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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

2017-10-12 跨境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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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近年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行动规划总体情况及《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市政府新闻办10月11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汤志平介绍了上海近年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巡视员王思政介绍了《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市商务委副主任申卫华、市科委总工程师傅国庆、市金融办副主任李军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一)


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上海在开展广泛深入调研、加强与国家部委对接的基础上,制定形成了《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并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一行动方案是在上海近年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坚实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的升级版。

一、上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为了服务好“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上海市在2015年就成立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聚焦经贸投资、金融合作、人文交流、基础设施等四大领域,精准发力,持续滚动实施。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第一,在经贸投资方面。经贸投资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上海把它作为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主攻方向。过去三年,上海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投资项目246个,实际投资额达54.9亿美元,年均增长近1.6倍;承接重大工程3019个,累计合同额达217亿美元,年均增长9.4%;与沿线国家(地区)贸易额突破5000亿元,占全市比重超过20%。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在加快。一批重点项目在沿线国家(地区)落地生根。比如,上海电气在“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承接的电站、输配电工程合同金额已达28亿美元;华谊集团在“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投资累计达到4.19亿美元;上海企业投资建设的印尼青山产业园被认定为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园区及入园企业已完成投资总额超过30亿美元。经贸合作伙伴关系在不断拓展。上海已经与19个沿线国家(地区)建立了经贸合作伙伴关系,上海进出口商会与沿线92家商协会和企业成立了“一带一路”贸易商联盟,为企业搭建了合作平台。经贸规模在持续增长。今年1-8月,上海与沿线国家(地区)贸易额达到42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19.3亿美元,占全市的比重已达到67.3%。

第二,金融合作方面。在国家部委支持下,上海加快金融市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双向开放和互联互通,确立了以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为基础的跨境金融服务制度,对“一带一路”建设支撑的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具体表现在: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支持境外机构和企业在上海金融市场发行债券。自俄罗斯铝业联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首单“一带一路”沿线企业“熊猫债”以来,“熊猫债”的发行主体已扩展至国际性金融组织、外国中央政府、外国地方政府、境外非金融企业,累计发行已超过2000亿元。上海黄金交易所分别同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匈牙利布达佩斯证券交易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授权对方挂牌以“上海金”计价的期货合约,实现了“上海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首发。截至今年8月底,上海黄金交易所已有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国际会员12家,约占其国际会员总数的近20%。人民币跨境业务迅速发展。建立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一期已经上线运行,首批19家境内中外资银行参与,将为人民币国际化和把上海建设成为全球人民币跨境支付和清算中心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积极探索在上海自贸区开展人民币境外贷款、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创新业务,截至目前,累计已有678家企业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资金池收支总额约8650亿元。金融机构集聚效应明显。近年来,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全球清算对手方协会、中国保险投资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上海总部等一批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的国际型、总部型、功能性的金融机构和组织,相继在上海成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外资银行也积极来沪设立分支机构。截至今年8月底,上海共有来自15个“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的5家法人银行、13家外资银行分行和11个代表处,在沪“一带一路”国家(地区)银行的总资产规模约2122亿元人民币,占上海辖内外资银行的14%,同比增长近49%。

第三,人文交流方面。上海依托国际大都市的人文优势,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在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了多领域、深层次的广泛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夯实了民意基础。文化、旅游等合作深度拓展。上海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建立了艺术节、电影节、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创演等领域的五大合作机制。其中,“一带一路”艺术节合作发展网络已覆盖到30个国家、60家艺术节及重要文化机构;上海国际电影节已将“一带一路”作为国际展映板块的常设单元,今年共收到“一带一路”国家申报电影1016部,占总数的近40%。教育、医疗等国际交流取得新进展。2016年,来自“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的在沪留学生约1.6万余名,占来沪留学生总数超过25%。同时,上海还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题培训项目,资助“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人才来上海学习进修,培训议题涵盖航运、能源、农业等多个领域。以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为主要合作方的“中国-捷克中医中心”项目已正式纳入中捷合作国家战略。友城合作持续扩围。上海充分发挥友城对外交往的主渠道作用,目前已与57个国家84个城市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的合作网络进一步得到拓展。

