际海况及气象条件等因素,游艇操作人员考试将在4月1日后根据各培训机构具体开班情况予以安排,4月1日前不安排游艇操作人员考试。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考试计划安排予以实施。
每期适任考试,我局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msa.gov.cn)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spur.msa.gov.cn)中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建议使用搜狗、火狐等网页浏览器登录)开通当期考试报名程序,接受考生报名。
(一)初考报名人员(包括适任证书过期或无资历抽考人员),应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报名,并将申请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我局政务中心(地址: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报考人员如符合无纸化申报条件,可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并完善个人服务簿资历等信息后免于提交申请材料。初考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缴纳考试费,完成缴费后,于考试开始前5天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二)补考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报名并同时完成缴费,于考试开始前5天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三)我局将在考试结束后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当期考试成绩,考生可在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查询成绩。
(一)如有疫情防控等其他特殊情况要求,我局将在当期考试须知及准考证信息中予以标注。
(二)请有关单位及个人按上述考试计划做好船员培训、考试报名工作。
(三)考试计划如有变更,我局将在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登录查询。
0335-5366936,5366937(驾驶专业)
0335-5366991,5366992(轮机专业)
0335-5366798,5366799 (考试报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