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辱母者:别让黑社会的生殖器摆在国民脸上
一
睡前,刷朋友圈,看到朋友转发的南方周末的一篇推送《刺杀辱母者》,
怀着不安的情绪点开文章,看完这篇3413字的深度报到,我这个脾气一直很好的人心中的怒火一窜而生,冷静下来一夜未眠油然而生的还是寒心,总觉得应该写的什么。
事情是这样:
山东聊城女企业家苏银霞因公司资金链断裂,其公司主营业务无缝钢管,汽车刹车片等钢制品,当时正值钢价暴跌之际,银行也收紧了对钢铁行业的贷款。
出于无奈向某地产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利息10%,此后陆续归还现金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抵债,剩下17万元无能力偿还。
此后催款人集结社会闲散人员10余名对其长期辱骂,羞辱,殴打,甚至命手下拉屎,然后将其按进马桶。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无果,他们更加变本加厉,当着其儿子于欢的面,脱下裤子,满屋子都是手机里小黄片的声音且用极端手段对苏银霞侮辱。
终于执法人员来了,可是对讨债黑社会和母子丢了一句,
“要账可以,不能动手打人”,就匆匆离开了。此刻的22岁少年被绝望和愤怒逼到死角,顺手摸了一把水果刀像他们捅去,领头的在自己开车去医院的途中失血过多死亡,剩下的3人受不同程度的伤。
最终,法院判决:
于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二
想起雷洋案,聂树斌案,自己曾经有过的经历,还有许许多多被隐藏的真相。当象征着公平正义的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都不能保护我们,当最后一棵救命稻草都被压垮,你会怎么样?我想我甚至也会像于欢一样,就算是死,也要把这群人渣杀光。
在古代,上有孔圣人在《礼记·檀弓上》记载:“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下有《大宋提刑官》:“我大宋法律,惩的事恶,扬的事善”。
在国外一个名叫Boota的男人性侵了一个8岁的小女孩,但因钻了法律漏洞,此人竟然被无罪释放,只被判处强制社区服务。
这个强奸犯就住在受害小女孩附近,他的无罪释放让小女孩感到深深绝望。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罪犯可以被无罪释放。
她害怕,孤独,绝望,终日凄凄。她没法再去相信这个世界,退学在家,再也无法感受到任何快乐。而且,她觉得不会再有人爱上她,她的人生完全被那个曾经性侵她的恶人毁了。
6年过去了,她的伤没有被治愈,反而越来越大。
2015年,14岁的小女孩终于无法忍受日复一日的绝望,提着刀到了那个害他痛苦不已的男人家里。她对他说:“我是来杀死你的。”
人绝望到极点,总是能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力量。她把刀狠狠捅进了男人的胸口。
而后,小女孩平静地回到自己家里,抱了抱自己的阿姨,对她说:“告诉妈妈,我爱她。”之后,她自己走到当地警局自首。
随即,她被逮捕。
但是,受理此案的法官Jonathan Durham Hall QC却表示:他不会判处小女孩重罪,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案子,应该特殊对待。因为有充分证据表明,这场犯罪是因小女孩在8岁时受到的伤害引起的,她经历了太多痛苦和煎熬。
法官说:“如果你这样将小女孩送进监狱,这将是一个巨大的耻辱。”最后,小女孩没有被判坐牢,但是要参加两年的青少年罪犯自新计划。
案子判决后,法官还表示:如果有人强迫小女孩赔偿,他会替她付钱。法律已经背叛了这个小女孩一次,他不会让此事再度发生。
辱母杀人案的判决与人们所秉持的基本伦常相违背,尽管从法律技术角度来讲,法官的判决是依法而没有枉法,但罔顾犯罪行为是在绝望情况下的人性自然反应,冷血生硬地予以判决,显然不是一个正当公平的判决。
三
辱母不护,国家何御。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家人都保护不了,谈何保卫国家,法律虽冷酷,但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惩恶扬善,让社会能遵循既定的规则运行下去。而这个规则的存在,是为了让社会运行地更好更平稳。
所以,一个真正公正的判决,不应让公众感受不到公正和正义,而只能感受到悲哀和绝望。
当然,于欢确实杀人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但在法律面前,他不至于承受如此重的判决。
最后,希望执法部门给予最公平最公正的判决,别让黑社会的生殖器摆在民众的脸上,愿我们的国家能够让每一个普通人获得最基本的安全感。
文字 |七七
编辑 |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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