第四,基础设施方面。依托世界级航空和港口的枢纽地位,不断完善与全球城市枢纽节点地位相匹配的集疏运体系和航运服务体系,提升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的能力。具体表现在:航空枢纽服务功能明显提升,上海机场航空旅客吞量超过1亿人次,已成为全球第五、我国第一的枢纽性机场,航空货邮吞量连续9年保持全球第三位。目前,已有107家航空公司开通了到上海两场的航班,航班网络遍布全球282个城市。上海与“一带一路”沿线24个国家(地区)实现了直航,通航点达到47个。目前,通过上海机场进出我国的“一带一路”航空旅客占全国机场总量的1/3,航空货邮占全国机场总量比重超过50%。深水枢纽港集疏运功能不断提升,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七年保持世界第一,上海港国际班轮航线遍及全球主要航区,已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100多个主要港口建立了密切联系。2016年,上海港与“一带一路”沿线完成外贸集装箱吞吐量964万标准箱,占总量的35%。国际航运服务功能有力拓展。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了我国首个“一带一路”航贸指数,为衡量“一带一路”国家(地区)贸易畅通、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成效提供了量化标准。国际海事组织亚洲技术合作中心落户上海,将进一步增强上海代表我国参与全球海事技术标准制定的话语权。


二、努力打造桥头堡,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上海的更大作用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合作平台,是各方共同打造的全球公共产品。在这一大的背景下,上海要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必须要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而这一作用集中体现为“桥头堡”。桥头堡是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联结枢纽和关键节点,它根植于上海同国际广泛深入的合作基础,面向互利共赢、共建共享的共同愿景,与上海正在全力实施的自贸试验区建设、科创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形成联动放大效应。

因此,在“一带一路”桥头堡行动方案中,上海明确提出了桥头堡的目标定位,这就是:把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上海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新载体,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新平台,联动东中西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的新枢纽,努力打造能集聚、能服务、能带动、能支撑、能保障的桥头堡。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行动方案中提出了具体的实施路径,即: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制度创新载体,以经贸合作为突破口,以金融服务为支撑,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人文交流和人才培训为纽带,以同全球友城和跨国公司合作为切入点。

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制度创新载体,就是要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优势,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以经贸合作为突破口,就是要把经贸投资合作为上海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主攻方向,结合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统筹“走出去”和“引进来”,进一步扩大与沿线国家(地区)的贸易投资规模。以金融服务为支撑,就是要把“一带一路”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机结合,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优势,继续扩大金融市场开放,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发挥更大作用。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就是要结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畅通内外连接通道,拓展综合服务功能,打造联接“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的国际海空枢纽。以人文交流和人才培训为纽带,就是要依托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加强科技、教育、卫生、人才等方面务实合作,全面提升与沿线国家(地区)人文合作交流水平。以同全球友城和跨国公司合作为切入点,就是要充分发挥上海友城资源丰富、跨国公司总部集聚优势,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协作交流机制。

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也是培育发展新动能、代表中国参与全球竞争合作的过程,测试压力、防控风险、转型升级的过程,传播中国发展新理念、凸显上海全球城市价值的过程。

(二)


《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共8个部分,明确了上海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桥头堡作用的功能定位、实施路径,尤其是聚焦六大专项行动,提出了60项实实在在的行动举措。

一、“一带一路”桥头堡行动方案的总体考虑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更好地发挥上海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要进一步服务好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是新时期国家推进对外开放合作的重大倡议,上海的着眼点是服务和对接好国家战略。行动方案要站在国家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高度,提出切实可行的行动举措,特别是注重制度、规则、标准等方面的举措,争取形成类似于上海自贸试验区这样在更大范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上海要建设的桥头堡,是服务全国企业“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地区)“走进来”的桥头堡,要坚持以内外联动的大视野,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等战略的对接,推动形成我国全方位开放、东中西联动发展的格局。

第二,要充分发挥上海优势。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内容,这“五通”与上海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高度契合。上海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既要与“四个中心”、科创中心、自贸试验区建设等上海正在落实的国家战略紧密结合,也要发挥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海纳百川、包容并蓄”的优势,在促进人文交流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还要结合落实“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成果清单,围绕提升上海发展新动能和自贸试验区建设新需求,承接一批国家重大功能性载体,打造一批开放型合作平台,增强要素集聚和辐射能力。

