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美好生活,宪法相伴
2018年12月4号
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同时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小白菜们对宪法了解吗?
今天我们一起去涨知识吧!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随后起草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历经四部,均以相应的年号作为区别。一般默认的宪法为最新版本,即八二宪法的2018年修正版。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有人说
宪法是“高大上”的法律
总觉得距离我们很遥远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
从出生到老
宪法和你就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了
从你出生那一刻起
宪法便开始保护你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二章第三十三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二章第四十九条
到了适学年龄
你开始接受学校教育
升国旗、奏唱国歌
成为每周的必备“课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二章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四章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四章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第四章第一百四十三条
18岁
作为成年人的你
要开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
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二章第三十四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二章第四十九条
大学三年
有人热衷校园社团
也有人喜欢打卡图书馆、博物馆
参加各类文化活动
还有填写了应征入伍申请
成为一名军人
“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第一章第二十二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圣神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二章第五十五条
毕业后
找到心仪工作的你
要靠自己的劳动 独立打拼了
女性就业歧视?不许休假?
在宪法的保护下
这些一概不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二章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二章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二章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第二章第五十六条
和心仪的TA
步入婚姻殿堂
幸福的家庭生活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二章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二章第三十九条
到了法定年龄
在宪法的保护下
不必担忧退休后的生活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二章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第二章第四十五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二章第四十九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的地位神圣不可侵犯
它维护社会秩序,默默保护我们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
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尊重宪法、保护宪法
做宪法的忠诚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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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网络
编辑:李明月
责编:学院党委宣传部蒋莉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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