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系列全新上线!10大主题,300分钟,超低价格,手把手教你怎么做!
洗钱行为之于金融交易,就象是阳光空气水的存在,不可能被杜绝。但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肩负着巨大的监管压力, 必须要尽力落实各项反洗钱监管要求,尽可能地降低机构整体和员工个人风险。
“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管理全体系”,从十个方面来一一剖析金融机构反洗钱各个阶段“为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用生动形象的案例和风趣幽默的解释,分享接地气的反洗钱风险管理心得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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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反洗钱”的前世今生
1.1 金融机构为什么要反洗钱
- 监管目标:打击洗钱,金融稳定
- 机构目标:满足监管,自保求生
1.2 “反洗钱”的监管要求从何而来
- 联合国公约、全国人大决定-刑法
1.3 “洗钱”究竟是洗什么钱
- 7类上游犯罪的外延和内涵
- 中国反洗钱/反恐融资核心法律法规
1.4 “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制裁”的关系
- “恐怖主义融资”究竟听谁的?
- 中国金融机构要不要遵守美国制裁规则?
二、中国法下各类反洗钱义务主体
2.1 中国法下各类反洗钱义务主体
2.2 什么是“金融机构”
- “金融机构”中国特色定义
2.3 私募基金反洗钱业务的边界
2.4 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
2.5 特定非金融机构
- 标准很高,执行很难
三、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的公司治理
3.1 “风险为本”的风险控制方法论
3.2 董事会最终负责 VS 高级管理层实施责任
3.3 任命独立反洗钱高级管理人员/MLRO
3.4 反洗钱管理部门职责
3.5 业务部门承担洗钱的直接管理责任
3.6 反洗钱风险管理岗(反洗钱岗位)
3.7 其他职责部门的配合支持责任
四、重难点(1):客户身份识别
4.1 实际控制人与受益所有人-《公司法》/《证券法》上的实际控制人
4.2 溯源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4.3 追根溯源查找最终受益人
- 概念和范围
- 25%控股权/投票权规则
- 财务或人事控制权规则
- 以公司高管替代性规则
4.4 合伙企业
4.5 信托
4.6 基金
五、重难点(2):政治敏感人物和负面信息
5.1 什么是政治敏感人物(PEP)
5.2 如何核查PEP
5.3 关于PEP处理的中外差异
5.4 客户负面信息的分析甄别
5.5 负面信息客户的尺寸拿捏
5.6 第三方数据库作用与局限
六、客户风险等级与交易行为监控
6.1 风险评估及客户等级划分
6.2 风险等级划分的四个维度
- 客户特性风险
- 地域风险
- 行业和职业风险
- 业务风险
6.3 大额交易监测
6.4 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
七、反洗钱的信息和数据监管
7.1 信息和数据的采集/保存与分享
7.2 数据采集的商业逻辑与商业秘密/隐私保护
- 《网络安全法》VS《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
7.3 信息与数据的跨境提供
- 反洗钱信息跨境处理的3种模式
- 司法协助:《民事诉讼法》VS《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八、代销业务中的洗钱风险管理
8.1 客户身份识别委托和代理
8.2 客户身份识别与投资者适当性交织
8.3 KYC和交易监控标准的博弈
8.4 资管产品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的责任分配
九、主要司法区域的金融制裁
9.1 联合国——普天之下,号令是从
9.2 美国——世界警察,长臂管辖
9.3 欧盟——众擎易举,独树一帜
9.4 英国——余力不济,与美结盟
9.5 国际组织——FTA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9.6 国际组织——沃尔夫斯堡集团(Wolfsberg Group)
9.7 国际组织——Egmont Group
十、美国金融制裁略览
10.1 OFAC的制裁范围和名单
10.2 CSL整合的制裁名单
10.3 一级制裁与二级制裁
10.4 OFAC许可证
10.5 控制权规则-50%/33%
10.6 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帐户尽职调查
注:本系列课每天更新一节
讲师简介:汪灵罡
方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仲裁员,国际认证反洗钱专家(CAMS)。
历任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英国渣打银行、德意志银行、美国摩根大通银行合规官。2013-2015年任德国商业银行中国区合规总监;2017-2019年任贝莱德基金中国区合规总监。长期专注于资产管理、反洗钱、外汇交易、金融衍生品及证券投资相关法律合规领域。
2019年应邀授课的金融机构:
银行业:中国信托银行、锦州银行、东京三菱日联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证券业:华泰证券、工银瑞信基金;
互联网金融:甜橙金融、翼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