第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接市场主体需求。市场主体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主力军。前阶段,围绕解决市场主体“走出去”和“引进来”面临的实际问题,开展了大量的企业调研。企业都非常关注“一带一路”商机,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是跨境资金汇兑、贸易投资便利化、风险识别和处置、信息和人才等。行动方案必须着力解决这些制约市场主体开展双向投资、双向经贸的瓶颈性问题,前瞻性地予以研究并做出制度性安排,以利于更好地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出来。

第四,要坚持远近结合、滚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务实合作,把宏大的愿景转换为具体的行动。同时,也必须坚持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在共商共建共享基础上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实现互利共赢。因此,行动方案面向2017-2020年,既提出了一揽子项目化、平台化的具体行动举措,也提出了一些需要不断研究探索、持续滚动推进的制度性安排。可以说,行动方案是上海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升级版。


二、“一带一路”桥头堡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围绕桥头堡的功能定位和实施路径,如何进一步明确工作载体,落实到一项项可操作、能实施的具体行动上,这是行动方案顺利推进的关键环节。为此,行动方案提出了6大专项行动,分别是:

第一项,贸易投资便利化专项行动。共提出了15项举措,主要是围绕对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构建“一带一路”多层次贸易和投资合作网络,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最核心的是要发挥上海自贸区的制度创新优势,提出了两方面措施,即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载体,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制度和规则对接;以“区港一体、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为核心,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区建设。同时,行动方案提出了建设5大功能性平台:即积极承办好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提升上海国际会展平台服务功能;建设“一带一路”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中心;建立“一带一路”综合性经贸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建设“一带一路”技术贸易措施企业服务中心;提升上海自贸区文化服务贸易基地功能等。

第二项,是金融开放合作专项行动。共提出了10项举措,要把握国家金融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机遇,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依托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对接“一带一路”金融服务需求,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目标是把上海建设成为“一带一路”投融资中心和全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围绕企业普遍关心的跨境资金汇兑问题,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二期建设,打造人民币跨境支付和清算中心;进一步拓展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围绕全面对接企业的投融资需求,提出要完善面向“一带一路”的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沿线国家(地区)在上海发行熊猫债等人民币证券产品,支持境内外优质企业利用上海资本市场发展;加大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加大对通过上海开展“一带一路”项目的贷款支持。围绕拓展金融市场开放度,提出要加强上海金融市场与沿线国家(地区)双边和多边合作,支持在沪金融市场与沿线国家(地区)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间的双边业务和股权合作,深化黄金国际板建设和“上海金”定价机制;尽快推出原油期货等。

第三项,是增强互联互通功能专项行动。共提出了6项举措,主要围绕加强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联动,畅通内外连接通道、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巩固提升上海全球城市门户枢纽地位。一方面,要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完善航线航班网络布局,加快打造高效通畅的全球集装箱海上运营网络,提升上海航空枢纽航线网络覆盖面和通达性;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式联运综合体系,积极发展海铁联运,加强上海铁路网与中欧、中亚铁路网衔接。另一方面,要强化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一带一路”航贸指数的内涵,进一步拓展应用范围;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港航合作机制,与沿线国家(地区)港口建立长期稳定的沟通协调和战略发展合作机制;提升国际海事组织亚洲技术合作中心服务功能,构建国际海事合作网络等。

第四项,是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行动。共提出了6项举措,主要围绕全面对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与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利用优势科技资源,依托功能性平台和项目,促进科技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其中,主要包括推进建设技术转移中心、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大科学设施开放共享等4大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即建设“一带一路”技术转移中心;与沿线国家(地区)相关机构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争取5年达到20家左右;以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为载体,分享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验,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科技园区合作;依托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推进大科学设施向沿线国家(地区)开放。同时,要深化科技交流,5年内资助沿线国家(地区)优秀青年科学家400人次以上,来沪进行为期6—12个月的科研工作。

第五项,是人文合作交流专项行动。共提出了10项举措,依托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发挥好重大“节、赛、会”作用,搭建更多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卫生医疗、旅游体育等交流机制和平台,全面提升人文合作交流水平。重点是深化5大合作交流机制,即成立国家级“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加强上海国际电影节、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创演等与沿线国家(地区)交流互动。升级打造3项工程,即升级打造“一带一路”公务人员培训工程、青年留学上海工程及能力提升培训工程、走出去跨国经营人才培训工程。

