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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影像”——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女摄影家作品展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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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目标任务,发掘女性摄影人才,展现我区女性摄影群体的新形象、新风采。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内蒙古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的“视觉影像”——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女摄影家作品展,即日起正式启动征稿,热诚欢迎广大女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须知


(一)征稿主题


作品应展现各族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新时代各行各业新形象、新成就、新面貌的作品及内蒙古独特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以镜头为眼,以光影为笔,充分诠释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精彩瞬间和感人故事;多角度、全方位呈现新时代中国人民的精神风貌与独特魅力,生动体现摄影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优良传统和实践成果。要求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体裁新颖且富有特色,纪录类、艺术类均可。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内容健康向上。


(二)征稿要求


  1. 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意识形态方向正确,需符合征集主题和内容,全区女性摄影爱好者作品均可投送。


  2. 作品题材、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


  3. 纪实类作品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可做适度不超出明显改变性状的对比和明暗调整,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润饰和内容删加。


  4. 投稿作品须是2019年12月以后创作的作品。


  5. 每位投稿者限投10幅作品;单张一张为一幅、组照一组视为一幅,每组组照限4-10张。只接受JPG格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小于3-8MB,每幅(组)投稿作品须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类别”的形式命名。将作品同报送表格一同打包成文件压缩包后统一发送至邮箱,需按以下顺序注明:地区、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号码即可(例如:内蒙古通辽市-陈X -139XXXX1234)。


  6. 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参展作品进行非商业性宣传,有权对所有入选作品进行复制、编印影展作品集,光盘或在报刊、网站上发表,并无稿酬。


  7. 投稿者应保证投送作品系本人原创作品,并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其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引起相关纠纷的一切后果由投稿者独自承担。


  8. 投稿作者均被视为阅读、认同并自愿遵守参展规则。主办单位拥有展览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三、奖项设置


(一)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二)展览共展出120幅作品。设立金奖2幅、银奖6幅、铜奖10幅和优秀作品奖20幅;获奖、入选本次展览的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获奖、入选作品将视为加入内蒙古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之一。


四、投稿方式


(一)可以盟市为单位统一投送,也可本人直接投送。


(二)投稿者须提供证明本人女性身份证明的相关材料。


五、截稿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截稿时间:2023年4月16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邮    箱:nmgwhgmsb@163.com


(二)联系人:文  慧   13848175983

                      张  超   13190125762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2023年2月11日



•  来源|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  编辑、校审|官微编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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