第六项,是智库建设专项行动。共提出了7项举措,明确要发挥上海各类智库研究优势、网络优势和资源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专业智力支撑。重点是打造6大智库项目:即依托上海社科院建立“丝路信息网”,建成国家级丝路信息数据库;依托复旦大学成立“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智库资源整合、政策沟通、人才交流;依托上海外国语大学,建立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依托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开展合作交流;依托上海外国语大学,提升中国-阿拉伯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服务功能,推动中阿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和深层次合作;依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贸易投资机构交流互动,共同研究探讨商事与贸易投资规则设计。

行动方案的最后一部分提出了6项举措,主要围绕强化体制保障,整合政策资源,形成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的强大合力。



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

上海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2017年10月


“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对外开放和对外合作的管总规划,对于全面提升我国全方位开放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局高度对上海提出的新要求。上海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桥头堡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海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有利于推动形成我国全方位开放、东中西联动发展的新格局,更好地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精神和中央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功能定位、主要路径和主要原则


——功能定位。把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上海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新载体,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新平台,联动东中西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的新枢纽,努力成为能集聚、能服务、能带动、能支撑、能保障的桥头堡。

——主要路径。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制度创新载体,以经贸合作为突破口,以金融服务为支撑,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人文交流和人才培训为纽带,以同全球友城和跨国公司合作为切入点。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也是培育发展新动能、代表中国参与全球竞争合作的过程,测试压力、防控风险、转型升级的过程,传播中国发展新理念、凸显上海全球城市价值的过程。

——基本原则。上海发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桥头堡作用,要充分体现国家战略。站在国家提高开放水平的高度,以内外联动的大视野,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对接。充分发挥上海优势,把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与“四个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战略叠加效应,承接一批国家重大功能性载体,打造一批开放型合作平台,增强要素集聚和辐射能力,为上海全球城市建设注入新动力。充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出来,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开展双向投资、双向经贸的发展需求。把握远近结合、滚动推进。充分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要求和高峰论坛成果清单,聚焦2017-2020年重点领域专项行动,与各方共同推进,共建共享,防控风险,为更长远的发展夯实基础。


二、贸易投资便利化专项行动


对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构建多层次贸易和投资合作网络,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一)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载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制度和规则对接。系统梳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经验,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以下简称“沿线国家(地区)”)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与沿线国家(地区)开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相关制度创新合作,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国际影响力。(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二)加快推进上海自由贸易港区建设。以“区港一体、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为核心,把货物进出、国际贸易、航运物流、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改革结合起来,实现开展国际业务的最大便利。(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争取进一步放宽境外投资备案权限。(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四)建设“一带一路”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中心。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打造酒类、汽车、医药、化妆品、钻石珠宝等专业化的外贸直通平台,建设沿线国家(地区)常年商品展示平台,加快设立若干全球商品直销中心,为与沿线国家(地区)商品双向直通创造更多便利渠道。(责任部门:市商务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五)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文化服务贸易基地功能。依托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上海),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开展文化服务贸易,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发挥上海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优势,建设“一带一路”文化贸易海外促进中心。(责任部门:市文广影视局、市商务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六)推动“一带一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跨境电商在沿线国家(地区)扩大规模,支持跨境电商拓展产业链、生态链,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上海成为沿线国家(地区)“买全球、卖全球”的重要节点。支持重点互联网企业在沿线国家(地区)建立国际物流中心、结算中心、跨境电商平台等。(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

(七)促进“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制定上海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逐步取消或放宽对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快推进金融保险、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等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在软件、通信、外包等重点领域打造国际合作交流网络,开拓“一带一路”服务外包与技术贸易市场。打造“海上中医”品牌,加快在沿线国家(地区)建立中医药海外中心,提升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平台能级。(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文广影视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八)加强“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在火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能源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强合作。深化跨境经贸合作区发展,发挥重点企业龙头作用,搭建国际产能合作平台,与沿线国家(地区)在园区规划、设计、运营、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合作共享。(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质量技监局)

(九)加强“一带一路”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标准计量合作。依托“一带一路”技术贸易措施企业服务中心,促进与沿线国家(地区)在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十)提升上海国际会展平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功能。拓展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等品牌展会的规模和水平,为沿线国家(地区)的商品、技术、服务等提供国际化、专业化、便利化的功能平台,完善上海企业与沿线国家(地区)企业双向参展的促进机制。(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十一)建立“一带一路”综合性经贸投资促进服务平台。依托上海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等拓展海外网络、提升服务功能,建设综合性专业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沿线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法律查明、投资项目、风险提示等专业服务,为中小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引进来”提供支撑,促进双向经贸投资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委、上海市贸促会、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十二)建设“一带一路”国际仲裁中心。依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推进实施国际通行争议解决方式,探索境外仲裁机构与上海仲裁机构的多元化合作模式,打造国际化仲裁服务品牌,为沿线国家(地区)提供专业化的商事、海事仲裁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委)

(十三)与香港、澳门共同探索“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新模式。加强与香港在金融、贸易、航运、文化、专业服务等的全面合作,鼓励上海企业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共同开发沿线市场。积极对接澳门,共同开辟葡语国家市场。(责任单位:市政府港澳办、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市国资委)

(十四)服务兄弟省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和参与新疆、云南、大连等对口支援地区和对口合作地区有关保税区、开发区等建设,与长三角地区和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责任部门:市政府合作交流办)

(十五)为国内外企业总部、功能性行业协会、国际机构(组织)落户上海发展,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和配套解决方案。(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


三、金融开放合作专项行动


把握国家金融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机遇,对接“一带一路”金融服务需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把上海建成“一带一路”投融资中心和全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

(十六)打造人民币跨境支付和清算中心。推动人民币在沿线国家(地区)的贸易、实业投资与金融投资中的广泛运用。加强与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合作,吸引沿线国家(地区)央行、主权财富基金和投资者投资境内人民币资产。加快推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二期建设,与沿线国家(地区)清算机构建立货币联动清算机制。大力支持银联国际等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跨境金融服务,推动互联网、电信支付为代表的普惠金融走进沿线国家(地区)。(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

(十七)拓展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支持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和沿线国家(地区)运用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和员工提供相关跨境金融服务。对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各类主体提供跨境资金的结算便利和可兑换服务。(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

(十八)完善面向“一带一路”的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沿线国家(地区)在上海发行熊猫债等人民币证券产品,支持境内外优质企业利用上海资本市场发展。发挥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作用,拓展保险资金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范围和形式。(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九)加强上海金融市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双边和多边合作。支持在沪金融市场与沿线国家(地区)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间的双边业务和股权合作。深化黄金国际板建设和“上海金”定价机制,推动与沿线国家(地区)的业务对接和产业合作,提升人民币黄金定价影响力。建设上海保险交易所再保险平台,探索设立“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支持设立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总部,建设人民币债券跨境发行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境外设立交割仓库。支持上海清算所与境外清算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和交流。(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上海清算所)

(二十)建设上海“一带一路”能源和碳交易市场。依托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平台,尽快推出原油期货,促进能源现货与期货交易、碳交易、技术交易等市场领域与沿线国家(地区)对接,提升国际影响力。(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上海期货交易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

(二十一)加大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加大对通过上海参与沿线国家(地区)的基础设施、金融合作、产能合作等项目的专项贷款支持力度,扩大“一带一路”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争取中国进出口银行加大对通过上海开展沿线国家(地区)项目的贷款支持,增加优惠性贷款投放规模。(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二十二)提升保险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能力。争取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通过上海“走出去”的项目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实现重点领域融资应保尽保。大力发展海外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建设保险等业务,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委、上海保监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十三)推动设立“一带一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优化“一带一路”金融资产配置。探索境外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和机构投资者共同参与。(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十四)吸引集聚“一带一路”单边和多边金融机构。吸引“一带一路”相关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沿线国家(地区)商业性金融机构等到上海设立机构。支持设立“一带一路”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沪设立功能性机构。(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二十五)培育和发展“一带一路”信用评级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面向沿线国家(地区)开展信用评级,逐步培育和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和体系。(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金融办)


四、增强互联互通功能专项行动


加强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联动,畅通内外连接通道、拓展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上海全球城市门户枢纽地位。

(二十六)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港航合作机制。依托中远海运集团和上港集团,发起并举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港航合作会议”,与沿线国家(地区)港口建立长期、稳定的沟通协调和战略发展合作机制,以共同开发、业务合作等方式,提高资本运作和项目开发水平,加大沿线港口投资力度,拓展延伸对物流园区、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责任部门:市交通委、中远海运集团、上港集团)

(二十七)进一步拓展完善航线航班网络布局。加快打造高效通畅的全球集装箱海上运营网络,开辟上海至非洲、美洲、南亚、加勒比等区域,打通经印度洋、非洲东部到欧洲的新主干航线。提升上海航空枢纽航线网络覆盖面和通达性,争取在空域管理、航权分配、时刻资源市场化配置方面进行试点。支持基地航空公司优先发展面向“一带一路”区域的国际航线。(责任部门:市交通委、上港集团、机场集团)

(二十八)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式联运综合体系。加快海铁、空铁建设衔接,积极发展海铁联运,加强上海铁路网与中欧、中亚铁路网的衔接,以信息化提升海港、空港、铁路等交通枢纽服务能级。(责任部门:市交通委、上海铁路局、上港集团、机场集团)

(二十九)提升“一带一路”上海航贸指数影响力。深化“一带一路”贸易额指数、“一带一路”货运量指数、“海上丝绸之路”运价指数的内涵,拓展应用范围,提升影响力和话语权。(责任部门:市交通委)

(三十)提升国际海事组织亚洲技术合作中心服务功能。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在海事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协作协同,构建国际海事合作网络,发起横向技术合作,开展海事专业培训,引领全球海事技术标准制定。(责任部门:市交通委、市教委、上海海事大学)

(三十一)组建国际海事校企联盟。依托上海海事大学,牵头组建国际海事校企联盟,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海事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责任部门:市交通委、市教委、上海海事大学)


五、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行动


全面对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联动,依托功能性平台和项目,利用优势科技资源,促进科技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

(三十二)建设“一带一路”技术转移中心。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一带一路”产权交易中心与技术转移平台,推动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进一步在沿线国家设点布局,与沿线国家(地区)拓展技术转移协作网络,搭建技术转移信息平台,共建技术转移中心,促进绿色技术等转移转化。(责任部门:市科委)

(三十三)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科技园区合作。以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为载体,分享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验,探索与沿线国家(地区)共建科技园区。鼓励漕河泾、临港等园区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沿线国家(地区)科技园区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沿线国家(地区)设立海外研发中心。(责任部门:市科委、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

(三十四)与沿线国家(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与沿线国家(地区)相关机构联合推进高水平科学研究,加强技术联合攻关,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争取5年内投入运行的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达到20家左右。(责任部门: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十五)推进大科学设施向沿线国家(地区)开放。依托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推进上海大科学设施、国家实验室、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类研发与转化功能平台向沿线国家开放共享,鼓励和支持沿线国家(地区)一流科研机构和科学家来沪参与国际科研大设施和大科学工程建设与合作应用。(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张江国家科学中心办公室)

(三十六)与沿线国家(地区)深化海洋科学研究与技术合作。构建与沿线国家(地区)海洋科技创新合作伙伴关系,深化在海洋资源勘探开发、高端装备制造、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制药等领域合作,探索成立国际区域海洋科技产业联盟。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在海洋生态环境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预警预报、气候变化、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海洋公共服务合作,共建共享海洋观测监测网、以北斗通信为主的海洋多模通信网、海洋环境综合调查监测网。(责任部门:市海洋局、市科委)

(三十七)与沿线国家(地区)深化科技交流。实施优秀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5年内资助沿线国家(地区)400人次以上,来沪进行为期6—12个月的科研工作。充分利用上海国际科技节、浦江创新论坛等平台完善合作机制,促进与沿线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及管理经验的交流。鼓励上海科技馆、上海自然博物馆、上海天文馆等科普场馆与沿线国家(地区)开展民间交流。推动政府间科技合作支持向沿线国家(地区)倾斜。积极承办科技部“发展中国家培训”项目,举办各类适用技术及科技管理培训。鼓励和支持上海交通大学为主发起的“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联盟建设。(责任部门:市科委)


六、人文合作交流专项行动


按照将“一带一路”建成文明之路的要求,依托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发挥好重大“节、赛、会”作用,搭建更多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卫生医疗、旅游体育等交流机制和平台,全面提升与沿线国家(地区)的人文合作交流水平。

(三十八)成立国家级“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依托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整合现有平台资源,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文化交流与合作机制化发展,成立国家级“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责任部门:市文广影视局)

(三十九)加强上海国际电影节、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创演等与沿线国家(地区)交流互动。深化上海国际电影节、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创演等与沿线国家(地区)的合作机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文化交流合作内容。(责任部门:市文广影视局)

(四十)升级打造公务人员培训工程。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等平台,为沿线国家(地区)培养政府精英。扩大深化上海友城公务员培训项目。(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外办、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四十一)升级打造沿线国家(地区)青年留学上海及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依托每年举办的上海国际友好城市青少年夏令营、上海暑期学校、国际青少年互动友谊营、中国上海教育展、上海高校“一带一路”教育研修等,为沿线国家(地区)的青年人才提供教育培训平台。(责任部门:市教委、市政府外办)

(四十二)升级打造走出去跨国经营人才培训工程。开展本土跨国经营人才培训,每年为本土企业培训跨国经营人才超过5000人次。实施“一带一路”经贸人才千人培训计划,承办更多援外培训项目,帮助沿线国家加强能力建设,5年内为沿线国家培训人员1000人次以上。(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四十三)积极筹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教师教育中心。依托上海师范大学,整合中外教师教育资源,面向亚非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培训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责任部门:市教委、上海师范大学)

(四十四)在沿线国家(地区)传播推广中医药应用。积极推广中医药科研成果和技术标准,推动我国中医药文化与沿线国家(地区)的共享共用。促进“中国—捷克中医中心”功能提升,建设“非洲中医中心”。(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四十五)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妇幼卫生、卫生援外等领域交流合作。承接国家卫生计生委行动,积极防控传染病输入,完善沿线国家(地区)重大项目公共卫生保障措施,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探索航空救援合作交流。(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四十六)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旅游交流合作。办好2018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打造和推介上海旅游品牌。发挥好上海旅游节、上海世界旅游资源博览会、上海(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等平台功能,打造跨区域旅游新产品与新线路。与沿线国家(地区)联合举办“丝绸之路国际邮轮旅游节”等大型推广活动。(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商务委)

(四十七)积极申办2019年世界武术锦标赛。(责任部门:市体育局)


七、智库建设专项行动


充分发挥上海各类智库研究优势、网络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对沿线国家(地区)全方位、多层次研究,通过优势互补、资源互利、信息互通,大力推动成果共享,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专业智力支撑。

(四十八)探索建设国家级丝路信息数据库。依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和上海社科院建立的“丝路信息网”,进一步提升功能,建成面向不同国家、城市和企业的国家级大型综合数据库。(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上海社科院)

(四十九)深化完善“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依托中联部、中国社科院、复旦大学共同成立的“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起成立的丝路国际智库网络,为加强相关沿线国家(地区)智库资源整合、政策沟通、人才交流搭建平台。(责任部门:市教委、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复旦大学、上海社科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五十)建立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依托上海外国语大学,筹建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打造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的数据库和人才培训体系。(责任部门:市教委、上海外国语大学)

(五十一)打造中国城市治理模式研究智库平台。依托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加强对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治理模式、经验的案例库建设,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开展合作交流。(责任部门:市教委、上海交通大学)

(五十二)提升中国—阿拉伯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服务功能。依托上海外国语大学,加强面向阿拉伯国家的国情研究,开展面向高级别官员的研修和培训,推动中阿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和深层次合作。(责任部门:市教委、上海外国语大学、市政府外办)

(五十三)提升“一带一路”贸易投资规则研究服务能力。依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贸易投资机构交流互动,共同研究探讨商事与贸易投资规则设计。(责任单位:市教委、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华东政法大学)

(五十四)发挥好上海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研究室)


八、强化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


强化体制保障,整合政策资源,加强监测预警,强化推进落实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形成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的强大合力。

(五十五)优化完善上海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上海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加强与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沟通,研究解决“一带一路”桥头堡建设相关重大问题。(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五十六)加强与国家“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库对接。(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五十七)进一步加大上海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五十八)建立完善上海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统计体系。(责任部门: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旅游局、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等)

(五十九)拓展上海与“一带一路”友城合作网络。统筹全市资源,拓展友城网络、深化合作内涵,扩大上海与“一带一路”友城在文化交流、城市形象宣传、媒体互动、青年交流等方面的深度合作。(责任部门:市政府外办)

(六十)建立完善上海境外投资安全保障机制。建立“一带一路”境外投资预警监测服务平台。建立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安全保护体系。(责任部门:市金融办、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委)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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